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点汇编口诀法理学部分内容法 理 学 第一章 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 (叫罗锅关城) 叫教教会法 罗罗马法 锅国国王的赦令 关惯地方习惯法 城城市的商法 2英美法系的特点 (保程普者 ,系判官也 ) 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 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3大陆法系的特点 (学典分骡马) 学法学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典法典实行法典化 分分工明确立法与司法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 骡马罗马法全面继承
2、罗马法 4两大法系的区别 (缘分编程) 缘渊法律渊源不同 分分类分类不同 编编撰法典的编撰不同 程程序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5社会主义法的特点 (国人强权) 国国家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人人民人民性和阶级性的统一 强强制力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 权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1几种非马克思主义法学主要观点及其代表人物 阿神理膝盖神意论(阿奎那); 理性论(西塞罗、盖尤斯) 活鬼忆卢梭规范论(霍布斯); 意志论(卢梭) 什么制黑糠事物性质论(孟德斯鸠);自由论(黑格尔、康德) 傻民射庞德民族精神论(萨维尼);社会控制论(庞德) 利耶?利益论(耶林) 第三章
3、法的作用 1指引作用的分类及标准 (剧院确有鸡飞,指引 够模糊) 剧院具、原具体的指引和原则的指引(标准:够构构成要素) 确有确定、有选择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标准:模行为模式) 鸡飞羁、非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标准:糊幅度权限幅度) 2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生计教社交) 生生活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计技术规范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 教教育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社社会化大生产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 交交换维护生产和交换关系 3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区别 (对,前方基层!) 对对象作用对象不同 前前提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 方方式存在的方式不同 基基点考察
4、的基点不同 层层面所处的层面不同 4法的局限性的表现 (犯人特色) 犯范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人法律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特特点法律自身的特点产生的局限性 (一概稳成) 一 意志性;概概括性;稳稳定性;成程序性 色社社会因素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法律硕士法制史经典考点汇集一、魏律(曹魏律、新律) 1、“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2、将“具律”改学刑名,置律首 3、18 篇体例 二、晋律(泰始律、张杜律) 首立“准五报以制罪” 的制度 三、“官当” 首在北魏律和陈律 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拆抵途罪的一种特权制度 四、北齐律 1、名例律开始于此 2、规定“重罪十条”
5、 3、最早确立 12 篇体例 五、开皇律 1、篇章体例定型化 12 篇 2、封建制五型法定化 3、区分公罪与私罪 4、明确规定“八议” 制度 5、确立“十恶” 罪 谋 反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封建君主政权的犯罪 谋大逆图谋毁环寺庙、陵寝及宫阙的犯罪 谋 判背判朝廷,投弃外国的犯罪 恶 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 不 道杀人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和支解人的犯罪 大不敬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玉玺 不 孝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 不 义杀本属府主、判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 内 乱*小功以上亲,成父、祖妾的犯罪 不 睦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成告发丈夫及大
6、功以上尊长的犯罪 六、历代立法思想 夏、商王权神授、天讨与天罚 西 周“明德慎罚” 战 国“一断于法” 、“ 刑无等级 ”。历年法律硕士联考命题基本规律一、刑法. 分值:75 分。考查题型:涵盖所有题型(单选 20 题/20 分, 多选 5 题/10 分, 简答 2 题/12 分,辨析 1 题/8 分,法条分析 1 题/10 分,以及案例分析 1 题/15 分)。考试趋势:单纯的死记硬背刑法理论和法条,发展到把理论和法条结合起来考察。重要考点:总则:犯罪构成、犯罪未遂和中止、一罪和数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以及累犯、数罪并罚等量刑制度和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分则:散见于分则的若干章节中,要求
7、广大考生熟练掌握各章的若干重点罪名;考生应该对刑法分则所有的罪名有一个全面整体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掌握常见的、多发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规定,对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尤其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特别关注:每年新增的知识点及新出的司法解释,如今年新出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给以特别关注。二、民法分值:75 分。考查题型:同刑法。考查目的:测试考生运用民法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能力和法律语言表达能力。传统重点:合同、担保、继承、代理、监护、民事责任。考试趋势:重视案例分析。复习技巧:研读历年真题把握全
8、局同时加强对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特别关注:每年新增的知识点及新出的司法解释极易出题。法条分析答题规律:1、针对的对象往往是民法重要制度;重要制度:宣告失踪死亡、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善意取得、代理、代位权和撤销权、债的几种消灭原因、合同履行中三种抗辩权、格式条款、几种担保物权、以及婚姻继承和人身权;要求考生准确把握这些重点法条所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效力及其立法意义。案例分析答题规律:都会有相应的法条规定,而且大都是重点法条; 2、一般集中在“合同”、“侵权(尤其是特殊侵权)” 、“继承” ;3、不会有很复杂的结果。三、法理学 分值:平均 4060 分左右。考试趋势:已从单纯的死记硬背
