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 馆 规 章 制 度一、 工作态度: 1、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2、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3、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4、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5、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 30 分钟内离开宾馆。 6、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2、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7、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 8、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9、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 拾遗: 1、在宾馆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宾馆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 宾馆财产: 宾馆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宾馆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宾馆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