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于 2011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工程名称 单位I II III钢结构 跨度建筑面积 mm2 3016000 1810000 1810000单层 跨度建筑面积 mm2 2410000 186000 186000工业建筑工程其他结构双层 檐高建筑面积 mm2 5010000 306000 306000砖混结构檐高建筑面积mm230层数506000面积10000306000公用建筑 其它结构 檐高建筑面积 mm2 6012000 308000 308000砖混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层m28层数128000面积1200
2、088000民民用建筑工程居住建筑 其它结构 层数建筑面积 层m2 1812000 88000 88000烟囱砼结构高度砖结构高度mm1006060406040水塔高度容积mm36010040604060筒仓高度容积(单体)mm3352500201500201500构筑物工程 贮池 容积(单体) m3 3000 1500 1500单独土石方工程单独挖、填土石方 m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桩基础工程 桩长 m 30 12 12(二)装饰装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工程名称I II III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以上 三星级 二星级以下单独外墙装饰 幕 墙 高 度 50m
3、以上 幕 墙 高 度 30m 以上 幕 墙 高 度 30m 以 下( 含 30 米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
4、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
5、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 III 类标准确定类别。(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 层,或建筑面积大于 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 I 类工程套用。(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 1000m3,按构筑物 I 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
6、于 600m3,按构筑物 II 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 600m3且大于 50m3, 按构筑物 III 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 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 II 类执行。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 I 类工程确定。(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 II 类工程确定。(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 III 类工程确定。(
7、4)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工程均按 III 类工程确定。(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二、安装工程(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类别 工 程 类 别 标 准类1、 台 重 35t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 精 密 数 控 ( 程 控 ) 机 床 ; 自 动 、 半 自 动 生 产 工艺 装 置 ; 配 套 功 率 1500kW 的 压 缩 机 ( 组 )、 风 机 、 泵 类 设 备 ; 国 外 引 进 成 套生 产 装 置 的 安 装 工 程 。2、 主 钩 起 重 量 桥 式 50t、 门 式 20t 起 重 设 备 及 相 应 轨 道 ; 运 行 速 度
8、1.5m/s自 动 快 速 、 高 速 电 梯 ; 宽 度 1000mm 或 输 送 长 度 100m 或 斜 度 10的 胶 带输 送 机 安 装 。3、 容 量 1000kVA 变 配 电 装 置 ; 电 压 6kV 架 空 线 路 及 电 缆 敷 设 工 程 ; 全 面积 防 爆 电 气 工 程 。4、 中 压 锅 炉 和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 各 型 散 装 锅 炉 设 备 及 其 配 套 工 程 的 安 装 工 程 。5、 各 类 压 力 容 器 、 塔 器 等 制 作 、 组 对 、 安 装 ; 台 重 40t 各 类 静 置 设 备 安 装 ;电 解 槽 、 电 除 雾 、
9、 电 除 尘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安 装 。6、 金 属 重 量 50t 工 业 炉 ; 炉 膛 内 径 2000mm 煤 气 发 生 炉 及 附 属 设 备 ; 乙炔 发 生 设 备 及 制 氧 设 备 安 装 。7、 容 量 5000m3 金 属 贮 罐 、 容 量 1000m3 气 柜 制 作 安 装 ; 球 罐 组 装 ; 总 重 50t 或 高 度 60m 火 炬 塔 架 制 作 安 装 。8、 制 冷 量 4.2MW 制 冷 站 、 供 热 量 7MW 换 热 站 安 装 工 程 。9、 工 业 生 产 微 机 控 制 自 动 化 装 置 及 仪 表 安 装 、 调 试 。
