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等有关问题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企业: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向县(市)下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吉政发200533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操作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46 号)的规定和要求,省局将“评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这项工作下放给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以下简称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为加快全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任务目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要求,为逐步建立起全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
2、继续做好评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和实施“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质量诚信企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是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产品(服务)质量稳定、质量保证能力强、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较高质量信誉的企业。开展质量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是对企业过去质量诚信状况的一种肯定,也是对企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的一种引导、鼓励和监督。二、认定的标准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附件 1)确定的有关要求为标准。三、认定的方法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核准认定后,由省质
3、量技术监督局予以发布。四、申报和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并填写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申请表(试行)(附件 2),受理申请的市、州局按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在每年的 6 月 20 日、12 月 20日前,报送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由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对申报企业统一进行核准认定。为鼓励企业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方便企业申报,省局决定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作为省级窗口,可随时受理企业自愿申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的申请。同时,按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进行核准认定。五、结果公布省打假防伪
4、举报投诉中心核准认定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分批次在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网站(网址:hppt/www.jl-)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行文并定期在网上公布。六、继续实施“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依托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信息系统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实施“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该工程旨在为质量诚信企业自我展现的一个平台,是全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消费者了解企业及其产品的一个窗口。(一)实施内容在“12365 企业
5、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中,建立并储存质量诚信企业的质量诚信的电子档案信息及语音信息,用户或消费者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拨打“12365”电话(省外加拨区号 0431)或登录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网站,通过赋予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的质量诚信代码查询到该企业的质量诚信信息,了解企业和产品的有关情况;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质量诚信企业,可以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信息,树立企业自身形象和打造产品品牌,推动企业自身诚信建设。(二)实施办法1.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对“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具体实施;2.被认定为吉林省质量诚信
6、的企业,可自愿向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提出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申请;3.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加入“12365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企业质量诚信信息进行审查把关,并对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企业有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以保证企业质量诚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4.对自愿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并愿承担数据采集、系统维护及“12365”信息查询等基本费用的企业,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在“12365”网络查询平台和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网站发布该企业的质量诚信信息。七、工作
7、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全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认真做好质量诚信企业的申报受理和审查认定工作,对申报企业要热情服务、随时受理、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及时核准。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和消费者宣传“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并积极推荐和支持质量诚信企业加入该系统工程。(二)具备条件得企业,特别是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吉林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各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要积极申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并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三)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要对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
8、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四)企业申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质量诚信企业要在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通过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五)各单位在推荐和审查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颁发证书。考虑到被认定为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在宣传推介和开拓市场方面的实际需要,省局专门设计了“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牌匾样式,企业如有需要,可直接与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联系,并由其代为定做。(六)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原关于
9、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和实施“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质监质20047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和实施“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质监质函2005 12 号)即行废止。八、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喜语;电 话:0431-6778888,13944002315(手机);网 址:www.jl- 或 www.china-;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 1267 号;邮 编:130021。附件一: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认定实施细则; 附件二: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
10、服务系统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三: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申报表;附件四: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申请表。注: 附件 14 可在 www.jl-网站上直接下载。 二六年四月十日附件 1: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组织做好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认定工作,积极倡导“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提高全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加快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二年以上
11、,符合质量诚信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企业申报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贯彻实施 GB/T19000-ISO9000 族 标 准 , 通 过 质 量 管 理 体系 认 证 ; 积 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计量体系、检测体系健 全 并 有 效 运行,列入食品市场准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卫生许可及其它有强制性要求的企业及产品,取得相应许可证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有社会广泛认可的名优产品或 用 户 满 意 产品(服务);近二年内,市州以上
12、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问题或事故。3、企业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三 废 治 理 ”达 标;近二年无重大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4、企业依法纳税,按时交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5、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售后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第四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优先申请:1、获得国家、省及市州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主导产品获得中国名牌或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3、销售收入、利税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居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或服务设施),质量基础工作扎实。第五条 近二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13、1、在国家及省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记录的;2、发生产品(服务)质量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的;3、企业及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尚未取得相应证书或证书超过有效期的;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的;5、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的。第三章 企业申请第六条 申请企业要认真填写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发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申请表(试行) ,及时报送到企业所在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供以下有效材料(与申请表一起装订成册):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主导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的复印件;2、近几年企业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奖、产品质量认
14、证、企业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计量检测体系合格确认证书复印件;3、属于食品市场准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卫生许可及其它有强制性要求的企业及产品,应提供获得证书的复印件;4、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优先申请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在省内经销外省(市)产品的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合法经销权等有关证明文件。第四章 审核认定第七条 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在接到企业申请表后,组织人员对企业申请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对认为有必要审核的企业可进行现场查看。第八条 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确认符合
