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水值班制度为规范供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供水人员的管理,严肃值班的组织纪律性,使供水人员养成自爱、自觉、自我约束的良好工作态度,特制定本值班制度供遵守。1值班时间:白天班:7:0018:30;晚班:18:30次日 7:00。2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白天班、晚班分别为一人,由供水站统一安排;值班人员不得私下随意调班,如有特殊原因需调班者,应向供水站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3值班人员白天班 7:00 前必须到达供水站,晚班 18:00 前必须到达供水岗位。如因工作任务而无法及时到达,则提前告知供水站长。值班的人员可以在吃饭时间轮流用餐,不可同时离开岗位。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5 供水站以外
2、人员禁止入内。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外勤必须佩带标志,除有工作任务必须出外勤,其他时间不得因私事随意离开供水站,应在供水站长安排的宿舍住宿,以保证 24 小时有值班人员在岗工作。7值班人员接到管网维修信息后,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借故推托;维修单位维修后要详细填写清楚维修信息(例:阀门关闭状况),次日统一把维修单交给主管部门。如无维修情况,一定要在供水站值班,不可早退或缺席。做好记录备案,全面掌握管网运行状况。8值班人员在星期六、星期日值班时,应坚守岗位,正常值班。9供水站长负责监督值班情况,并在需要时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有违反值班制度者,第一次扣除当天值班工资并通报批评;第二次扣除当月值班工资,警告处分;第三次则直接报物业公司理审批,给予辞退处理。如有抢修而值班人员却不在岗,或不负责任处理,所导致的后果,视情节严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