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4408798 上传时间:2018-12-27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4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试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分业经营仍是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原则,学者们也往往从降低银行经营风险角度或以我国不具备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来论证我国现阶段不宜实施混业经营而仍需坚持分业经营的必要性,但我不以为然。理由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我国将面临适应金融全球化的诸多挑战,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国金融机构参与世界性之竞争不可避免,若仍是固守传统的分业经营原则,势必难与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混业经营下的银行进行竞争,不仅难以在

2、海外金融业务竞争中取胜,甚至在本国业务竞争中也可能会落败。俗语说得好:未雨绸缪。我认为,现阶段在我国推行混业经营是非常有必要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既可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金融改革过程中找到合理性,也可从我国的现实需要出发找出其必然性。一、从国际上看,混业经营是西方国家近年来在金融领域举措。1 、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和历史发展进程:从各国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综合型银行模式,是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国的商业银行;另一种为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全能银行模式,它是指在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外设立若干个

3、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从混业经营的历史看,三十年代大危机以前,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普遍实行混合经营政策,尤其是银证混业经营。三十年代大危机后,形成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并存的格局。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 自二战以来一直实行混业经营制度,而美国、英国、日本为主的其它西方国家在 19291933 的大危机之后普遍采取了分业经营制度。以美国为例,实行分业经营的主要理由是当时的经济学家们认为银证混业经营是导致经济大危机中大批银行破产的罪魁祸首,由此导致了美国在 1933 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该法确立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严格分业的经营模式,尤以在商业银行和

4、证券业之间构筑起一道“防火墙”而著名并成为其它国家立法的楷模。应该说,在当时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银行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情况下,银行业的瘫痪必然导致美国整个经济的动荡不安,因而从规范金融的交易行为和强调对银行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的金融法律理念出发,1933 年银行法把证券业分离出来是符合当时美国经济形势需要的。但七十年代以后尤其是八十所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创新而带来的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趋势,使美国金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重要的两个方面是:一为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和其在美国金融业中的地位日渐上升,工商企业以发生债券、股票等方式从资本市场等筹集资金的规模明显增长而且形式多样,保险业

5、和投资基金也进入了这一市场,而商业银行基于“防火墙”未能名正言顺地参与资本市场的竞争,使商业银行客户大量流失,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规模、资产业务及贷款结构,从而使银行的整体利润率下降,国内竞争力减弱;二是金融的全球化。它使美国的商业银行不得不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而在国际市场上,美国的大商业银行与其它国家的所谓全能银行相比,其在资金的调配运用、资产种类、成本控制、经营效益上的国际竞争力相对处于劣势。显然在上述新的形势下“防火墙”的存在是不再合时宜的了。进入八十年代以来,美国金融立法领域坚持分业与放弃分业,强调风险与鼓励竞争的争论也愈演愈烈,为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美国国会在八十年代先后通过分了四部

6、法律,它们是:1980 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倾向控制法 、 1982年存款机构法 、 1987 年银行业平等竞争法 、 1989 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 。它们在逐步取消银行业务的地域限制、突破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的联合与竞争等到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但真正标志着美国混业经营的是 1999 年月 11 月美国国会通过并经克林顿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该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确立了银行业、证券业与保险业之间参股和业务渗透的合法性,提出了全新“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据此,美国金融持股公司可以依法从事法律许可的所有金融活动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发行和交易、投资银行等。1

7、此外在英国、日本也先后地进行了以“金融大爆炸”命名的金融改革,其主要目的就是使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合法化。总之,混业经营已呈现出全球化发展趋势。2 、西方国家纷纷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原因主要有:(1)科学技术的新发展所带来的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趋势是实行混业经营的经济上的最深层次的原因。这是因为,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趋势使得金融全球一体化成为可能,进而使各国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竞争成为不可避免,而面对混业经营模式下全能银行的竞争,分业经营下的银行明显力不从心,竞争力不足,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对分业经营体制加以变革。(2)源自于市场压力而引起的金融创新是推动西方国家纷纷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直接动力。金

8、融创新是国际金融界最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所谓“创新”总是相对“传统”而言,它的具体内容相当广泛,但可归纳为四类,即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以及金融体制的创新。2其中金融体制的创新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的,故又称金融法律的创新。前三类创新是金融体制创新的决定性因素,而金融创新往往反过来会刺激、鼓励和促进其他类创新的进一步发展。西方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混业经营制度,便是属于金融体制上的创新。它直接与金融创新三大趋势即证券化、表外业务重要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密切相关。首先是证券化。 3证券化是以美国为中心发展起来的新金融商品。它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企业融资的证券化

