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卫队岗位职责一、 护卫队人员必须牢固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警惕性,严密注视周围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查问,必及时向部门汇报。二、 护卫队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准做私活,不准睡觉,不吃零食,吃酒聊天。三、 为保证护卫人员集中精力执行任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内。四、 骑自行车时进出公司一律下车,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五、 员工进公司凭胸卡,外来人员进必须凭证件、身份证,凭会客单后方可进公司,出公司时会客单由会客部门签字后交传达室保存。六、 公司临时工及外来参观培训学习人员须总务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公司。七、 公司员工家属亲友来公司探亲,一
2、律在传达室(接待室)会客,小孩一律不得入内。八、 外来车辆须经护卫队同意后,凭驾驶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换取“车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公司,并不得在公司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九、 物品出门须凭“出门证“,个人持有物品出厂,都必须交门卫人员查验。十、 公司节假日加班员工,包括临时工在内,须在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公司上班。十一、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司传达室打私人电话,值班电话概不外借。十二、 公司内生产及公共场所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十三、 任何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司。十四、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带人在公司现场摄像拍照。护卫队业务学习制度一、
3、护卫队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熟练精通护卫知识及技能。二、 护卫队员的业务学习时间由公司总务部安保部门制订,并组织落实。三、 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有:1、 保安知识;2、 有关法律法规;3、 消防安全知识;4、 安全生产知识;5、 公司有关规章制度;6、 护卫人员从业道德;7、 监控设施的学习;8、 消防控制台的操作学习;9、 巡更系统的使用操作学习;10、 红外报警设施的操作使用学习。四、 护卫队员的学习定为每月一次,除值班人员,其余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五、 公司总务部将不定期请崇川公安分局及狼山派出所有关人员上门指导业务学习。护卫队值班交接班制度一、 护卫队的值班为三班两运转,必须做到按
4、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早请假。二、 交接班时做到不交班不离开,如在本班次发生非正常事件,做到不处理完毕不走,事情不交待清楚不走。同时向公司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三、 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值班用品无丢失、无损坏(轻骑、小灵通、电脑、橡皮棒等物品) ,保证卫生清洁。如有物品有异常,必须交班清楚,并主动承担责任。四、 值班时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所在部门进行整改,并同时向公司值班干部汇报。护卫队情况报告制度一、 护卫队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有非正常现象,在妥善处理事故的同时须及时向公司值班干部报告。二、 报告要实事求是,情况准确无误,不得瞒报误报。三、 特殊情况下报告可以先口头,事后再以书面作一次报告
5、。四、 报告应做到逐级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除外。拾交财物登记和上交制度一、 护卫队员在值班过程中发现他人遗失或他人上交的物品,应主动上交公司总务部安保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不得漏交、隐瞒不交占为己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二、 上交总务部安保部门的物品,应作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好。三、 总务部安保部门在接到遗失物品后,应积极采取有关的措施,忙找失主。对长期无人认领的物品,由公司总务部安保部门代为保管,如系钱物长期无人认领,应上交公司财务部,收据由安保部门存档备查。四、 失主在认领物品时,应认真核对,登记失主身份,在核对无误后归还遗失物品,并要求失主签字以备查。护卫队检查督查制度一、 护卫队
6、员须每隔一小时对厂区内巡回检查一遍,并点击巡更系统,夜间须至车间内检查。二、 护卫队检查督查的主要任务:1、 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案件的发生。2、 及时发现违章违规行为,通过宣传和教育,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环境。3、 依靠群众和公安机关预防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4、 督促车间各班组加强防范工作,及时查找隐患,并限期整改。三、 护卫人员执勤时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办事灵活、文明礼貌,关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检查中遇有问题需及时报告总务部安保部门或上一级领导,并做好保护现场。四、 及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检查部位、时间、发现问题
7、及处置情况等。护卫队考勤考核奖惩制度一、 护卫队的考勤工作由总务部安保部门按护卫人员的实际出勤逐日考勤,上下班需持卡至考勤机处打考勤,月底送总务部人事部门进行核实。二、 为对护卫队有客观、全面、正确的了解和评价,进行合理调配使用、正确实施奖惩,贯彻客观、全面、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护卫队进行考核。三、 根据公司护卫人员考核考评细则,对当月工资进行考核。四、 考核内容包括完成任务的时间、数量、质量、工作态度和作风,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五、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月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六、 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及格者,从当月奖金中按标准进行扣除。护卫队应急处理规定一、 护卫人员接到紧急报告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制止控制事态,预防和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二、 通过向报告人迅速了解现场情况,根据不同事件性质,采取灵活机动的处置方法。三、 遇一时无法处置的情况应按公司制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四、 如遇重大治安事件及危急公司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与市公安“110”联系处理,同时向总务部安保部门汇报。五、 如遇无法排除的火警时,应一边扑救一边拨打火警电话“119” ,并向总务部安保部门汇报。六、 公司属狼山派出所管辖,有事应及时联系,联系电话为 5705010。七、 夜间遇紧急情况时,向护公司值班干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