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表(一式二份)年度单 位 名 称 单位公积金帐号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主 管 部 门 设 立 日 期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姓 名发 薪 开 户 银 行 办公电话发 薪 户 账 号单 位专 管员 手 机公有单位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国有控股合资企业 集体控股合资企业国有控股股份合作 集体控股股份合作单位基本信息单 位 性 质非公单位 民营企业 个人或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控股合资企业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人控股股份合作1 2 3 4申 报 缴 存 比 例( %)单位申报人数申报月缴存工资基数 单位 个 人 合 计申报公积金月缴额缴
2、存情况单位意见兹保证本单位上述填报的内容完全属实。单位负责人: (单位行政公章)年 月 日公积金中心审批意见经审核:同意贵单位 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 人;月缴存工资基数 元;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公积金月缴额 元。请从 年 7 月 1 日至 年 6 月 30 日起执行。(管理部审批专用章)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 1 栏填写申报时单位在册人员;表 2 栏填写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合计;表 3 栏填写按湘财综 2007 56 号文件规定比例;表 4 栏数填写 2 栏3 栏合计数。2、本表每年度填报和审核一次,中途人员发生变更或需补缴的,单位填写岳阳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岳阳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交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报中心审批。3、本表一式二份,中心、单位各一份。4、月缴存工资基数和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逢角分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