1、中低压置换安全操作规程1、需置换的燃气管线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具有完整的竣工资料。2、置换前编写置换方案。3、置换方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4、置换前对管线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置换作业。检查内容如下:4.1 管线上方有无土方下陷、占线、覆盖;井盖有无丢失,井壁有无损坏,井内有无积水、沙土等。4.2、需置换管线的部件有无丢失、缺少、损坏;阀门是否齐全、法兰垫片是否加装等。4.3、管道井内焊接处有无防腐,试压用的仪表器械有无拆除等。5、置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5.1、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放散点半径 20 米内不得有火源,车
2、辆和行人不得靠近,通讯设施要在上风向使用。5.2、使用的工具、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如无防爆性能,应采取必要措施。5.3、应在起点处安装压力表,在每个末端放散管安装取样管。5.4、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5.5 置换放散管理要求5.5.1、放散管应避开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灯场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5.5.2 放散管应高出地面 2 米以上。5.6、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小区置换宜小于 3000Pa)5.7 放散点应有专人负责抢险救护及抢险器材。6、置换测氧含量在 2以下,取样点火合格,通气升压到规定值后,对管线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