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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条法司的韩志杰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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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2,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概论 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保护的客体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 专利复审、无效及行政复议 专利权的实施和保护,一、概 论,4,概论,知识产权的范围WIPO1)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 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有关的权利 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内的发明有关的权利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标记有关的权利 7)制止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在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

2、学或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5,概论,知识产权的范围TRIPS 版权及邻接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概论,工业产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7,概论,知识产权的特点客体无形 独占性 地域性 时间性,8,概论,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创造的合法所有人依法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或者说专利权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申请人(或发明人)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实施其专利的权利。,9,概论,专

3、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474年 威尼斯专利法 1623年 英国垄断法 1790年 美国专利法 1877年 德国专利法 1885年 日本专利法,概论,专利制度的理论依据发展国家经济论 自然权利论 合同论 发明奖励论,11,概论,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洪仁玕 资政新篇 1882年 光绪皇帝批准赐予专利 1898年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1912年 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944年国民党政府专利法 1950年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 1963年发明奖励条例,12,概论,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专利法的制订与实施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3

4、,概论,1984年专利法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先申请制 发明:早期公布、延迟审查制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初步审查制 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 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5年,可续展3年 保护途径: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并行 对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不授予专利权 给予国民待遇,14,概论,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5,概论,第一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扩大专利保护的技术范围,对药品、食品、调味品和化学物质提供专利保护 增加进口权,并将对制造方法的保护延伸到包括由该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 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 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

5、改为授权之后的撤销程序 完善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条件,16,概论,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 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1日起施行,17,概论,第二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取消撤销程序 取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专利权作出的复审和无效决定的终局决定权 增设了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 增加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许诺销售权 增加临时禁令和财产保全 明确规定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式,18,概论,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6、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专利的决定,共修改36处,新增7条、修改25条,拆分和合并两条作为四条修改。,19,概论,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明确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提高专利授权条件,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 增加保护遗产资源,披露遗产资源来源要求 排除标识性平面设计、提高外观设计授权标准、允许相似设计合案申请、调整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判断标准、增加外观设计许诺销售权、增加外观设计评价报告制度 允许平行进口,增加Bolar例外,允许现有技术抗辩 增加诉前证据保全、明确侵权赔偿计算方法、增加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的手段 取消了对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增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准确、及时地发布专利信

7、息的职责, 完善强制许可的制度。,概 论,专利制度的主要行政与司法机构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R79):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概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对部分专利纠纷进行调节。 专利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受理专利申请,收缴专利费用。 目前已设立26个代办处,概 论,国防专利机构国防专利局负责

8、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负责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司法机构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专利纠纷的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71个),二、专利权的主体,24,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5,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本单位任务 本职工作 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单位交付的任务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

9、关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26,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创造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27,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权利,可以通过合同约定。,28,专利权的主体,非职务发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9,专利权的主体,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署

10、名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有获得奖励和奖酬的权利,30,专利权的主体,合作或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有协议,依协议办 无协议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31,专利权的主体,通过转让获得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申请日前转让申请专利的权利普通技术转让,无需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登记和公告、向外国人转让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32,专利权的主体,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共有 有约定的,依约定办 无协议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

11、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此之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33,专利权的主体,外国人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享受国民待遇 在中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依其所属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议、互惠原则办理 所属国包括“国籍国”和“居住国” 无国籍人视同外国人 巴黎公约 TRIPS协议,34,专利权的主体,外国人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申请专利时,必须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 经常居所有居留权 营业所经登记能够开展经营性业务,不是“联络处”,35,专利权的主体,专利代理制度 专利

12、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专利法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原则要求 守法 按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保密 专利代理人: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工作证的人员。,专利权的主体,专利代理人资格条件 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 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专利权的主体,专利代理人执业条件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不具有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满1年,并参加上岗培训; 由专

13、利代理机构聘用; 颁发时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品行良好。 。,三、专利保护的客体,39,专利保护的客体,发明创造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既保护产品也保护方法。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专利保护的客体,。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载体,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专利保护的客体,富有美感:指在判断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时,关注的是产品的外

