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 户 审 核 要 点 提 示资 质 审 核 内 容我 们 将 根 据 你 的 微 信 公 众 帐 号 内 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功 能 介 绍 、 自 定 义 菜 单 内 容 、 历史 消 息 内 容 等 ) 、 你 所 提 供 的 网 站 或 者 APP 内 容 、 你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等 确 认 行 业 类 别 ,并 按 照 该 类 别 相 应 的 法 律 法 规 或 政 策 规 定 对 你 提 供 的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 行 业 资 质等 资 质 材 料 进 行 核 对 。为 了 快 速 通 过 审 核 , 建 议 你 先 完 善 公 众 帐 号 运
2、营 内 容 , 介 绍 、 说 明 并 展 示 你 真 实 的经 营 内 容 。资 质 审 核 要 点1、 你 应 提 供 与 微 信 广 告 服 务 要 求 一 致 的 齐 全 、 完 整 的 资 质 材 料 等 内 容 , 充 分 证 明 你 具备 提 供 相 关 行 业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相 关 资 质 。2、 所 有 资 质 需 合 法 并 真 实 有 效 , 资 质 材 料 等 清 晰 、 可 辨 认 。3、 资 质 材 料 的 主 体 需 和 公 众 帐 号 认 证 主 体 一 致 , 若 公 众 帐 号 认 证 主 体 与 资 质 主 体 不 一致 , 需 注 意 以 下
3、事 项 :( 1) 若 公 众 帐 号 认 证 主 体 与 资 质 主 体 之 间 存 在 关 联 企 业 关 系 , 可 提 供 关 联 证 明 及 授权 投 放 协 议 : 关 联 企 业 关 系 是 指 两 个 主 体 之 间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关 系 、 直 接 或 间接 受 控 于 同 一 公 司 主 体 。 需 提 供 双 方 主 体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的 股 东 及 出 资信 息 截 图 证 明 或 其 他 能 证 明 双 方 关 联 关 系 的 有 效 证 明 ; 授 权 投 放 协 议 可 参 考 ( 范例 ) 授 权 书
4、; 金 融 行 业 暂 不 支 持 此 类 授 权 , 若 有 异 议 , 可 咨 询 微 信 公 众 号 “微 信 广告 助 手 ”。( 2) 若 公 众 帐 号 认 证 主 体 与 资 质 主 体 之 间 存 在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 则 可 提 供 合 法 正 规 合作 协 议 、 采 购 协 议 、 结 算 协 议 、 开 发 协 议 及 品 牌 商 标 授 权 等 证 明 。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包 括但 不 限 于 品 牌 商 与 经 销 商 的 经 销 关 系 、 进 口 经 销 商 与 物 流 提 供 商 的 合 作 关 系 、 应 用 所有 者 与 应 用 外 包
5、开 发 商 之 间 的 合 作 关 系 等 。( 3) 暂 不 支 持 无 关 联 的 主 体 之 间 进 行 代 理 投 放 。如 : 广 告 主 名 称 为 品 牌 商 , 但 代 理 公 司 为 公 众 帐 号 认 证 主 体 ; 或 广 告 代 理 开 通 帐 号 为多 个 品 牌 或 广 告 主 进 行 代 投 。( 4) 广 告 代 理 商 或 服 务 商 可 在 腾 讯 社 交 平 台 开 通 服 务 商 帐 号 , 在 服 务 商 系 统 中 为 广告 主 进 行 投 放 操 作 。4、 广 告 主 需 提 供 清 晰 的 原 件 扫 描 件 或 经 加 盖 公 章 确 认 的 复 印 件 扫 描 件 , 供 腾 讯 存 档 备案 。5、 广 告 主 提 交 的 资 质 材 料 上 明 确 标 明 “仅 用 于 某 某 地 方 ”、 “某 某 事 情 不 做 其 他 用 途 的情 况 ”, 若 未 注 明 可 以 用 作 腾 讯 社 交 广 告 或 微 信 广 告 开 户 申 请 , 则 将 被 驳 回 。6、 资 质 材 料 需 在 有 效 期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