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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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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一、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淫秽和色情内容的认定标准 1988年12月17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 版物的暂行规定 本法所指的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逗 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 值或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含有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 著作和虽然含有淫秽内容但是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 不是淫秽出版物。,2,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美国的淫秽、色情立法 1873年“希克林准则”,该准则是从英国“借用”的,即:如果一 个作品有可能导致读者发生堕落和腐化的危险,那么它就是淫秽的。 美国法院在适用时进一步认定:只要一本书、剧本、杂志或其

2、它作品 的一部分是淫秽的,那么整个作品就是淫秽性的。 1957年,美国最高法院正式宣布“希克林准则”违宪 ,并确立“罗 思梅莫瑞斯准则 ” :如果一个作品对普通人来说,根据当代社 会标准,其主题从总体上看能引起淫欲的兴趣,那么它就是淫秽的。 后又对该准则作了修正:首先,作品的主题从总体上说必须是能引 起淫欲的兴趣;其二,明显违反当代描写和表达性事的社会习惯;其 三,没有任何社会价值。 1973、1974年时的“米勒准则”: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据当代地 方的社会标准,能证明作品从总体上看会引起淫欲的兴趣。 作品对 性行为的描写显然特别地违反了当地州有关法律的规定。 作品缺乏 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

3、或科学价值。,3,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淫秽出版物与色情出版物的区别 淫秽出版物是“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是不可以容忍的。 色情出版物只是“部分”宣言淫秽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容 忍的。 制作传播淫秽出版物重者可以犯罪论处,而制作色情出版物 ,则不构成刑事犯罪。,4,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淫秽物品与科学著作的界限 关于人体生理和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既包括关于性科学、 性生理等的专著,也包括性教育、传播性知识的科普文章。 它同淫秽物品有本质的区别,科学著作一般是理性、严肃、 冷静的,即使涉及性的问题,也不会发生诲淫的效果。,5,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淫秽物品与有价值文学艺术作品的界限 有价值的文

4、学艺术作品,如果在文学艺术领域有公认的 地位,且具有艺术感染力,即使其内容会产生诲淫的效果 ,也不视为淫秽作品,但还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若出版有艺术价值但夹杂淫秽内容的文艺作品,须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查批准,并报新闻出版总 署备案,6,7,金瓶梅,金瓶梅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小说,反映了16世纪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状况,虽然其中有大量性行为描写,但因其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所以不是为淫秽出版物。,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解禁英国的长篇小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在西方通行无阻;而日本在1950年曾经三审由最高法院认定具有“猥亵性”,判决翻译者、出版者犯有制作、贩卖淫亵文书罪,

5、书被没收。我国在1987年也曾将其列为禁书,但后来根据关于严禁淫秽出版物的规定,定为“虽有艺术价值但夹杂淫秽内容,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文艺作品”,不属淫秽物品,经专题申报批准,可以出版。学术界认为这部小说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由于在世界文坛上公认的艺术地位,故不应视为淫秽出版物。,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法律制裁 刑事处罚: 刑法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

6、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9,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法律制裁 刑事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 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 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

7、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 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七条 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 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插入视频),10,法律制裁,河南郑州青年何肃黄、杨柯,为了获取境外广告费,在互

8、联网上申请了100多个个人主页空间,用极为隐蔽的手法,制作色情站点,起名力酷美女网际乐园”。共制作、传播淫秽图片7200多幅淫秽小说94篇,淫秽小电影2部。从1999年9月至11月,该点境内外访问总量达24万人次。至案发时,他们已经获取境外广告费500美元,据称尚有1500美元在途中。 经公安部门侦破,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吉林法制报被撤销刊号吉林法制报用大量篇幅刊登凶杀案例,渲染暴力,如姑娘受害于杀人不见血的刀杀人碎尸案、煤城碎尸案、残酷的割耳案、井底沉冤杀人抛尸案、河套里的女尸、魔鬼之邀等。还有很多嫖娼、强奸和色情的内容,如女色

