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上海市 2016 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定工作,加快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上海市 2016 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通知如下:一、 审定机构本市工商经济、建设经济、综合经济三个审定委员会负责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定工作(各高审委审定专业设置情况详见附件 1) 。另外,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经济复合型高审委也承担相应领域高级经济师的审定工作。二、申报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或外省市户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 年以上(截止到 2016 年 12
2、 月 31 日,不含临时居住证)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已在或将要进入高级经济师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取得其他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人,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第二款第六条要求执行)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接受申报。三、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学历及资历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或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 2 年。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或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 4 年。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
3、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 5 年。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 7 年。5、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必须在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后,从事经济部门负责工作 5 年以上,并由本专业两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推荐。6、具有会计、统计、审计等相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资历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 1 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 3 年。对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上述 14 项学历的,则取得学历后的任职资历不得少于 1 年。(三)专业能力与业绩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
4、济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并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经济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当前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负责经济部门工作的管理能力、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的协调能力;3、主持重要经济部门或重大项目工作,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取得显著实效,使该项经济工作连续 3 年上升。(四)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申报者需提交任现职后、近 5 年内的 2 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审定论文,其中至少 1 篇必须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有书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 1篇作为主审
5、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各类学位论文及在校期间撰写的论文不得作为申报资格的审定论文。高审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论文(著作除外) ,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 ,提交论文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 格式) ,以及所有论文的 WORD 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所有申报者均需参加各学科组的综合面试。(五)考核情况近 3 年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任职资历任职资历计算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自按规定聘任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七)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参加职称外语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按本市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有关规定执行。对 1959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职称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但提出申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规定学历及资历;2、由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3、在经济部门负责人岗位 3 年以上。(八)继续教育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参加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对取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学分 2 学分;对参加创新知识
7、公需科目基础中级班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 4 学分;对参加项目管理公需科目中级班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 4 学分。1、对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的,应不少于40 学分;2、2012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经济师资格的,应自取得资格后次年起每年不少于 8 学分。四、申报要求(一)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一旦发现多处申报立即由相关评委会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二)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填写申报推荐表并由上级单位盖章确认;其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推荐表 。单位推荐意见栏须具体写明对
8、申报人员从事本单位经济工作所取得业绩的评价(200 字左右) 。(三)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情况外,不予受理: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与申报专业内容相关的专著;2、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3、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A 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证明材料。(四)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截止日后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发表论文的正式出版物,不作为今年申报的依据。五、网上申报
9、办法2016 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登录 21 世纪人才网(http:/)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审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高审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书面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 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根据要求
10、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报送相应的高审委办公室(书面材料详见附件 3) 。六、时间要求(一)网上申报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至 2016 年 8 月 28 日。对截止申报日 17:00 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审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二)材料受理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30-11:00,下午1:30-4 :00 ,节假日不受理)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受理地点见附件 1七、材料要求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附件
