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公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核备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招 标 人:连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标价法) 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0第六章 图纸(另册) 99第七章 技术规范 .10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12第一章 招标公告连州市X390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公路改造工程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行201610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
2、人为连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2.2 工期要求:120 个日历天;2.3 工程造价:4544750 元;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2.5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改造项目全长约 1.8 公里,其中原路 K15+730-K17+000 为沥青混凝土路面,K17+000-K17+524 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原路面等级不高,由于车辆反复超荷载碾压,导致路面严重损毁,严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及沿线居民出行安全。现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
3、准,路面结构为 20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3cm 厚水泥混凝土面层,路基宽度为 8.5m,路面宽度为 7.0m 进行改造。并增设部分混凝土挡土墙(护肩墙)、标线和标志牌;对于排水不畅路段,增设 C20 混凝土排水沟。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3.2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4、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 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或清远市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开具时间为自报名之日起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内容不符以现场确认资料为准),非3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2 月 14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到清远市公共资源连州分中心(地址:连州市良江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递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6、B 类证书复印件;7、其他资料7.1、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查询范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7.2、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A4 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即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4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连州市良江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
7、连州分中心(地址:连州市良江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发布公告的媒介: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8.联系方式:招标人:连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0763-6623200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763-36684992017 年 1 月 18 日4日程安排表项目名称 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公路改造工程 工程编号报名开始时间 2017 年 1 月 18 日 8 时 30 分 报名结束
8、时间 2017 年 2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2017 年 1 月 18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17 年 2 月 3 日 17 时 30 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2017 年 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2017 年 2 月 14 日 8 时 30 分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2017 年 2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标段名称 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公路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开标时间 2017 年 2 月 14 日
9、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评标时间 2017 年 2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评标地点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连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地 址:连州市城南工业园办公大楼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63-6623200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 23 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 7 层 02 号联系人:卢先生电 话:0763-3668499传 真:0763-36687991.1.4 项目名称 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公路改造工程1.1.5 建设地点
10、连州市 X390 线满地至城西煤气站段1.2.1 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解决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其他要求:见附录 6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作
11、统一安排,由投标人联系招标人后自行前往。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重大偏差,允许细微偏差。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遗书、澄清文件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14 日 10: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
12、出时间为准)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 2017 年 2 月 13 日上午12:00 之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
13、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连州支行帐 号:6834 6223 2300汇款备注:工程交易交易编号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 年2015 年(近 3年)3.5.3 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2012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五年)。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2014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三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
14、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3.7.5 装订要求 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
15、页码。4.1.2 封套上写明 封套: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如实填写并盖单位章)投标人地址:(如实填写)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连州分中心(地址:连州市良江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下同。)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的 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连州分中心5.2.1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16、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a.宣布开标纪律;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c.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d.随机启封、逐一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e.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f.开标会议结束。5.2.2 有效投标报价 本项目招标清单控制价为:人民币 4544750.00 元。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7、 3 名。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清远市范围内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9.5 监督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763-3361122 传 真:0763-3361741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 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文件(2009 年版)。8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具备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1、提供完整的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且
18、至少两年盈利,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10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近五年内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 2 公里(含 2 公里)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含新建、改、扩建、维修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11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清远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或清远市)公路水运工程施
19、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12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0、书(外省企业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提供投标人近 3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项目总工程师 1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投标人近 3 个月为拟派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13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其它要求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2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2、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
23、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5(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
24、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25、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16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
26、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1 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 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
27、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 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4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 1.12.2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
28、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3.1.4 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 1.12.2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 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
29、;(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7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
30、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31、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情况)(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如有);(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
32、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8(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 U 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
33、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 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3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固定。工程量清单 100 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
35、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 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次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种进行调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6、,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担保书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19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
37、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3)若采用担保书,则应由担保公司开具,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担保书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担保书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38、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自行联系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
39、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要求见附录 2。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附录 3。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
40、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3.5.8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
41、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42、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43、、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
44、件的正本与副本共同包装在一个封套里。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用书面形式签收。21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45、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
46、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要接受行政处罚。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权利,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
4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5.2.2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整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5.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
48、,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22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通类别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
49、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