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由公司支付的工伤待遇检查表工伤待遇 说明 备注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和陪护费1、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 3 个月内照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且保留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的,由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
2、津贴1、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按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公司依法破产解散的,或者公司依据劳动法第25 条第 2、3、 4 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按本省、自治区、自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按本省、自治区、自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旧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保险和陪护费。特别提示:公司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除上述各项费用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均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