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会计确认 第一节 会计确认的含义和确认标准 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 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目 录,第一节 会计确认的含义和确认标准,一、确认的含义 确认就是把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和确认标准的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记入会计纪录以及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 确认有三种:一是某项目首次纳入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初始确认(initial recognition);二是在初始确认之后,该项目发生变动,即对其增减变化的再确认,也称后续确认(subsequent recognition);三是该项目从企业财务会计系统消失的终止确认(derecognize)。,第一节 会计
2、确认的含义和确认标准,二、确认标准 (一)美国FASB的确认标准 确认一个项目及有关的信息,应在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这两个前提(约束条件)下予以确认。 四个基本确认标准: 1符合定义 2可计量性 3相关性 4可靠性(反映的真实性),第一节 会计确认的含义和确认标准,(二)IASC的确认标准 IASC认为会计确认的基本标准有两条,在概念框架Para.83中规定:一个项目如果符合这两条标准,而且符合要素定义,就应当确认这个项目。两条基本标准就是: (1) 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Probable)流入或流出企业。 (2)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可靠地加以计量。,第一节 会计确认的含义和确认
3、标准,我国在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1条及第24条规定: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的资源(或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1)与该资源(或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或者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一、一般资产和一般负债 取得的资产和发生的负债,其初始确认一般按确认日现行交换价格计量。一个资产项目或负债项目已经确认后,要等到有引起资产或负债本身变动或其金额变动的事项发生以前,应一直按初始确认的金额计量。 引起资产和负债
4、变动的事项有两类: 1.流入和流出 2.资产持有期间或负债结欠待偿期间的金额变动 这一类事项又可再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效用或物质变动;第二类是价格变动,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二、金额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按其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初级工具和衍生工具。初级工具指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债券、股票以及可转让的大额存单;衍生工具品种繁多,而且日新月异,时有创新。衍生工具大体上可归集为四大类: (1)金融远期(financial forwards)即远期合约 (2)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 (3)金融期权(Financial Option) (4)金融互换(Financial S
5、wap),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IASC于1999年3月15日发布IAS NO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Para .27规定:“只有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企业才应当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2007年1月1日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24条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7、8条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6、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投资;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5、26条规定,金融资产满足或符合下列条件或情况的,应当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转入方的。 所称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
7、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一、收入和利得的确认 IASC在其概念框架中的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在确认时,必须确定它们的存在,即企业收到具体体现收入或利得的资产。因此,企业在报告当期内的收入和利得,一般以相关资产的交换价值计量。收入和利得的确认,还要斟酌两个因素:(1)已实现或可实现的(Realized or Realizable);(2)已赚的(Earned)。,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一)已实现或可实现 收入和利得一般在实现以前或认为可实现在前,不予确认,即所谓的实现原则。 (二)已赚得 收入在赚得以前不予确认。,第三节 收入、
8、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确认收入和利得的具体时间,视具体情况来确定: (1)制造和销售活动所得收入,以及出售其他资产所得利得(或损失),通常在销售(交货)时确认,即银货两讫。 (2)如在生产或交货以前销售成立或收到现金(或两者兼而有之),可按生产和交货确认收入为已赚得。 (3)如在生产以前,产品已订有(销售)合同,收入可随生产的进度,按完工百分率法确认为已赚得, (4)如果劳务已提供,或资产使用权连续地跨越一段时间,通常可以根据事前商定的价格,作出可靠的计量,收入可随时间的消逝,确认为已赚得。,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5)如果产品或其他资产可以毋需重大投入,便不难按确定的价格出
9、售,因而是易于实现的,收入或某些利得(或损失)可于生产完成时或于资产价格变动时予以确认。 (6)如果产品、劳务或其他资产与并不易于转成现金的非货币性资产相交换,收入或利得(或损失)可按其赚得,在交易完成时确认。 (7)如果用产品、劳务或其他资产换来的应收账款,收取货款的可能性有问题,则收入和利得可按收到的现金确认。,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二、费用和损失的确认 费用开支和损失的发生,必然减少未来经济利益,只要能可靠地计量,就应该确认,同时也要确认相关负债的增加或资产的减少。 确认费用,是以所发生的费用与所取得的具体收入项目之间的直接联系为基础。这一过程通常称为收入与费用的配比(M
10、atching)。,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如果只能大致上或间接地确定费用与收入的联系,费用开支产生的有关经济效益期在未来若干会计期间发生,则应采取“有规则地合理分配程序“为基础,在相关各会计期确认为费用。 有些费用开支,只与会计期间相关,这类费用一般称为“期间费用”,这种配比,称为“期间配比”。 各项损失,除水、火灾害以及地震等外,还包括重大的责任事故。在查明原因、确定经济损失后,除投保的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外,应确认为损失,并在损益表单项列示。,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三、确认与权责发生制和会计分期 权责发生制和会计分期是两项重要的会计假设。会计确认是以它们为基础的
11、。以一个具体的会计期间(如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作为其报告期的利润表(或损益表),只列报当期与企业管理当局相关的业绩。 那些与管理当局业绩无直接联系的外币报表换算损益,则直接列在资产负债表权益项下,虽然是全面受益的构成成分,但不是本期净收益(或本期利润)的构成成分。,第三节 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的确认,我国2006年2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9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权责发生制会计的目标在于将企业的交易与其他事项和情况对企业的经济效果都归集于它们发生的当期予以核算,他们的经济影响和业绩都充分地、正确地反映于当期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另一种会计基础是现金收付实现制。我国目前的行政单位会计就采用这种会计基础。,本 章 结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