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0 年河南城建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10 74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一、入伍预征对象及范围凡我校 2010 届普通专科以上,年满 18 至 23 周岁(专科),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 24 岁的男性应届毕业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均可报名。二、征集程序和时间安排1、宣传发动阶段(5 月 10 日至 20 日)。学校召开征兵登记工作动员会;开设征兵工作宣传
2、栏;在全院开展一次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各系部结合实际情况在毕业生中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和一次主题党团活动,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入伍的积极性,鼓励毕业生实现人生理想,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2、入伍预征报名阶段(5 月 10 日至 6 月 10 日)。各系部组织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 和http:/),在 线填写、打印应 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简称预征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各系部要明确学工办主任负责汇2总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并及时上报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武装部)。3、确定入伍预征对象阶段(6 月 15
3、 日至 6 月 30 日)。我院所在辖区的兵役机关将对报名入伍预征对象进行审核确定。经审核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发给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作为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所在辖区兵役机关留存备案。(见附件一)。4、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关系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生源地参加征兵报名活动,确定正式入伍后,凭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可享受优惠待遇(见附件二)。三、工作要求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不仅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的一条途径。因此,各系部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军营建功立业。1、各系部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
4、育,坚定应届毕业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的理想和信念。同时,利用各种途径和办法,深入宣传发动,切实把国家促进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为入伍预征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各系部要加大工作的力度,确保预征任务的完成,报名人数至少达到应届毕业男生的 30%。报名过程中,武装部将对各系部的预征报名情况进行通报。33、保卫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业指导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后就业手续的办理等事宜。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流程2.高校毕业 生入伍服义务兵役 优惠政策河南城建
5、学院武装部2010 年 5 月 10 日4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流程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3、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院武装部根据辅导员出具的书面
6、鉴定填写,“单位公章”处由学校统一盖章。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5、县级征兵办会同教育、院校、卫生、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6、6 月 30 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5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7、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8、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10、学生确定入伍后,学生本人或家长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 467044)。6附件 2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一、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
8、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二、优先体检政审。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三、优先审批定兵。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优先安排使用。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
9、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7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2、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
10、士兵。3、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对国家“211 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4、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5、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6、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87、退出现役当年的 12 月 1 日起,至次年 12 月 31 日止,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证。8、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给予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