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 区区直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为保障我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师资质量,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858 号) 、 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批复 (佛人字20097 号)和关于2010 年南海区提高教职员待遇方案的批复 (南府复20108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区直学校实际,制定区直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一、实施范围南海区区直学校在编教职员和退休人员。二、实施时间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三、绩效工资项目的设置(一)在编教职员1、基本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
2、、薪级(级别)工资、地区补贴、教龄津贴。2、绩效工资:(1)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绩效津贴、节日补贴。(2)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工2作量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年终一次性奖励等。3、特殊岗位津贴。(二)退休教职员:生活补贴、节日补贴。四、绩效工资实施的标准(一)在编教职员:年人均工资收入不低于 87500 元,不含改革性津贴。(二)退休教职员:年人均补贴不低于 36600 元(不含社保发放部分) 。具体发放标准参照附表。五、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一)区直学校在编教职员按现工资发放办法,经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区人事工资管理系统统一发放基本工资、岗位绩效津贴、节日补贴。退休教职员
3、统一发放生活补贴、节日补贴。(二)区直学校除由区财政按实名制直接发放基本工资、岗位绩效津贴、节日补贴外,余下差额由区财政局按月下拨给学校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缺编人员经费、按实有人数核编学校的试用教师经费,按每年每人 66900 元标准由区财政局按月下拨给学校。学校正校长工资由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学校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级组长、班主任、科组长等职务补贴,由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区委组织3部、区财政局备案后执行。六、相关要求(一)每月 20 日前必须上交下一个月工资发放的各种资料,区直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交区组织部。(二)在编人员的岗位绩效津贴按学
4、校所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岗位标准发放。退休教职员生活津贴按退休时所任职务标准发放。(三)节日补贴包括元旦、春节、五一节、教师节、国庆节补贴。附件:南海区区直学校教职员岗位绩效津贴标准表单位:元/人月类别 员级 助理级 中级 副高级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2200 2300 2400 2600 2900类别 普通工 初级技工 中级技工 高级技工后勤岗位 1800 1900 2100 2300试用期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800 元、本科 1600 元、专科及以下学历 1500 元类别 职员 教师 副主任 主任 副校长 校长退休人员生活津贴 2550 2700 2750 2800 2850 2900注:节日补贴 6000 元,其中元旦、五一、教师节、国庆节各 1000 元,春节 2000 元4主题词:教育 绩效工资 管理办法 通知 发 至 : 区 直 学 校 , 局 内 相 关 科 室 。抄送:万志康副区长,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