9、发展到知识点的稍加理解和运用。法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法的一般知识和普遍原理,属于法律的共性的、规律性的知识。考试时考查的重点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以及通过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因此,应在理解的基础上强化记忆,重在理解。范围基本囿于教材之内。在复习教材时应采取有重点的识记方法,即在通读一遍的基础上,做历年真题以检查记忆程度,然后把遗漏的部分标识在教材相应位置,再结合考点内容开始第二轮的看教材,这种针对性由于找准了方向既节约了看书时间,又提高了看书效率,无形中就把教材变薄了。四、宪法学分值:一般占到 50 分左右。考试内容:基本是宪法的一般理论、现行宪法的基本规定。重点考查:宪法的基
10、本常识和对有关宪法的法律现象的理解和认识。 重复考查:重要知识点在考试中的重复率极高。易考点:1、宪法的基本特征和其根本法地位;2、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美、法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在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3、我国建国以来的 4 部宪法,以及 1988 年、1993 年、1999、2004 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其中,2004 年修正 13 项内容是必考点;4、宪法解释、修改及宪法实施保障;5、国体、政体、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其中要注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6、重要国家机构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及职权等。考查趋势:1、宪法热
11、点问题和法理结合;2、应重视对宪法基本问题时政变化的关注。极少考查:涉及很深的理论问题。%复习关键:熟悉和掌握宪法条文及相应的知识点。五、法制史分值:大概 40 分。考查目的:掌握中国法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以古鉴今。基本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分析题。客观题重点: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主观题重点:1、唐律疏议是重中之重; 2、重要的法典:法经、九章律、曹魏律、北魏律、北齐律、永徽律疏(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清律例;3、重要制度:五听、五刑、六礼、七出三不去、上请、八议、官当、十恶、六赃、保辜;4、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演进。引起注意:近代以来的清末、民国以及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被
12、忽视,实际上是年年必考的。复习和备考中国法制史,是一个极为痛苦和复杂的过程。对于绝大多数考生来说,也是复习的一个难点,尤其对于理工类的考生来说,更是比较困难的。不过,中国法制史这门课并不是考生想象的那样难学,只要认真研读,找出适合自己复习的方法,学好它并在考试重取得好成绩是不成问题的。法理学背诵诗篇法理学背诵诗篇 ffice ffice“ /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 秩序 正义(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是指法律中关于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定,或者说是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规定。法律规则的结构一般指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法律后果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
13、现形式。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也不是每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达一个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种类:1、按法律规则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2、按是否允许主体进行自主调整,即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定权利义务:强行性、 任意性规则3、按法律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分:确定性规则、相对确定性规则4、按法律规则所调整的关系是否发生于该规则产生之前分:确认性(调整性)、构成性规则法律原则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种类:1 基本原则体现法的总体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的原则,内容比具体原则更抽象、更稳定,通常可
14、以适用于整个法律体系。具体原则是基本原则在不同领域或法律调整过程不同阶段的具体化,具体原则的适用必须以基本原则为指导,而基本原则的要求也只有通过大量的具体原则才能在不同领域中获取体现。2从原则的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角度分:公理性原则从一定形态的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成员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做出并被确认为法律准则的政治决策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同为法律规范,但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有区别)1、内容上,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着眼于主体
15、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中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个别性2、在适用范围上,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更广。3、在适用方式上,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原则的适用不是,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且不同强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4、在作用上,规则具有比原则强度在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法的渊源法的来源。法的渊源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形式上),主要是各种制定法的形式法的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正式渊源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