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 560 页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HR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2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 7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78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81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 96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105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107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109违 反
2、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11劳动时间 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114劳动部实施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 116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119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21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22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 125关于职工产假的法律规定 127关于丧假的法律规定 128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129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130共 560 页 第 2 页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131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132 劳动工资 工资与支付暂行规定 134国务统计局关
3、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37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140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144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146 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54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56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57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60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6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6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71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17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7 劳动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185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188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192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3 社保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 199社
4、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21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1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29 共 560 页 第 3 页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22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3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4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24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50 劳动就业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258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265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70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282职业指导办
5、法 287关于发布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89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29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298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303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307 第二部分 HR 常用法 律文书、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起诉状 310民事上诉状 311民事答辩状 312民事反诉状 313刑事上诉状 314刑事自诉状 315行政上诉状 316仲裁答辩书 317仲裁反诉书 318上诉答辩状 319共 560 页 第 4 页 申请执行书 320撤诉申请书 321回避申请书 322财产保全申请书 323先予执行申请书 324延期 执行申请书 325强制执行申
6、请书(行政强制执行) 326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327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 328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329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330 合同范本 某公司劳动合同书(根据劳动合同法制订) 332劳动合同书 340劳动合同变更书 345劳动合同续订书 346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 347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348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350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 351家政服务合同 354中外劳务合 357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 363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 365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368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 372聘用合同 373赠与合同 377国际劳务合同 379股权转让协议 3
7、84遗赠协议 38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88 共 560 页 第 5 页 经典案例 精典案例一 390精典案例二 391精典案例三 392精典案例四 393错把劳务合同当劳动合同 394甲某与某服装公司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争议案 395 第三部分 HR 必备法律常识 女职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399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 400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401怀孕女职工产前休假有什么规定? 402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403女职工产假期满 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享受什么待遇? 404女职工流产休假有什么规定?
8、 405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406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407已婚待孕女职工的保健有什么规定? 408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409怀孕女职工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 410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411什么是生育期?女职工生育期享受什么待遇? 412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不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413 劳动争议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 415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416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 417什么是企业
9、劳动争议调解? 418解决劳动争议的 途径有哪些? 419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哪些? 420共 560 页 第 6 页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421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22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423哪些劳动争议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424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425职工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426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有旷工行为企业是否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处理? 427 工作时间 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429职工带薪年休假有什么规定? 430加班加点的工
10、资报酬应怎样给付? 431每周公休假日有什么规定? 432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 433哪些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34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哪些条件? 435什么是工作日?国家对工作日有什么规定? 436什么是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 437什么是计件工作日?进行计件工作的职工怎样计算工时? 438什么是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有什么限制规定? 439什么是休息时间?职工的休息时间有什么规定? 440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应怎样安排 ? 441 动安全 国家对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通风措施有什么规定? 44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1、发放有什么规定? 444工厂职工操作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哪些要求? 445工厂职工使用的锅炉、气瓶应符合哪些安全要求? 446放射工作人员保健待遇有哪些? 447劳动者在劳动安全 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448用人单位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怎样的健康保护 449 劳 共 560 页 第 7 页 技术设备在尘毒防治方面应符合什么要求? 450 对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工作场所的要求是什么? 451 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卫生要求有哪些? 452 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45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455劳动合同期限有何规定? 460劳动合同期满,哪些人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461劳动合
12、同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462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463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怎样理解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64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465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466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68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负有哪些义务? 469关于试用期的有何规定? 471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 472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怎样约定? 473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474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两种形式? 475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476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劳动合同的变更? 477解除劳动合
13、同的条件 478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79在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480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81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482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8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484什 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有效但用人单位可以暂不履行? 485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 486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逾期终止? 487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怎么办? 488劳 共 560 页 第 8 页 用人单位应当何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8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
14、形? 490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491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492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工有什么区别? 49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合同终止,对用人单位的培训费是否赔偿? 49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49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496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的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49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498已签订的劳 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如超出规定,如何处理? 499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500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按什么标准赔偿? 501怎样理解被
15、追究刑事责任与解除劳动合同? 502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 503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有什么规定? 504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505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506 “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507 动权益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09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510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512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513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514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515什么叫劳动权益?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怎
16、么办? 516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途径?由哪些部门负责? 517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18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19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 520继母可以要求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吗? 521劳 共 560 页 第 9 页 一次性抚恤金应如何发放 ? 522死亡抚恤有哪几种 ? 523 社会保险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525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526什么是养老保险? 527什么是工伤保险? 528社会保险有什么特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 529职工
17、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30职工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531职工退休、退职应具备什么条件? 532职工违章造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33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规定? 534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职工有怎样的知情权? 535企业破产时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有什么保障? 536哪些社会保险项目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哪些项目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537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 保险责任的开始吗? 538被承包或租赁的国有企业,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539从事哪些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540 劳动工资 什么是工资?工资包括哪几种形式? 542 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有什么规定?
18、 543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哪些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 544 什么是克扣工资? 545 工资分配有什么规定? 546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 547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548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或代扣劳动者工资? 549 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职工生活费和救济费? 550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551共 560 页 第 10 页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55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553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
19、? 554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555 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 556 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 557 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 558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应 如何计算? 559 昨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 560 企业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561 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应给予劳动者怎样的赔偿? 562 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是否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563 非因劳动者
20、原因企业停工、停产,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564 共 560 页 第 11 页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共 560 页 第 12 页 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 关系,建立和维护
21、适应社会主共 560 页 第 13 页 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 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
22、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 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23、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创造就业条件 ,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 ,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共 560 页 第 14 页 适合妇女的工
24、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 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25、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
26、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共 560 页 第 15 页 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27、)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 濒临破产进行
28、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
29、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共 560 页 第 16 页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 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
30、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 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
31、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 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
32、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共 560 页 第 17 页 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 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
33、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 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
34、、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 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共 560 页 第 18 页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 制度,严格执行
35、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 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36、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 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