9、麻醉讨债悲剧、为一个被剥光廉耻的女人、畸形的婚配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一场游戏、婚内兽行、荒淫无度的安全厅副厅长等,且有描写嫖娼、奸情的细节。该报还在1995,频出怪事的闰八月一文中宣扬迷信思想。1995年,新闻出版署以该报违反当时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禁载“宣扬凶杀、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的规定,撤销了该报的登记注册。,两电视台被吊销许可证1995年1月5日,擅自建立的湖南冷水滩有线台播出淫秽录像引狼入室,造成恶劣影响。云南西双版纳经济电视台于2月9日播出有严重政治问题并夹有淫秽内容的录像片千火玫瑰。广播电影电视部以两台违反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禁播反动、淫秽的电视

10、节目或录像片的规定,分别决定处以立即停止使用各自的台号和呼号,不得播放自办节目,并分别请湖南省和云南省的广播电视厅没收其播出设备并处以罚款。,二、禁止传播邪教,邪教不是一个宗教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法律概念。它的特 点是,经常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 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 展并严密控制、残害成员,从事危害社会的活动。对于这 样的组织,作为新闻媒体,应配合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对其 予以严厉打击,严格禁止对其进行正面宣传。,14,禁止传播邪教,案例1996年到1999年,新闻出版署曾五次作出决定,认定有 关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带借传授练功为名,宣扬迷信及伪 科学

11、,予以收缴查禁,并对有违规行为的出版社作出处罚,15,禁止传播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 “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指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宗教出版 物外,其他违反科学、违反理性、宣扬愚昧迷信的出版物具体包括:以看相、算命、看风水、占卜为主要内容。 宣扬求神问卜,驱鬼治病以及其他制造、传播荒诞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16,三、维护民族平等和团结,出版管理条例特别提出“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予以禁践,是因为近年来大众传播媒介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往往是从不了解、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发的。 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12、”,三、维护民族平等和团结,1987年某文学期刊登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是一篇丑化、侮辱藏族同胞的坏作品。小说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猎取在西藏的所谓奇闻铁字,用耸人听闻的语言肆意歪曲西藏地区的风貌,丑化藏族同胞的形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小说一发表,就引起了公众特别是藏族人士的普追不满和义愤。有关领导管理部门对此作出严肃处理。,以藏民族绵延千年的特有丧葬方式“天葬”为例,大众传媒应遵循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1月发布的天葬管理暂行规定。1该规定是我国地方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

13、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此外,规定还首次指出:天葬师是从事天葬职业的专业人员,应当受到尊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 1 拉巴次仁、裴闯:天葬现场禁止拍照或报道,新京报,2006年1月12日。,“五 一九”与性风俗,1989年5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爆发一场“禁销诽谤伊斯兰教的谤书性风俗”的示威游行。 性风俗一书粗暴地污辱了伊斯兰教,严重伤害了穆斯林感情。 新闻出版署作出决定:该书作者、责任编辑和发行此书的有关人员停职检查,并被行政拘留。出版社停业整顿,协助出版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2

14、0,四、其他禁止传播内容,主要包括宣扬封建迷信、渲染暴力、赌博、恐怖等。这些 内容,会败坏社会风气,助长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损害社 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对尚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会 造成很大的毒害。,21,第四节 其他危害活动,从学理上说,具体包括:1、描写犯罪形象,足以引起青少年对犯罪同情或赞赏。2、描述罪犯践踏法律的行为,唆使人们蔑视法律尊严。3、描述犯罪方法或细节,诱发或鼓动人们秘方犯罪行.4、描述荒诞离奇,有悖人性的残酷行为,令普通人感到恐怖。5、正面肯定抢劫、偷窃、诈骗等具有犯罪性质的行为。,大众传媒具有保护善良风俗的“责任伦理”,应积极防范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出现扰乱公共道德的行为。