11、1: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设置情况附件 2:申报高级经济师自荐综合材料附件 3:材料要求附件 4: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推荐表上海市经济系列工商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上海市经济系列城市建设与交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上海市经济系列综合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2016 年 5 月附件 1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设置情况(节选)一、上海市经济系列综合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1、挂靠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人事处(23113906)材料受理点地址:湖南路 20 弄 3 号 3
12、101 室电话:54657103 联系人:季老师、祁老师2、学科组设置(1)发展规划与改革、投资项目管理学科组。审定范围为本市从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区域经济规划、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经济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投资项目咨询及评估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金融保险、资本市场与资产管理学科组。审定范围为从事银行、证券、保险 、期 货、信托、基金、外汇监管、资 本市 场监管、国有资产监管、资本运营、 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公共管理学科组。审定范围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人口管理、就业和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
13、策制订、财政税收政策制订与管理、税收征管、价格政策制订与监管、审计管理、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社会事业领域(含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等)经济管理及其它领域公共政策制订与管理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二、评审费用审定费 700 元/人,答辩费 200 元/人附件 2 申报高级经济师自荐综合材料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上海户籍 是 否工作单位全称单位代码参加工作年月 现任行政职务 聘任专业职务 起始时间 最高毕业学历 学历取 得年月 毕业学校专业 学位 名称 取得 年月 现有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取得 年月 现从事专业 中级以上聘任年限 外文成绩 计算机 成绩 单位性质 国有、集体、民营
14、、股份合作、合资、外资、其他单位概况:(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及单位层级图,数据表示单位总资产、产值、总人数)一、简况二、主要学历:(从中学写起)起止时间 学校、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三、专业进修经历:起止时间 学校、学科 学时 备注四、工作经历:(按不同岗位、专业职务、行政职务分段)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部门、岗位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五、专业理论方面:(任经济师后本人独立撰写的论文、论著)论文或论著名称 发表刊物或 发表时间 字数 在主审论文行主要社会兼职出版社名称 上面注明六、工作业绩任经济师后、何时从事何方面专业工作,解决过什么复杂的经济工作难点,取得那些经济工作成绩,尤其值得介绍的是用什么经
15、济管理方法解决了这些问题,字数控制在 3000 字以内。七、经济管理工作方面获奖情况。(任经济师后)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 授奖单位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接受评委会处理。申报人签名: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申报者注意:1、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经济师以后撰写的。2、工作业绩方面的事迹必须是任经济师以后的。附件 3材 料 要 求(节选)一、申报者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综合经济专业高审委: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3 份要求: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网上生成。2、自荐综合材料 20 份自荐综合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
16、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以更好地体现自己的经济专业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自 荐 综 合 材 料 格 式 见 附 件 二3、主审论文 一式 4 份其他论文 一式 4 份论文是提供审定的又一主要材料。递交的主审论文须打印 4 份,并装成 4 册。 发表论文除提交正式刊物 1 份外,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 4 份:(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含主办、主管单位,统 一刊号)。4、申报推荐意见 请单位提供 一式 1 份5、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 2 份(1)学历、学位证书(2)职务资格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17、4)职称外语证书(5)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6)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7)聘任中级职务以来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表(8)身份证(持外省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上述材料请用 A4 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6、继续教育证明7、二寸彩照(背面写好名字和受理号) 1 张二、单位审核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报表中“业绩 、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 内所在单 位须对申报者各项主要 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推荐表须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凡不按照要求填写
18、并提供推荐表的,作为申报材料提供不全不予受理。2、申报者提供的下列审定材料附件应由所在单位逐一核对,并在每一核实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1)学历、学位证书(2)职务资格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4)职称外语证书(5)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6)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7)聘任中级职务以来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表 (8)身份证(持外省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须提供延续证明)(9)继续教育证书三、受理点核对1、根据高级经济师审定委员会对材料的要求仔细、逐一核对材料,填好高级经济师审定材料核对表。2、将材料目录贴在材料袋上。四、材料打印要求1、纸张大小 A42、打
19、印字体 中文-宋体 英文-Times New Roman打印字号 文件标题-3 号或 16 文件正文:4 号或 143、行距 1.5 倍4、字符间距 标准5、页面设置页边距:上-2.5cm 下-2.5cm 左-1.8cm 右-1.8cm装订线 左 0.8cm与边界距离、页眉-1.5cm 页脚-1.5cm五、审定材料要求(一)综合经济专业高审委: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受理要求 上传要求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3 原件盖章 网上生成、盖 章页上传2 自荐综合材料 20统一格式(盖章原件 1 份、复印件 19份)上传(含盖章页)3-1 主审论文 4 注明主审(盖章)3-2 其他论文
20、4 (盖章)4 申报推荐意见 1 单位填写并盖章5-1 学历、学位证书5-2 职务资格证书5-3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5-4 职称外语证书5-5 职称计算机证书5-6 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5-7 聘任中级职务以来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表5-8 继续教育证明5-9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及延续证明)2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1、均须原件上传。2、须与受理要求一致的电子文档(PDF及 WORD 版) 。3、如论文为出版的著作,上传封面、封底及目录。6 二寸彩照 1 背面写上姓名 无须上传7 其它 1 原件上传附件 4高 级 经 济 师 资 格 申 报 推 荐 表申报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现任行政职务经济师(或其他中级)资格取得时间经济师职务聘任时间单位推荐意见(须对申 报人任经济师职务后,从事经济专业技术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作出如实评价,100-200 字,不够可加页)单位盖章:事业单位缺额申报情况(企业不填)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单位盖章上级单位意见:人事部门盖章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注:未按要求填写表格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