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坝高小班主任工作奖罚条例(试行)总 则第一条:班主任是在学校行政会的领导下,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学校的德育骨干,在塑造学生灵魂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第二条:为了使班主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班级管理,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罚条例。第三条:每学期班主任和学校签订东坝高小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四条:本奖罚条例主要以班主任津贴为主,班主任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元,每学期元(含教育局拨付专项资金) 。每半学期核算、发放一次,每次核算在 150 元基数上进行扣除和奖励。该期班主任津贴扣清着,
2、从下期提取,以此类推,学期班主任津贴扣清者,上交罚款。细 则第五条:处罚条例。由政教处、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协同进行班主任考勤,考勤情况每次教工例会通报 1 次。班主任在早操、午后课间操、午休、活动、晚休等环节中每缺勤 1 次扣除班主任津贴 2 元。各类出勤每月缺勤累计达 5 次者扣除班主任津贴 30 元。按时完成学校各处室分配的各项任务,拖延或不完成者视其情节扣除班主任津贴 13 元。班内发生重大事件,班主任务于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如若拖延造成恶劣影响甚至酿成事故者,罚款 510 元。认真组织召开周会,每缺勤 1 次扣除班主任津贴 5 元。按时组织学生打扫教室、环境、宿舍等各处卫生,打扫不及时
3、或者不彻底的班级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 2 元。每周值周量化成绩各级排名倒一的班级扣除班主任津贴 1 元。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各级排名倒一的班级扣除班主任津贴 2 元。期中和期末考试各级总排名倒一的班级分别扣除班主任津贴 5元。本班学生有吸烟、饮酒、赌博、打架、偷盗、诈骗等违纪现象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 210 元。班主任因不重视班级安全工作,造成学生离校出走,人身伤害,携带凶器诈骗等情形者,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 1135 元;导致严重后果者三年内不得评优树先,晋级职称。第六条:奖励条例。每周值周量化成绩各级排名第一的班级奖励班主任 2 元。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获得团体一,二等奖的班级,分别奖励班主任 3、2 元或者获年级前两名者,分别奖励班主任 3 元。期中和期末考试居各级第一名的班级奖励班主任 5 元。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各级 1 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三、附则第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教工会,由教导处负责实施。本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若当次核算出现奖罚资金不对等的情况,教导处进行适当调配。第八条:本条例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东坝高小 201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