15、条件的企业,在签署审查意见后,将企业的申请表一份存档,二份送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第五章 核准公布第九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对由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进行审核把关,确认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的申报条件。第十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对核准认定后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名单在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行文并定期在网上公布。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要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进步水平、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效益,积极争创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名牌产品,进一步扩大
16、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知名度。第十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的监督管理,如发现企业出现质量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省局。第十三条 对出现诸如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故,国家、省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受到消费者重大投诉并经查实的等情况的企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取消其“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称号,并在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第七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2: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按照省质量
17、技术监督局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 (以下简称“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 )的有关要求,为加快全省企业质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规范地实施该系统工程,促进提高全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第一条 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吉林省“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第二条 申请加入企业要认真填写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的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第三条 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在接到企业申请表后
18、,组织人员对企业的申请的材料进行真实性核准,对认为有必要的企业进行现场查看,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加入条件。第四条 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对申请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赋予质量诚信代码(612 位)。第五条 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与申请企业约定在 12365 网络查询平台和省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网站发布的质量诚信信息内容。第六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对申请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企业的质量诚信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第七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对申请加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
19、的企业有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以保证企业质量诚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第八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在 12365 网络查询平台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防伪打假举报投诉中心网站上公布准予加入“12365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企业的质量诚信信息。第九条 省局要加强对“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服务系统工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进行,为全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第十条 加入到“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企业,要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产品(服务)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的知名度。第十一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要把加入“12365
20、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企业及产品质量诚信信息录入到系统的企业数据库与产品数据库中,建立企业的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第十二条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要定期对已加入“12365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企业,按照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问题,按照有关的要求及时做出处理。第十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进入“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企业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省局并通报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第十四条 本实施管理办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实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
21、件 3:编号: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申 请 表200 年度(试 用)企业名称: (盖章)企业代码: 地 址: Email: 邮政编码:填表日期: 200 年 月 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填 表 说 明1、此表适用各类企业,服务类企业指标不能涵盖的,可另附表。申报表的封面和表 15 要求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表 6 由企业所在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填写。2、申报企业需按年度填写申报当年 16 月及前二年的相关指标。表内如填不下的,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3、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与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并附 Word 格式软盘一个: 营业执
22、照、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及环境体系等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近几年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完善计量确认等证书复印件; 属于食品市场准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许可证和维修注册登记,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卫生许可及其它有强制性要求的企业及产品,必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产品通过质量监督抽查、商检的相关检验报告。4、质量奖励系指省以上“名牌产品” 、 “免检产品” 、 “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各类质量奖项。5、经济指标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实施方案
23、”的通知 (国统字1997303 号)规定的要求填写。6、 “市场占有率” 、 “用户满意度” 、 “用户投诉处理率”等指标的调查母体数量请在备注中说明,并由企业根据所得市场信息,得出若干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确算数平均值。7、企业所属行业按:机械、电子、冶金、石化、纺织、食品、建材、医药、轻工、农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烟草、服务及其它类填写。表 1: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经济类型 国有; 集体;民营;外资;合资;股份;多制并存法人代表 企业电话 传真电话分管质量工作领导 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员工总数 管理人员数 工程技术人员数其中:高级 中级 初级
24、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登记地主导产品 年生产能力注册商标 实际年产量主 导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认证采用标准 认 证 范 围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质 量 体 系 认 证已获证产品 已获何种证书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产 品 认 证认证内容 发证单位 证 号 发证日期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法 定 认 证QS 市场准入续表 1: 企业基本情况指标名称 200 年 200 年 200 年利税总额 (万元)实现利润 (万元)创汇总额 (万美元)主 要 指 标 情 况销售收入 (万元)产品销售率 (%)省以上名牌产品产值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 (
25、%)用户满意度 (%)用户投诉处理率 (%)其中:重大投诉 (件)项目名称 投资额 批准单位 开工时间 进展情况企业发展情况近三年本企业及产品获市、州以上质量奖励情况获 奖 年 月 获奖名称 颁 奖 部 门 获 奖 说 明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近三年企业是否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否 是 企业三废治理达标情况 达标 不达标 表 2: 主 要 产 品(服务) 质 量 水 平产 品 名 称主要技术指标 本企业水平 全省同行业最佳水平 国内先进水平表 3: 近三年市州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商检情况时 间 产 品 名 称 抽 查 部 门 抽 查 结 论时 间 产 品 名 称 商 检 部 门
26、商 检 情 况表 4: 申请单位保证书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的申请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填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所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实际数据。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_ _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表 5: 有关部门意见有效期限 200 年 月至 200 年 月市州质监局、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公章)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核准认定意见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公章) 附件
27、 4:编号: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申 请 表200 年度(试 用)企业名称: (盖章)所属行业: 企业代码: 地 址: Email: 质量诚信代码:填表日期: 200 年 月 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表 1: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经济类型 国有; 集体;民营;外资;合资;股份;多制并存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分管质量工作领导 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企业的主导产品或主营业务被认定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时间 200 年 月拟申请的企业质量诚信代码(6 位)表 2: 拟在 12365 网络查询平台上发布的质量诚信
28、语音信息(300500 字)1、简述:2、详述:表 3: 拟在 12365 网站上发布的企业与产品图文信息表 4: 申请单位保证书加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 12365 质量社会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工程”的申请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填报在“12365 企业质量诚信信息查询服务系统”上发布的企业质量诚信信息及产品内容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_ _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表 5: 省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有关意见企业名称企业质量诚信代码 入网时间 200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200 年 月至 200 年 月 行业代码省 打 假 防 伪 举 报投 诉 中 心 意 见经办人(签字): 主 任(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公章)填表要求: 1、申报企业在填写此表时,应附本企业的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申请表及其所要求的必备材料。2、上报本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 Word 格式软盘一个。 3、企业诚信标识及诚信代码。如: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诚信代码:0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