10、10、 中 、 高 压 或 有 毒 、 易 燃 、 易 爆 工 作 介 质 或 有 探 伤 要 求 的 工 艺 管 网 ( 线 ); 管径 500mm 的 厂 区 给 水 、 燃 气 、 采 暖 管 网 ( 线 ); 管 径 800mm 的 厂 区 排水 管 网 ( 线 ) 。11、 附 属 于 上 述 工 程 各 种 设 备 及 其 相 关 的 管 道 、 电 气 、 仪 表 、 金 属 结 构 及 其刷 油 、 绝 热 、 防 腐 蚀 工 程 。12、 净 化 、 超 净 、 恒 温 、 恒 湿 通 风 空 调 系 统 ; 作 用 建 筑 面 积 10000m2 民 用 工 程集 中 空
11、调 ( 含 防 排 烟 ) 系 统 安 装 。13、 作 用 建 筑 面 积 5000m2 的 自 动 灭 火 消 防 系 统 ( 含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 智 能化 建 筑 物 中 的 弱 电 安 装 工 程 。14、 专 业 用 灯 光 、 音 响 系 统 。工程类别 工 程 类 别 标 准类1、 台 重 35t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 配 套 功 率 1500kW 的 压 缩 机 ( 组 )、 风 机 、 泵 类设 备 ; 引 进 主 要 设 备 的 安 装 工 程 。2、 主 钩 起 重 量 5t 桥 式 、 门 式 、 梁 式 、 壁 行 及 旋 臂 起 重 机
12、及 其 轨 道 安 装 ;运行 速 度 1.5m/s 自 动 、 半 自 动 电 梯 ; 自 动 扶 梯 、 自 动 步 行 道 ; 类 以 外 其 他 输送 设 备 安 装 。3、 容 量 1000kVA 变 配 电 装 置 ; 电 压 6kV 架 空 线 路 及 电 缆 敷 设 ; 工 业 厂 房及 厂 区 照 明 工 程 。4、 蒸 发 量 4t/h 各 型 快 装 ( 含 整 装 燃 油 、 气 )、 组 装 锅 炉 及 其 配 套 工 程 。5、 各 类 常 压 容 器 及 工 艺 金 属 结 构 制 作 、 安 装 ; 台 重 40t 各 类 静 置 设 备 安 装 。6、 类 工
13、 程 以 外 的 工 业 炉 设 备 安 装 。7、 类 工 程 以 外 金 属 贮 罐 、 气 柜 、 火 炬 塔 架 等 制 作 安 装 。8、 类 工 程 以 外 制 冷 站 、 换 热 站 安 装 工 程 。9、 未 有 探 伤 要 求 的 工 艺 管 网 ( 线 ); 管 径 500mm 厂 区 铸 铁 给 水 、 燃 气 、 采暖 管 网 ( 线 ) ; 管 径 800mm 的 厂 区 排 水 管 网 ( 线 ); 厂 区 消 防 管 网 。10、 附 属 于 上 述 工 程 的 各 种 设 备 及 其 相 关 的 管 道 、 电 气 、 仪 表 、 金 属 结 构 及其刷 油 、
14、 绝 热 、 防 腐 蚀 工 程 。11、 工 业 厂 房 除 尘 、 排 毒 、 排 烟 、 通 风 和 分 散 式 ( 局 部 ) 空 调 系 统 ; 作 用 建筑面 积 10000m2 民 用 工 程 集 中 空 调 ( 含 防 排 烟 ) 系 统 安 装 。12、 作 用 建 筑 面 积 5000m2 的 自 动 灭 火 消 防 系 统 ( 含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13、 类 、 类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中 及 其 室 外 配 套 的 安 装 工 程 。类1、 台 重 5t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 配 套 功 率 300kW 的 压 缩 机 ( 组 )、 风
15、 机 、 泵 类设 备 ; 、 类 工 程 以 外 的 梁 式 、 壁 行 、 旋 臂 式 起 重 机 及 轨 道 ; 各 型 电 动 葫芦 、 单 轨 小 车 及 轨 道 安 装 ; 小 型 杂 物 电 梯 安 装 。2、 蒸 发 量 4t/h 各 型 快 装 ( 含 整 装 燃 油 、 气 ) 锅 炉 、 常 压 锅 炉 及 其 配 套 工程 。3、 台 重 5t 的 静 置 设 备 安 装 。4、 附 属 于 上 述 工 程 的 各 种 设 备 及 其 相 关 的 管 道 、 电 气 、 仪 表 、 金 属 结 构 及其 刷 油 、 绝 热 、 防 腐 蚀 工 程 。5、 厂 房 内 给
16、 排 水 、 采 暖 、 消 火 栓 系 统 安 装 工 程 。6、 类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中 及 其 室 外 配 套 的 安 装 工 程 。7、 、 类 工 程 以 外 的 其 他 安 装 工 程 。2、炉窑砌筑工程工程类别 工 程 类 别 标 准类 1、专业炉窑设备的砌筑。2、中压锅炉、各型散装锅炉的炉体砌筑。类 一般炉窑设备的砌筑。类 、类工程以外的炉体砌筑。(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等级,均以单位工程划分,一个单位工程一般只定一个类别等级。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标准时 , 则 依 据 主 体 设 备 , 或 主 要 部 分的标准确定。2、对于民用工程中列有单独标准的专业工程,可单独确定工程类别。3、民 用 建 筑 小 区 中 的 建 筑 工 程 有 多 个 工 程 类 别 时 , 其 室 外 配 套 的 安 装 工 程 按 类 工 程 确 定 。4、智能化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将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与建筑和结构有机地集成为一体,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