14、观给人的视觉感受,而不是产品的功能特性或者技术效果。 。,42,专利保护的客体,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A5)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的设备。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保护的客体,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例如,用于国防的各种武器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虽然受到法律的限制,但这些武器本身及其制造方法仍然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专利保护的客体,妨害公共利益。例如,一种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

15、、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的发明创造,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等。 遗传资源的保护: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45,专利保护的客体,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除外)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科学发现: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发明和发现虽有本质不同,很多发明是建立在发现的基础之上的。 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

16、,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保护的客体,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常见的例子:审查专利申请的方法、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等。,专利保护的客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

17、物质或材料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专利保护的客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血压测量法、诊脉法、外科手术治疗方法、药物治疗方法、针灸、麻醉、推拿、按摩等。,专利保护的客体,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保护,例如,植物新品种可以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给予保护。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动物和植物品种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不保护。 微生物和微生物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专利保护的客体,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 为实现核变换方法的各种设备、仪器及其零部件等,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专利保护的客体,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

18、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平面印刷品主要指平面包装袋、瓶贴、标贴等附着其他产品上,不单独出售的二维印刷品。,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55,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 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抵触申请 参照对象现有技术、抵触申请 时间界限申请日(优先权日) 现有技术-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

19、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公开方式: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其他方式公开,均无地域限制。 出版物公开: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 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也不受年代的限制。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量多少、是否有人阅读过、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使用公开: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 只要通过上述方式使有关技术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就构成使用公开,而不取决于是否有公众得知。 其

20、他方式公开:主要是指口头公开等。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抵触申请: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 日)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抵触申请仅指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在申请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法修改后:同一申请人的两份申请也可能构成抵触申请。,59,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 新颖性(2008修改前) 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没有公开发表

21、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没有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由他人提出同样的申请 参照对象现有技术、抵触申请 时间界限申请日(优先权日),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混合新颖性的问题出版物和非出版物之间的界限难以划分。 对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过的产品和方法授予专利权,不能提高我国专利权的质量,并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 修改后为绝对新颖性标准。,61,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 新颖性(2008修改前) 公开方式 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国内公开使用或其他方式 抵触申请 他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提出,并在申请日(含当日)后公开的申请或者公告的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创造性:

22、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参照对象:现有技术,不考虑抵触申请。 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判断主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6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 实用性:指发明或者实用

23、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应当在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之前首先进行判断。 实用性与所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怎样创造出来的或者是否已经实施无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 不具备实用性的几种主要情形无再现性。医生的处方违背自然规律。永动机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无积极效果,66,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 “新颖性” 不属于现有设计,没有抵触申请 参照对象现有设计、抵触申请 时间界限申请日(优先权日) 现有设计-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抵触申请-就同样的

24、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提出,并在申请日(含当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专利法修改后引入,落实禁止重复授权原则),67,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 “新颖性”(2008修改前) 同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判断时间:申请日前 公开方式:发表、使用 公开地域:国内外、国内外观设计,68,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 “创造性” 比较对象 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 要求 具有明显区别,69,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不相冲突 在先权利的范围:商标、版权、产品装潢、企业名称、肖像等 合法权利必须在外观设计申请日前取得

25、以此为理由请求无效的特殊要求 以权利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70,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R30条 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 效果 不构成对自己申请的公开,但也不产生优先权,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先申请原则(A9) 两人以上申请,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同时提出的相同申请,由申请人协商确

26、定申请人,7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禁止重复授权原则(A9)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同样的发明创造: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修改前存在的问题:变相延长专利保护期限,新型专利届满后实施的可能侵犯发明专利权。,五、专利申请,74,专利申请,申请文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 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 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 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应当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75,专利申请,申请文件 请求书的内容

27、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名称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证件号码等 代理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制定代理人的信息 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请求 依赖遗产资源完成的发明,说明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76,专利申请,申请文件 说明书 要求 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77,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 功能 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表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要求 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类型 产品权利要求 方法权利要求,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种类: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

28、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79,专利申请,申请文件 外观设计 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 请求书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所属类别 图片或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 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 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产品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请求保护色彩及指定一幅最能表明外观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基本设计,80,专利申请,申请的递交 提出申请及办理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

