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金计算表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伤亡程度 一次性赔偿金数额一级伤残 16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级伤残 14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级伤残 12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四级伤残 10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五级伤残 8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六级伤残 6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七级伤残 4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八级伤残 3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九级伤残 2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
2、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十级伤残 1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10 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备注:1.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2.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3. 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4.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