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片制作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企业广告片制作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内容为以下第 款:1 广告片制作:拍摄、剪辑、字幕、特效、配音、综合合成。2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1 在协议生效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发项目所需的资料。2 在协议生效后,必须指派项目负责人(1 名): ,全权负责协助乙方完成:资料整理、内容确认与修改确认等相关事宜。3 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 2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4 按约向乙方支付总额 元(大写: ) ;支付方式为:协议书生效后向
2、乙方支付总额的 % , 计: 元:整片全部完成后,向乙方支付总额的 %,计: 元5 元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1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制作服务。2乙方为甲方所制作的具体内容以协议书附件为准。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时,应在协议生效后 2 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5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制作成果归属在履行本协议书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
3、件完成的制作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在完成的产品中注明该产品是乙方开发设计。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款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相关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支付总额 50%的违约金。2 甲方若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支付相关款项,时间超出五天的,按天计算,每天支付总额 1%的违约金给乙方。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修改。2在合作期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协议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相关费用。3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第七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验收标准: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2 验收方法:由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验收。第八条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新城支行户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帐号: 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