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皇城相府集团选煤厂瓦斯管理制度(试行)请领导审阅审阅意见:审阅人签字:日期: 选煤厂瓦斯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1、选煤厂瓦斯检查地点、部位、次数、时间要符合选煤厂安全规程的要求。2、瓦检员检查瓦斯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严格按规定巡回检查,并用瓦检仪和甲烷传感器对比测试,严禁弄虚作假或空班漏检。3、瓦斯检查严格执行厂管理规定,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向厂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放处理。4、集控员经常性查看电脑监测的瓦斯数据,根据瓦斯变化趋势及时与岗位工联系,如探头与实际不符(误差超过 0.1)要及时更换处理,做到提前发现、处理并防止瓦斯超限。5、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瓦
2、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检查结果、探头显示值等及时向集控室汇报校对,做到测量数据的实时记录。6、检查前要对使用的仪器,详细检查(电量、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检查固定式瓦检仪是否正常工作,使用时按要求正确操作。7、岗位工要熟悉本区域的避灾路线,如发生停风和灾害时,能正确引导本区域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8、使用瓦斯仪检查煤仓瓦斯时,瓦斯浓度达到 1.5%时,附近 20 米范围内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运转(抽排瓦斯设施除外) 。只有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方可开动电气设备。9、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要按停风停电撤人制度“一停工、二汇报、三处理”严禁瓦斯超限的原则办事,严禁违章
3、作业或违章指挥。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当班处理或留在下一班处理的问题,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11、妥善使用、保管检查仪器,本班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回。二、瓦斯管理:1、选煤厂原煤储煤仓、返煤暗道、筛分车间、块煤仓上、仓下,末煤仓上、仓下、矸石仓上等均为瓦斯容易积聚点,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2、做好上述地点的通风排瓦斯工作、瓦斯巡回检查和测量工作。3、瓦斯检查地点的设施、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式按有关规定实施。4、瓦斯报表必须真实可靠,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统一保管。5、 各班瓦检员领取瓦斯检测仪,并认真填写领取记录,按规定对安全检
4、测设备进行基础检定。6、选煤厂原煤储煤仓、返煤暗道、筛分车间、块煤仓上、仓下,末煤仓上、仓下、矸石仓上风机、瓦斯检测器由瓦斯员统一管理,停电停风或瓦斯超限(1.0)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7、各煤仓仓上、煤仓内装设的通风排瓦斯装置必须可靠有效运行,并由瓦斯员负责维护管理,发生故障时及时排除。8、煤仓上、下部烧焊,必须制定烧焊措施,必须放空仓,必须有干部跟班,经安全员、瓦检员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9、原煤系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设备管理的要求,不得带电、明火操作,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等。10、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手机。三、瓦斯操作:1
5、、返煤暗道的窗户视瓦斯浓度高低情况进行合理开闭调节通风。2、返煤暗道的所有风机必须保证 24 小时开启。3、生产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风机。4、选煤厂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浓度超过 0.4%停煤换开另台给煤机,超过0.5%停车,超过 1%停电撤人的规定。5、当瓦斯浓度超过 0.4%停止给煤,换开另台给煤机时必须遵循几个原则:(1)待瓦斯浓度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并且降到 0.4%以下。(2)换开另台给煤机,优先选择同仓下瓦斯较低的给煤机。(3)需要换开另台给煤机时,要求所有给煤机瓦斯浓度均处于正常的状态,不得因换开另台给煤机导致瓦斯浓度升高或超限。6、任何原因引起的瓦斯超限或报警均要求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
6、员,在查明原因并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后,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范围以内时方可再次带煤生产。四 瓦斯牌版管理现场设“瓦斯检查牌”和“甲烷传感器值与瓦斯器值实测对照牌” 。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测试点悬挂“甲烷传感器值与瓦斯值实测对照牌” ,没有甲烷传感器的测试点悬挂“瓦斯检查牌” ,瓦斯员必须认真填写并加强牌版管理。五 瓦斯记录及报表管理瓦斯员当班必须认真填写“巡检瓦斯员记录手册” 、 ”瓦斯检查巡回图表” 、瓦斯日报表”并保证三对照。当班巡回检查 3 次、当天报表经厂长签字后交集控室收存。六 瓦斯检测地点;原煤仓仓上仓内、原煤仓仓下 10 台给煤机周围、201 皮带机头机尾、202皮带机尾、筛粉车间 5、6 层、402 皮带机头机尾、618 皮带机尾、901 皮带机头、矸石仓仓上仓内、末煤仓仓上仓内、块煤仓仓上仓内、粒煤仓仓上仓内、409 皮带机头、413 皮带机头机尾、414 皮带机头机尾、415 皮带机头机尾、矸石仓下、末煤仓下、粒煤仓下、块煤仓下。七 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