29、规定的其他形式电子申请 书面申请,可面交,可邮寄 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81,专利申请,申请日的重要性 确定先申请人 判断新颖性、创造性时间界限 确定优先权日 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起算日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时间的计算 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实际申请日) 交纳年费的起算日(实际申请日),82,专利申请,申请日的确定 面交的,专利局或者代办处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戳不清楚的,除申请人提交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准。 电子申请的,以专利局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83,优先权,优

30、先权 含义 申请人在某个成员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向其他成员国申请的,其申请具有优先地位 相同主题:全文对比 种类 外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84,优先权,外国优先权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条件 与受理首次申请的国家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议,或依照互惠原则承认优先权 被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为首次申请 在优先权期限内 先、后申请的主题相同:全文对比 先、后申请的申请人相同(可以转让),85,优先权,外国优先权 优先权日 首次申请日 要求优先权的期限 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日起12个月 外观设计:优先权日起6个月 要求优先权的手续 在申请的时候书面声明 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

31、请文件的副本,86,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转换) 期限 12个月 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 已经要求过外国或本国优先权的 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本身是分案申请 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在先申请视为撤回,优先权,优先权的效力在相同主题的申请中具有优先地位不受优先权日公开的影响。,88,专利申请,单一性及合案申请 单一性: 含义: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原因 便于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分类、检索和审查; 便于专利保护范围的准确界定; 便于专利权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便于公众对专利文献的有效利用。,89,专利申请,单一性及合案申请 合案申请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

32、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总的发明构思:技术上相互关联,共同拥有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专利申请,单一性及合案申请 合案申请例子 权利要求:一种插头,特征为。 权利要求:一种插座,特征与相应。 现有技术中没有公开和暗示具有特征的插头及相应的插座,这种插头和插座不是显而易见的。 说明:权利要求与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要求保护的插头和插座是相互关联且必须同时使用的两种产品,因此有单一性。,91,专利申请,单一性及合案申请 合案申请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 与基本设计相似 不超过10项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 产品属于

33、同一大类 设计构思相同,习惯上同时出售、同时使用,专利申请,单一性及合案申请 合案申请 同时出售:由床罩、床单和枕套等组成的多套件床上用品。 同时使用,咖啡器具中的咖啡杯、咖啡壶、糖罐、牛奶壶等。,93,专利申请,申请的分案 原因:违反单一性原则 时间:在办理专利授权登记手续之前 要求:处在审批程序中的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 权利: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日或优先权日 启动:申请人自行决定,审查员可要求 形式:办理各种申请手续(包括原申请文件副本),94,专利申请,申请的修改 总原则 申请人可以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发明或

34、者实用新型: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外观设计: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95,专利申请,申请的修改 发明申请人的主动修改 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起的3个月内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人的主动修改 期限:申请日起两个月内,96,专利申请,申请的修改 专利申请的被动修改 只能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 可以修改申请文件中的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 国知局进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分案申请 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97,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专利授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撤回申请应当向专利局提出声明 撤回声明是在

35、专利局作好印刷准备工作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98,专利申请,权利的恢复 延误法定或指定期限,导致权利丧失 因不可抗力:可以在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请求恢复权利 因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 新颖性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和诉讼时效不得恢复 手续 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因正当理由的请求恢复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六、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100,专利申请的审查,几种不同的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制 实质审查制 早期公开、延迟请求审查制 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1

36、8个月公布,三年内请求实审,必要时可以照职权实审。,101,专利申请的审查,审查程序 发明申请 申请受理初步审查(满18个月后)公布(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 申请受理初步审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的审查,受理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审查,不予受理的情形(一) 缺少必要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

37、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 (二)未使用中文;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104,专利申请的审查,审查范围 初步审查 申请文件是否齐备且符合规定的格式 发明创造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外国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委托代理机构 是否明显违反单一性原则 是否明显属于重复申请 是否符合向外申请保密审查的要求,专利申请的审查,审查范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新专利法增加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审内容。实用新型是否明显不符合新颖

