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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政治感受法律的尊严练习题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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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受法律的尊严班级 姓名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12 分)1.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 )。A.民事违法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2.下列属于法律的是( )。A.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C.中国共产党党章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对违法和犯罪关系的正确看法是( )。A.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B.违法必定是犯罪,犯罪不一定是违法C.违法必定是犯罪,犯罪必定是违法 D.犯罪不一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4.材料一:某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因长期不缴纳税款,被公安机关拘留。材料二:成克杰因单

2、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巨额贿赂,于 2000 年 7 月 31 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0 年 9 月 7 日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刘某和成克杰的行为,都属于( )。A.一般违法行为 B.犯罪行为 C.严重违法行为 D.违法行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4 分,共 8 分)5.初二学生梁某,为了试探“有困难,找警察;有案件,请拨 110”是否真实,多 次用不同的公用电话拨打 110,结果 110次次紧急出动,次次扑空。梁某的行为 ( ) 。A.混淆了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区别 B.是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C.损害了公安机关重承诺

3、守信用的形象 D.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6.中学生李某在看电影时与同伴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了电影的正常放映。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后把他们送到了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法制教育和治安处罚。李某及其同伴的行为属于( ) 。A.违法行为 B.犯罪行为C.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D.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三、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7.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8.根据刑法的规定,简述刑罚的种类。9.为什么一般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法律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因此对统治阶级没有约束力。 ”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11.看图回答问题。假如遇到图(一)、图(二)中的

4、情况,你该怎么办,请说出理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规定,图(三)、图(四)中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四、材料分析题(12、14 题各 16 分,13 题 8 分,共 40 分)12.1986 年 10 月 7 日,青工徐某给北京市长辛店消防队打电话报火警:“长辛店某居民院着火了,请你们快来救火。“消防队员驾驶四辆消防车,火速赶到现场,一看没有火,原来是假火警。经过调查,搞恶作剧的徐某终于被公安机关查了出来。徐某承认,为了寻开心,看热闹,一年来曾先后多次冒名谎报火警,致使消防部门多次白白出动消防车和消防干警。请问: 徐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什么法律法规 ?应受什么制裁?13.材料

5、一:2002 年,浙江省金华四中一名 17 岁的学生,因忍受不了学习成绩名次下降而使得家长不断地施加的压力,用榔头打死母亲。材料二:同年,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中学两名学生因勒索钱财将一同学乱刀砍死。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的认识。14.王某,男 25 岁,曾因偷窃被两次送劳教。解除劳教后,他采取蒙面化装的手段,先后窜入居民住宅盗窃作案 7 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 5000 多元。1995 年 3 月至 8 月,王犯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拦路抢劫群众财物 4 次,其中 1 人被刺成重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因犯抢劫、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下面是王某临刑前写给弟弟的信

6、的摘要:记得我第一次做的坏事,是在小摊贩那里偷了两个苹果,虽然很害怕,但没有被人发现,平安无事,心里觉得占了便宜,所以后来就不断地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岂知人的思想是很奇怪的东西,占了一点小便宜,慢慢地想占大一点的便宜。见了好的东西,眼睛就盯住不放,手发痒总控制不住自己。十次八次不被发现,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为此,我两次被送劳教。本来,这是改掉坏毛病的好机会,好多像我这样的人都改好了,可我表面上装着改好了,但心里没改,出来后干得更厉害,心也变狠了,终有今日之结局。结合案例,说明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上述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五、探究创新题(15 分)小斌是初二的学生,他非常喜欢集邮。为了更快

7、更多地集邮,他想了一个“好办法” 。他经常到所住的机关家属院传达室信箱里拿别人信封上的邮票,有时还把别人的信件扔到垃圾箱里。由于一段时间家属院里的人经常收不到信件,他们将此事报告了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终于发现是小斌干的。于是公安人员来到小斌家,出示了搜查证,经过搜查证实了小斌便是经常偷信的人。当公安人员告诉小斌他违犯了法律时,他和父母都很惊讶:“只拿了别人的邮票,又没有杀人放火,这也算违法行为吗?”小斌和父母说的话,说明了什么?这个案例给你什么启示? 请你仔细进行观察和思考,列举出一种你身边发生的违法现象。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B 卷一、1、C 2.B 3.A 4.D二、5.BD 6.AC三、

8、7.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基本特征: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最本质特征)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标志);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8.主刑(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9. 一般违法行为虽然不像犯罪行为那样,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但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损害,有些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为犯罪。 10.这个观点是不对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它所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哪一部分人的

9、意志,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因此,法律在国家权力管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不仅对被统治阶级的成员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统治阶级的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11.图一:拒绝。理由是:吸烟有害健康;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吸烟是不良习惯,属于不文明行为等等。图二:不买。中学生不能讲吃讲穿,不能脱离家庭实际追求高消费,要艰苦朴素。图三:属于危害(或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图四: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四、12.徐某多次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不利于社会稳定,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0、,依照该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制裁。 13.从我们青少年自身来说,要自觉认真学法,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要加强道康、心理品质的修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家长角度讲,家长要更好地履行家庭保护的职责,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 14.A.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有明确的界限,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处理的方法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而犯罪则依法判处刑罚;B.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上述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一般违法与犯罪虽然有区别,但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发展到违法犯罪。许多犯罪是从犯小错开始的,有错不改,越陷越深,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五、要点:说明小斌母子是法盲,因不懂法而违法(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权、隐私权) ,需要学习、教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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