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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办事程序.doc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4492704 上传时间:2018-12-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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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计划生育办事程序一、生育登记办理程序1、 初次生育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初次生育的夫妻,怀孕后持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和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婚育情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2、 再生育审批手续办理程序(1) 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生育登记。(2 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持本人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男女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 委会婚育情况证明,经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填写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并在

2、育龄夫妇所在单位和户籍地及时张榜公布一周后,由女方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按审批权限上报(区、县级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经县(区、县级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怀孕。二、现行的生育政策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18 条规定,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 26 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妇,经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农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3)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4)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5)

3、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 5 年以上的;(6)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7)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8)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9)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是农村户口的;(10)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签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11)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有一人有生育能力的;(12)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招婿的一女的;(13) 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

4、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 26 周岁限制。三、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19 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2)一方属于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3)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4)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不超过两个,且子女有死亡的;四、现行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 14 周岁至,每月发给独生子女

5、奖励费 10 元或者一次性奖励 1500 元,或者给予相应待遇;(二)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三)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要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四)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照顾。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发放,已领取的部分全部退回。五、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1、申请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须符合下列条件:(1) 夫妻终生自愿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2)女方年龄不得超过 49 周岁。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及申报办理程序(一) 、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

6、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 年至 2001 年间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 60 周岁;(二) 、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办理程序(1) 符合条件的农民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布;(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 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资格确认后,公布名单,发放朝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

7、七、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45 条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村民的,以所在县农村村民上年人均收入为计征标准,具体缴纳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 0.5 倍的标准缴纳;(二)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的夫妻,但女方年龄未满 26 周岁再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 1 倍至 2 倍的标准缴纳;(三)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

8、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在收养的,比照多生育子女规定的标准缴纳;(五)未依法确定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 1 倍至 2 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即征标准 3 倍至四倍的标准缴纳。(六)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均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所生育子女按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由男女双方分别计算,并按多生育子女规定的标准,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八、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赴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

9、动或者居住生活的 1849周岁的成年育龄人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提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和下列证明、证件:(1)居民身份证(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位会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状况证明。九、农村初升高加分应具备什么条件:两个条件:1、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这两种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初升高加五分。应准备材料:父母双方及子女户口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十、公益金管理办法(一) 公益金的救助对象及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计划生育公益金符合再生育条

10、件自愿现出生育指标不再生(养)育的育龄夫妻,在签订自愿不再生(养)育子女合同 ,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 元;符合政策生育子女后自愿落实结扎措施不再生(养)育子女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1000 元;只生(养)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持相关证件在区人口计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经鉴定:(1)两肢部分失去作用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500 元(2)一腿或一足。一臂或一手完全失去作用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800 元末年初 (3)两肢以上(含两肢)完全失去作用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2000 元(4)两肢以

11、上(含两肢)部分强直,尚能勉强动作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1000 元(5)双目失明或者双耳全聋且哑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3000 元。经鉴定同时符合其他项的,只发放最高救助金一项,其他项救助金不兼得。4 、 只生(养)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的夫妻,独生子女在未生(养)育下一代前死亡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5000 元5 、 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双亡,其子女有未年满 18 周岁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2000 元。6、 人口计生工作者连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 5 年(含 5 年)以上,在人口计生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5000 元。7、 人口计生工作者连续从事人口计生

12、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被确诊为患有重大疾病现仍在本岗位上工作的患有精神病类疾病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1000 元、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恶性肿瘤、红斑狼疮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2000 元。8 、 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根据困难程度,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200 至 500 元。9 、 农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年满 60 周岁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年发放1000 元养老金。领取奖励金、救助金后政策外生育子女的,追回发放资金,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十一、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基本程序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及县级以上地

13、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乡(镇、街道)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申请签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签定日前 30 个工作日将所有材料上报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定结果以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形式通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人,并在病残儿童母亲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30 日内群众无异议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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