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表( )国土资预审 第 号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建 设 项 目 名 称立 项 批 准 机 关投 资 规 模拟 建 项 目 选 址 地 点建 设 单 位 经 办 人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以 上 由 建 设 用 地 单 位 填 写农 用 地 转 用指 标 情 况规 划 依 据供 地 政 策农 用 地用地总面积(公顷) 合 计 耕 地 其 它 用 地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项 目 拟 用地 总 规 模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耕 地 补 偿措 施 签 订 补 充 耕 地 协 议征 地 补 偿安 置 措 施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2、 审 查 意 见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国 土 资 源 所 审 查 意 见 :承 办 人 : 单位盖章负 责 人 : 年 月 日市 (县 、区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承 办 人 : 单位盖章负 责 人 : 年 月 日市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承 办 人 : 单位盖章负 责 人 :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办理用地预审时,必 须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
3、(以下简称预审表)。2、“建设单位”填该建设项目的投 资单位,并由投 资单位盖章有效。3、“立项批准机关”填该建设项 目拟受理申报批准的投资管理部 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4、“投资规模”填该建设项目拟 定的投资额度。5、“拟建项目选址地点”按照推荐的 选址方案填报项目用地的具体地点 (具体到镇、街道)。6、“农用地转用指标情况”填有无可能争取到 农用地转用指 标。7、“规划依据”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时确定的选址、土地用途及占用耕地补偿等方案的规划依据,即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土地开 发整理规划的要求。 “供地政策”栏中,按照“允许供地项目”、 “限制供地项目” 和“禁止供地 项
4、目” 填写。8、“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一栏用地面 积由项目所在国土资源所按照推荐的 选址方案核定、分 类填写。9、“耕地补偿措施”填项目总投 资中列支的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补偿占用耕地面积的资金总额,或填写按政策规定交纳。 “征地补偿 安置措施 ”填项目总投资中按法律法规标准列支的用于征地的资金总额。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意 见”中“拟建项目所在国土资 源所审查意见”,由 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填写;“市(县、区)国土 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由 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写。11、预审表中的面积计量单位 为公顷, 资金计量单位为万元。须保留四位小数位。12、填写“预审 表”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晰工整;无填写内容的表项应自左下角至右上角划线表示无填写内容。*表 打 印 成 正 反 两 面 一 张 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