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县水利局行政审批(通用)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将申请材料报送水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审查承办(4 个工作日)水行政审批服务股会同相关股室现场勘测并提出审查评估意见(30 个工作日以内)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主管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 3 日内向有关机关备案2、 向社会长期公开3、 存档1、 发不予许可通知书
2、2、 告知理由3、 退回资料4、 及时公开不予以许可结果203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水 资源股、工程股、工管股、水电管理股、水保 预防监督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批51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
3、步审查申请人需提供的:1、申请书;2、项目建议书简要说明;3、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及专家评审意见、环评分析报告;4、与第三者关系等材料5 份。 (3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窗口(2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意见(20 个工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
4、56,举报电话 :7356963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2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审批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请人需提供的: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2、建设项目报批文件;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4、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件(以上材料均 5 份)(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
5、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
6、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1、报批申请文件;2、项目建议书简要说明;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4、水资源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以上材料均 5 份)(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
7、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4河道采砂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所在乡镇和水利水保工作站签署的意见申请书 5 份,涉及航道的应提供航道部门签署的意见等材料(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
8、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5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9、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1、项目建设提出申请报告;2、项目设计文件(建设方案)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
10、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1、申请书(3 份) ;2、项目建议书简要说明、补偿方案(各 5 份)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
11、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7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设审查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
12、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1、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申请(3 份) ;2、工程项目简要设计说明或可行性研究报告(5 份);(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7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政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
13、见(25 个工作日)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5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承办审查窗口材料。1、水土保持方案报批书面申请(3 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10 份) ;4、立项报告及批准文件、可研报告或设计报告(各 1 份) ;5、水保方案编制委托书和编制合同(1 份) ;6、水监督机构出具的水保防治责任范围和水保设施确认函(3 份)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
14、5 个工作日)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保预防监督站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出具评估意见(20 个工作日)不和格的退回原建设单位重新编制,评审通过但要修改的由编制单位修改后形成报批稿后再核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政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5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
15、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报材料。1、申 请验收报告(3份);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3 份);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件(3 份); 4、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5 份);5、水土保持 监测报告(5 份);6、水土保持监理报告(5 份)(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
16、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保预防监督站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检查建设现场,出具验收意见书(20 个工作日)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保 预防监督站。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60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流程图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保 预防监督站。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不属本局受理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
17、料 符合受 理条件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资料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批意见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小型项目)审批服务股会同由县防办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踏勘,并形成评审意见(20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转报的转报手续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6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流程图 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申请
18、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资料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防办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资料不合格的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承办岗位: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县防汛办。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
19、62大坝竣工验收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报窗口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2、竣工报告;3、质监部门意见;4 监理部门意见;5、施工记录;6、财务决算;7、当地水利部门及管理部门意见。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签批或转报意见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20、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电股组织有关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20 个工作日)转报手续转报的6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报窗口材料包括:1、申请报告(3 份);2、水利基建项目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核准文件(10 份)3、水工程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10 份)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签批或转报意见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
21、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工程股(水电股)组织有关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20 个工作日)转报手续转报的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防汛 办。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64水电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工程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
22、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报窗口材料包括:1、申请报告(3 份);2、水利基建项目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核准文件(10 份)3、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10 份)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签批或转报意见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电股组织有关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20 个工作日)转报
23、手续转报的65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初审流程图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小水 电管理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1 个工作日) 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资料(4 个工作日)工管股审批服务股会同工管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审组,并形成评审意见。 (20 个工作日)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 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3 个工作日)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
24、间除外)资料不合格的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准予许可的不予许可的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66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报窗口材料包括:1、项目建设提出申请报告(2 份) ;2、立项批复文件(1 份) ;3、项目设计文件(建设方案) (5 份)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签批或转报意见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
25、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工管股组织有关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20 个工作日)转报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工管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67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初步审查申报窗口材料包括:
26、1、项目建设提出申请报告;2、项目设计文件(建设方案) 。 (4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签批或转报意见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交由行政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工管股组织有关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20 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转报手续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工管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68企业投资小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1 个工作
27、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水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审查承办窗口材料:1、申 请报告,2、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同意书;3、防洪规划同意书;4、水 资源评价报告审批及取水 许可;5、水土保持方案审批;6、 环境影响预审查等。 7 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符合深度要求的建设方案(含初步设计)。8、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4 个工作日)行政审批服务股会同水电管理股现场踏勘并提出审查核准意见(30 个工作日以内)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审批服务股提出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主管局领导签批(7
28、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 3 日内向有关机关备案2、 向社会长期公开3、 存档1、 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 告知理由3、 退回资料4、 及时公开不予以许可结果203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批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文件或手续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转报手续转报的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工管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69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流程图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 电管理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
29、963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行政审批服务股审查窗口申请材料包括:1、开工报告申请;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3、下达计划文件,招投标有关资料;4、施工图审查意见;5、资金到位说明;6、其他应具备开工条件(以上均为 10 份)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20
3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工程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70水电站工程开工审批流程图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工程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中心窗口接受申请、登记、受理(1 个工作日)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符合受 理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审批服务股审查窗口申请材料包括 1、开工报告申请(3 份) ;2、小水电项目
31、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核准批复文件;2、水电站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 份) ;3、有效建设用地批复(1 份) ;4 电力市场准入批准(1 份) 。5、下达计划文件,招投标有关资料(1 份) ;6、施工图审查意见(1 份) ;7、资金到位说明(1 份)等。 ( 4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查签批意见(5 个工作日)不合格的 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局领导签批(7 个工作日)审批服务股制作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并交由行政窗口(3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准予许可的20 日(评估、听证、资料补正时间除外)审批服务股会同水电股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或现场踏勘,形成评审意见(25 个工作日)重大许可需组织听证71向申请人发准予许可通知书1、发不予许可通知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料承办岗位:县水利局审批服务股、水 电管理股。监督电话:7356956,举报电话 :735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