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廉政协议书甲方:广州市番禺物业经营有限公司乙方:为贯彻落实勤政奉公、廉政自律工作精神,切实防范和杜绝业务工作中的各种腐败现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凡业务标的在 30万以上项目(包括对外招租、合作、产权转让、承包、托管及工程发包等)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必须签订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其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监督。一、在业务往来中,甲方承诺做到:(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开展业务并给予有效支持。(二)不接受乙方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钱财,不参与由乙方安排的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三)不索要和接受乙方的财、物等,坚决拒绝任何方式的贿赂
2、,并对行贿人进行严肃批评。(四)不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指定业务承接单位和个人,不因个人原因而故意刁难乙方。(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或指定用材料、设备等产品。(六)不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自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项目费用。(七)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2要及时主动的向监督单位报告和举报。二、在业务往来中,乙方承诺做到:(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开展业务。(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提供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三)不向甲方人员行贿,坚决抵制任何索要钱财的行为。(四)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
3、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和举报。三、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甲、乙双方的上级纪律主管部门有权对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规定和党纪、政纪 条规,对甲、乙双方遵 纪守法情况 进行 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步发展。(二)协助和指导甲、乙双方抓好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法制教育,对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三)适时对甲、乙双方的廉政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违约处理甲、乙双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本单位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 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 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甲、乙双方自有关合同签订和业务往来期间,监督单位要适3时召集双方负责人对业务廉政、廉洁监督,廉政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和制定有关廉政规定的要求。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 协商并征得监督单位同意,可签订补 充条款。七、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和 监督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以下无正文)甲方: 广州市裕城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人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监督部门(盖章): 签署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