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696433 上传时间:2019-01-07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57.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 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定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市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

2、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四)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

3、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

4、专项调查,指导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定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 2 -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

5、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辖区内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协助上级

6、机关开展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定全市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

7、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编制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一)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1.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采矿、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因安全、环保等不合格,政府决定

8、停产、关闭的矿山企业,根据规定暂扣、吊销、注销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和到期未延续的矿山企业名单。3.合理设置矿山采矿权,安全距离符合国家、省的相关要求。(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1.依法编制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 3 -2.依照国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制度。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土开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4 -表 1序号 155权力类型

9、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

10、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5 -表 2序号 15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

11、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6 -表 3序号 16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

12、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13、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7 -表 4序号 16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

14、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8 -表 5序号 16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审查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15、;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9 -表 6序号 16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

16、力项目名称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7、、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0 -表 7序号 16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18、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1 -表 8序号 16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

19、转让、出租审核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

20、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2 -表 9序号 16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责任主体 由三区政府批准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

21、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3 -表 10序号 168权力类型 行

22、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23、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4 -表 11序号 16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

24、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25、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5 -表 12序号 17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审批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26、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6 -表 13序号 17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

27、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28、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7 -表 14序号 17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土地复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

29、: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8 -表 15序号 17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

30、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

31、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19 -表 16序号 17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

32、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20

33、-表 17序号 17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34、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21 -表 18序号 178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相对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在规

35、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22 -表 19序号 17

36、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责任主体 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63374- 23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往来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