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 作业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1、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进入装卸工作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严禁穿拖鞋、不戴安全帽进入工作区。2、上吊车前检查钢轨上是否有异物,钢丝绳、钓钩等钓具是否完好。3、上车后,应检查卷筒钢丝绳压板是否紧固,钢丝绳是否有出曹、卡住、严重磨损、断裂 现象;电器设备是否漏电,机械传动、承重部分是否有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4、在启动吊车前,先合总闸,后合分 闸控制器,并打三次长声电铃,确认轨道上、吊钩下无人及其它障碍物后,方可启动。二、吊运作业程序及注意事项1、钢丝绳必须用铁钩穿越,不得用手穿越;起吊时应站在被吊物的纵向位置,距离
2、 1 米以上。2 要保持注意力绝对集中,按地面吊运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同时,严格遵守“十不吊 ”操作 规程: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超负荷不吊 光线阴暗,指挥信号看不清、听不清不吊 大风、雷电、大雨天气不吊 设备有故障不吊 起吊重物实际重量不明确时不吊 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不吊 被吊物不平衡(有倾斜角度)不吊 多人指挥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3、在提升重物时,不允许同时开动所有运行构件4、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 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5、吊物提升后,一定要平行于地面,并高于地面障碍物 0.5 米;吊物应从安全通道通过,不得从人头或设备上面通过;运行过程中不
3、得碰撞其它物体;司机要经常目测前方通道情况,并打铃示警,一旦发现情况应立即停止吊运。6、起吊物件时,作 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7、起吊物件时, 应保持垂直起吊, 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8、放置物件时, 应缓慢下降,确 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滑落、翻倒伤人。9、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10、吊车在运行中严禁带负荷拉闸,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检查或维修,必要时采用有效措施,在专人监护下进行。11、作业中间断电时,应将所有手柄板回安全位置,切断主电源。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灵敏正常。三、作业完毕后的工作1、 作业完毕后, 电子称摘下入 库,吊钩应升到上面的位置,起重机(电葫芦)应停放在防雨棚(维修平台)下,所有的控制器处于零位,并将控制箱拉闸断电,门窗关闭、上锁。2、下班时将吊车四轮定位,如遇风雨天气,每次作业完毕,都应随时固定。3、当天作业后应对吊车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加油和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