38、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是否明显不属于现有设计以及是否明显属于平面印刷品的标识设计。目的:提高授权稳定性,防止重复授权。,专利申请的审查,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A20)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R8),专利申请的审查,三种方式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

39、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专利申请的审查,初审后的处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109,专利申请的审查,实质审查 是否符合发明创造的定义 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是否符合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 是

40、否符合向外申请保密审查的要求 是否符合保护遗产资源及来源披露的要求,110,专利申请的审查,实质审查 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是否清楚、简要地表述了保护范围 独立权利要求书是否从整体反映了技术方案和技术特征 是否具有单一性 修改是否超范围 分案是否符合要求,专利申请的审查,实质审查后的处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112,专利申请的审

41、查,授予专利权 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113,专利申请的审查,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 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自申请日起10年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没有缴纳年费 书面声明放弃,七、专利申请复审及专利权无效,115,复审与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成: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

42、成,主任委员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审查驳回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116,复审与无效,复审 请求复审的原因:对驳回决定不服 请求复审的时间:三个月 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维持或者撤销驳回决定 对复审决定不服的救济: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117,复审与无效,复审 复审请求的提出 复审程序 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 复审请求的前置审查 复审请求的合议审查 复审决定,118,复审与无效,无效宣告程序 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 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 无效宣告请求的合议审查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其效力,119,复审与无效,无效宣告程序 无效请求人的资格:任

43、何人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性条件 一事不再理:作出决定后,同样的理由和证据不予受理 请求宣告无效的期限: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没有截止期限。 无效审查方式:依当事人的请求或案情需要,进行口头审理。,120,复审与无效,无效宣告程序 审查程序 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逾期可以不予考虑 无效程序中,指定期限不得延长 在无效决定作出前,可撤回请求,相应程序终止 修改后: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决定 维持专利权有效 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21,复审与无效,无效宣告程序 司法审查

44、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在3个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复审委员会为被告,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为第三人。 宣告无效的效力 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 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裁定修改为调解书,八、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12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独占权 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 使用专利方法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24,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利 禁止他人未经许可、

45、为生产经营的目的 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125,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实施许可权 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不再限于书面形式 许可实施合同备案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支付专利使用费 专利实施许可 的种类: 独占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 分实施许可,126,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处分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移 转移的原因 转让 赠与 继承 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转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向外转让的特殊要求: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出质

46、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权的放弃 书面声明放弃,128,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标记权 主体 专利权人 经同意的被许可人 标注对象 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产品的包装 条件 专利权有效期内,129,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标记权 标注内容 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专利号; 除上述内容之外,标注者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130,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 先用权 过境的外国交通工具上使用专利的行为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的行为 为提供医药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 善意第三人

47、免责,131,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权利用尽 合法产品(专利权人、被许可人、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先用权人投放市场的产品) 方法与设备同时用尽 国内、国际用尽,132,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 先用权 申请日制造或者使用,或做好制造或者使用的准备 申请日前持续制造或者使用,而没有中止 合法取得(包括自行研制、善意取得) 在原有范围内 先用权只能于企业一并转移,13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 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 临时过境 交通工具自身的需要 使用产品或者方法,134,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专利 与单位性质没有必然联系

48、只能限于考察专利本身的技术特性或者效果,或者进一步改进 制造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135,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 为提供医药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使用专利 专利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制造、使用、进口 专门为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人制造、进口,136,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限制 善意第三人免责 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不知道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属于侵权 不承担赔偿责任,137,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人的义务 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缴纳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

49、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138,为促进专利实施而采取的措施,强制许可目的: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种类: 防止滥用的强制许可 为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139,为促进专利实施而采取的措施,防止滥用的强制许可 普通商业性强制许可 专利权授权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 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 需证明以合理条件、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140,为促进专利实施而采取的措施,防止滥用的强制许可 消除垄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给予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 消除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不限于供应国内市场 申请者不需要证明无法获得实施许可,141,为促进专利实施而采取的措施,为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可给予制造和出口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 涉及半导体技术的,仅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或对反竞争行为的司法救济 申请人无需证明无法获得实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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