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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调整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696674 上传时间:2019-01-0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9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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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沛县县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 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441 号)、 市政府关于推进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徐政发201351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的方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政

2、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为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公益服务职能的县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接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2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二、购买

3、范围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应突出公共性、公益性,紧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支出重点,对公共卫生、社会(区)服务、养老服务、残障服务、就业促进、公共设施维护、物业服务等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项目,优先列入政府购买范围。主要有以下分类:(一)基本公共服务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就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等服务;(二)社会事务服务类。主要包括:社区公益、社区文化、社区事务、社会工作、社会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法律援助、救灾救助、人民调解、宣传培训等服务;(三)社会技术服务类。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准入、行业投诉、行检行评、资格认定、科研调查、

4、信息技术、专业技术、商务等服务;(四)社会劳务服务类。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河道养护、污水处理、环卫保洁、市政维护、公厕管理、城市亮化、停车管理等服务;(五)其他类。经县政府批准的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制度,由县财政局会3同相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政府转变职能要求、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购买方式县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购买主体根据年度项目预算,结合我县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等系列改革以及不同公共服

5、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购买方式分别实施。(一)政府采购方式。公共服务的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相互独立,有明确的购买目标,有可选择性的竞争市场和竞标程序,区分适用的公共服务领域,由购买主体编制采购计划,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采购。(二)直接资助方式。对于那些盈利性不高或只有在未来才能盈利、风险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政府有选择性地对承接主体给予经济资助,以确保其提供对全体公民有效地公共服务。以直接资助方式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应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按上

6、述方式实施的项目,购买主体应及时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4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购买主体应按照购买合同规定和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资金。四、办理程序(一)项目的申报和审批1.购买主体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要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部门预算编制等相关要求,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和实施方案(含公共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细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县财政局负责指导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的编制并审核。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对于在执行期间确需调整使用范围或

7、者金额的,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二)项目实施1.购买主体应按照批准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及时申报计划并组织项目实施。2.县财政局对相关计划审核批准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购买,购买主体应全程配合。通过直接资助方式实施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3.购买主体要对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进行绩效追踪。项目结束后,购买主体要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服务质量、协作状况等实行严格的绩效评价,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5(三)资金管理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资金,应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合

8、同约定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支付资金。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一)县财政局负责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施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必要时将对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进行再评价。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安排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的重要依据。(二)县财政局负责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采购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审计、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使用情况列入审计范围,对政

9、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依法实施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四)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沛县县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试行)6附件:沛县县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试行)一级目录 序号 二级目录社会事务服务 1 社会救济服务2 社会养老服务3 助老助残服务4 社区管理服务5 就业促进服务6 其他社会服务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2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3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4 城市市容管理及环境服务5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6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7 其它公共设施服务公共卫生服务 1 城镇

10、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服务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教育服务 1 公共教育规划编制服务72 公共教育政策研究和宣传服务3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展出和推广服务一级目录 序号 二级目录4 其他教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1 新闻服务2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3 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4 艺术表演场馆服务5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6 文物和文化设施保护服务7 博物馆服务8 群众文化娱乐活动服务9 体育活动与体育场馆服务10 居民休闲健身服务11 其他文化体育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1 软件开发服务2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3 数据处理服务4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5 运营维护服务6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1 技术测验和分析服务2 测绘服务3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8其他公共服务 1 住宿和餐饮服务2 维修和保养服务一级目录 序号 二级目录3 租赁服务4 财政资金存款服务5 行业调查与分析服务6 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7 重大课题研究服务8 监理设计服务9 法律服务10 会计服务11 审计服务12 税务服务13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14 物业管理服务15 印刷和出版服务16 会议和展览服务17 其他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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