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doc

上传人:czsj190 文档编号:4514291 上传时间:2018-12-3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贵州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四入”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文明执法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劳动保障执法人员是指在本省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代表劳动保障执法机关行使法定权力的工作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是指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仪表和语言准则。第三条 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执法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时,适用本规范。第四条 劳动保障执法应当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入心、入情、入理、入法”。第五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义务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六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行为举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办事公正。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严守以下禁止性规定:(一)不得简单粗暴,激化矛盾;(二)不得冷漠生硬,以势压人;(三)不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四)不得徇私舞弊,刁难报复;(五)不得酒后上岗,野蛮执法;(六)不得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第八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应当做到:(一)首问负责,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二)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即时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受理机关咨

3、询、申请、反映;(三)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解答、办理,并在法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回复;(四)方便群众,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五)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当出具书面告知文书的,不得以口头告知代替;(六)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第九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应当做到:(一)适用一般程序,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三)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依法有序进行。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四)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

4、询问与检查无关的内容,不得采取诱导、压制的方式进行;(五)检查、询问、调查、勘查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抹、篡改。笔录制作完毕,检查、询问、调查、勘查人员应在笔录中签名并应当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六)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指导,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言行举止;(七)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的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第十条 劳动保障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律规定;(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提供证

5、据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三)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采纳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四)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又要纠正其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六)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忽视、违反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七)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不出具上述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费;(八)涉嫌犯罪的案

6、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送达执法文书时,应当做到:(一)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送达;(二)直接送达应在被送达人、被送达人的代理人、指定签收人在场时进行;被送达人是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时,应由监护人签收;(三)被送达人有不理解之处应当耐心解答;(四)被送达人拒绝签收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注明拒绝签收的理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后,留置送达;(五)采取公告送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第三章 仪表规范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公务员仪表风纪的有关规定,做到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第

7、十四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时,仪容方面应当做到:(一)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彩发;(二)不得纹身、化浓妆、染彩色指甲;(三)不得佩带各种奇形及迷信饰物。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时,体态举止方面应当做到:(一)站姿应当挺胸、收腹,不得勾肩搭背;(二)坐姿应当保持上身端正,不得仰卧、斜躺、翘腿、抖腿、席地而坐;(三)走姿应当抬头、挺胸、收腹;(四)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五)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六)不得酗酒、打架斗殴。第四章 语言规范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

8、,应当规范用语,力求简单、明了。非应行政相对人要求,不涉及无关事项。第十八条 本规范推荐以下用语作为文明执法规范用语:对待服务对象要使用“您好” 、“请”、“ 对不起”、“谢谢” 、“再见”等十字文明用语。(一)接听电话、接待群众规范用语:1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问您有什么事?2请进,您好,您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3请稍等,我给您查(找)一下;4对不起,您咨询(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权范围,请您直接向机关咨询(反映);5您要找的人暂时不在,请您稍后再来电话或者等他回来,我让他给您回电话,方便的话,我也可以代为转达;6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记录下了,请留下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在日内给您回

9、复;7再见,如果您还有不清楚之处,可以随时打电话(或再来)。(二)办证、办事窗口规范用语:1您好,请问您要办什么事?2您要办的事,需要具备条件,准备材料(原件、复印件),按照程序办理,这是我们印制的告知单,请您按照告知单上的内容准备材料。3您提供的材料齐全有效,可以当场给您办理,请稍候。4您提供的材料不全,缺少(材料名称或份数),请您补齐后再来。5您的材料我们收下了,这是受理凭证,请收好,我们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日内通知您办理结果。6对不起,您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我们的职权范围,请您直接到机关办理。(三)执法检查规范用语:1您好,我们是劳动保障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今天要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是我

10、们的执法证件,请您配合我们做好检查工作,谢谢您的支持。2请您出示证件、材料。3您好,我们是劳动保障局的执法人员、,现就问题向您询问,请您如实回答,您听清楚了吗?4您好,这是通知书,请您在 月 日到地就情况接受我们的调查,并提供材料。5请您核对检查(询问、调查)笔录,如无误,请您在此处签署“ 以上看过,情况属 实” 的意见和您的名字和日期,如有 误,我们将予以更正。6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您(您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请在日内予以改正,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四)处罚、送达规范用语:1您好,我们是劳动保障局的执法人员、,您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流通管理条例第条第 款关于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流

11、通管理条例第条第 款规定,我们拟对您作出行政行为,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依照法律规定,您可以在日内向我局申 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2您好,这是劳动保障执法文书,请您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谢谢合作。3您好,这是劳动保障执法文书,由于您拒绝签字接收,依照法律规定,这是,我们将请他作为见证人,通过留置送达方式进行送达。4您好,这是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收好,并在日内到银行交纳罚款(收费),逾期不交,我们将对您作出的处理。第五章 监督责任 第十九条 贵州省劳动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负责对本规范和文明执法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本规范落实情况纳入开展“四入” 活动的考核内容。行政执法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障执法人员违反本规范的,依法收回其劳动保障执法证件或者公告作废;违反行政监察法规的,依法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由贵州省劳动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标准 > 国内外标准规范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