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考试安全教育日”和“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2018 年高考在即,为确保我省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考试安全教育日”和“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考试安全教育日”活动参加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全体成员及各考区考点考试工作人员。“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全体学生及高三学生家长。二、工作要求“考试安全教育日”活动时间为 5 月 24 日至 31 日内选定 1 天。全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全体考试工作人
2、员(包括各类监考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全省高考考务培训会相关内容和违反考试安全的典型警示案例。在学习会上梳理、排查本地、本单位考试管理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升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纪律意识。强调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求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工作责任书 。“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
3、活动时间为 5 月 21 日至 25 日一周内。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牵头布置,辖区内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覆盖三个年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定,宣讲高考违纪舞弊典型案例。组织以“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为主题的倡议动员和由全体考生参加的集体签名活动,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并要求每位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召开高三学生家长会,覆盖到所有考生家长。组织学习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强调“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
4、案、暂停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入刑”等作弊后果。重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相关法律条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通过对家长的警示教育,强化家长对考生作弊行为的检查监督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此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并联系当地媒体宣传报导本地宣传教育周活动情况,实现全省媒体集体联动的规模宣传效果。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汇总本地区专项教育活动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考前领卷时报送我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