15、同性恋、 性、感情 传播迷信方法 自杀,虽然“同性恋”一词源自一位德国医生于1869年的创造;但同性恋现象却是人类社会中源远流长的一种行为模式,中外皆同。1西方世界对“同性恋”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演变的历程。2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对同性恋持宽容态度;自从基督教传入欧洲后,人们对同性恋日益鄙视并制定了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直到20世纪50年代,西方人对同性恋的态度才有所转变,这以著名的“沃尔芬登(Wolfenden)报告”为标志。该报告由英国“同性恋与卖淫行为研究委员会”于1957年提交,建议: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恋行为不宜纳入刑罚范围。 1 谈大正:性文化与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5

16、至307页。 2 谈大正:性文化与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4至322页。,在英国于1967年制定的两性关系犯罪行为法中,这一建议已得到立法上的贯彻和体现,同性恋不再被视为犯罪行为。自从1969年美国爆发大规模同性恋示威游行后,西方社会对同性恋愈加宽容,趋向理解和尊重。如丹麦在1988 年率先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岛、荷兰、芬兰、比时等也相继允许同性登记伴侣关系,享受异性配偶的各项权利。美、英、法、德、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陆续出台了家庭伴侣法或同性婚姻法,给予同性恋者平等的婚姻家庭权。2003 年10 月1 日,全球首家专以播出同性恋新闻、影视剧的电视台,也在美国西岸

17、著名的观光地棕榈泉正式开播。,在我国,同性恋从与“丑陋”、“变态”乃至“罪恶”等词汇联系在一起,到许多人以理解、科学和宽容的态度来正视它,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1979年刑法中,虽然没有处罚同性恋行为的专门法律条款;但是按照类推原则,如果发现同性恋行为或其他变态行为具有社会公认的罪错性质、为现行的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所不容时,一般以流氓活动罪论处。,1997年,中国新刑法删除了1979年刑法中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恋性行为的流氓罪,这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重要标志。2000 年北京中级法院终审一起名誉权案,撤销了一审中“同性恋目前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行为,不被公众所接受”的判词,从

18、司法实践的角度首次为同性恋“平反”。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此前同性恋被归类为性变态。,当前国内“同性恋”仍然是一个关乎伦理道德的、比较敏感的话题 媒体应当如何报道?,新闻调查-以生命的名义 2005年9月29日南方周末一篇将近万字的报道两个男人的20年“婚姻”,自杀,2005年3月,一个题为“自杀完全手册”的帖子流行网络。有家网站对其的推荐词是“想自杀吗?觉得生活太难熬了吗?想去天堂吗?来这里瞧瞧。自杀完全手册,你绝对不能错过”。该手册上有结合具体自杀案例的12种自杀方式,对每种方式的准备过程、优缺点、注意事项都有非常

19、详细的说明,还用一至五颗星表示每种自杀方式的痛苦程度、麻烦程度、尸体形象、牵连他人和致死程度。据中国青年报的记者介绍,这一手册的内容有美化自杀、诱导并怂恿自杀、希望自杀者自杀成功三个特点。在自杀完全手册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之前,利用网络宣扬自杀早已日渐风行。,在美国,2005年一名男子通过网上聊天室发起集体自杀,号召了多达32人,在网友举报后,被警方以教唆杀人罪逮捕。 在我国,尽管自杀网站和自杀完全手册早在2002年即已出现,但直到2005年3月30日,公安部才首次明确表态: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和互联网管理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随后,一些自杀网站得以清除,4月3日法新社曾以每年28.7万人自杀 中国清除自杀网站为题,对此进行报道。此外,无锡一名大学生版主为了增加其创建的“夜见岛”论坛的访问量,2004年8月2005年3月间,曾先后在该论坛张贴了杀人手法大比拼、如果你杀了人,尸体怎么处理?、完全自杀手册等宣扬自杀、教唆犯罪内容的帖子;被举报后,于2005年6月份被处以行政警告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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