9、” ,即企业融资从间接金融转向直接金融;另一是指“资产的证券化” ,即将商业银行贷款债权、赊款债权等流动性差的资产转让给特别设立的公司,再由该特别公司发行证券,使资产以证券形式发生流动。这里所说的“证券化”是后者即将无流动性资产转化为有流动性证券的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寻求分散风险、减少和摆脱债务危机的重要途径。其代表性商品有 ABS(Assetbacked Security,资产支持证券)和 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抵押支持证券) 。ABS 的典型商品是汽车贷款证券和信用卡证券,MBS 则主要是由美国住房专业银行和储蓄金融机构利用其向外贷出的住房抵押贷款

10、发行的一种资产证券化商品。可见,证券化本身就意味着银证的直接融合。其次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重要化。巴塞尔委员会将狭义表外业务分为四类: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资银行业务。其中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债券或货币等资产的交易为基础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互换、货币期货、期权,利率期权,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投资银行业务即以前由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经营的各种业务。包括:证券包销、证券代理和分销、证券做市等。 4可见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大量增加和日益重要化,本身就是对传统的中间业务的创新,并且此种创新使得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进

11、而在事实上促成了混业经营。再次是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适应金融全球一体化需要,提高银行的全球竞争力是促使商业银行由分业转向混业经营的最直接的动因。美国之所以加快了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步伐,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欧洲和日本银行的竞争压力。面对与欧洲国家混业经营的银行相比美国金融业接连受挫的现实,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默顿米勒教授将金融分业经营模式称为“美国银行体系的悲哀” 。5尤其是进入 90 年代以后,西欧和日本等国的商业银行都已突破传统的分业界限,业务范围向投资、保险等领域扩展,例如,欧共体曾于 1992 年颁布第二号银行指令,决定在欧共体范围内全面

12、推广全能银行和分行制。日本在 1996 年底推出了名为“大爆炸”的金融业改革计划,该计划决定在已准许部分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日本银行业向全能银行过渡,并计划在 2001 年前全面实现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相互交叉经营彼此的业务。正是在基于混业经营的背景和竞争压力,使得美国人不得不反思,最终放弃了曾长期坚持的分业经营制度。(3) 对传统金融理念的反思,以效率和竞争力取代安全的金融理念是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1933 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所确立的分业经营原则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证券、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是导致 19291933 年大经济危机的关键原因,美国参议

13、院和货币委员会在 1931 年的报告中认为:过去的十年投机过度的经历是更多的商业银行广泛参与证券市场业务造成的,这种参与加速了金融和商业的崩溃,损害了国家经济组织的稳定。但近年来上述观点受到了学者们的质疑,正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 1987 年总结的那样:“几乎没有证据表明银行破产是由其附属证券机构承销低质量的证券造成的损失而引起的。许多银行的证券投资组合遭受损失,但这是因为面对大规模挤兑,它们没有足够的清偿力从而被迫以低价出售资产所造成的,银行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是公众对银行体系失去信心造成的,因此,联邦存款保险的设立和一个有力的最后贷款者远比禁止商业银行从事公司证券的承销和交易更能有效地控制银行

14、破产。 ”6上述总结表明,造成银行业破产的决定性原因并不在于混业经营,而更多的是在于公众对银行体系失去信心。这是因为:一方面商业银行本身以负债经营为特征,其自有资金较少,另一方面银行又必须随时足额满足提款或支付需要。可以说银行业的有效运作建立在公众信心的基础之上,一旦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发生动摇,银行的经营和生存便产生问题,并且此种信任危机还具有传染效应,即对个别银行的不信任可能危及整个银行系统乃至整个金融体系。7正是基于上述分析,使得过去强调对银行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的金融理念在近年来逐渐为提高效率和竞争力的金融理念所取代,这一新理念为混业经营奠定了理论基础。(4) 混业经营本身所具有的优势是其得以

15、被采用的内在原因。8首先,全能银行可为客户提供全面性地服务。客户在一家银行就可以享受到存、贷款,投资、保险和证券等广泛的金融服务,而不必与多家经营内容不同的银行打交道,不仅有利于节约时间、减少成本,而且也有利于抓住投资机会增加收益。其次,全能银行可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增进了解,加强联系,有利于巩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再次,全能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由于全能银行的业务多样化,银行的一部分业务亏损可由其他部分业务活动的盈利来补偿,这就可以降低银行风险,使银行经营更加稳健,有利于整个银行体系保持稳定。二、实行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各国纷纷走向混业经营

16、已是大势所趋。我们不能脱离这一既成事实来论证分业经营在我国的优越性和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危险性。因为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不参与游戏规则,又怎知会犯规。更何况我们要加入 WTO,因而参与游戏是必然的,若不采用普遍性的游戏规则,到头来吃亏的是我们自己。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不仅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适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使商业银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以及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必要性表现在如下方面:1 、实行混业经营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为加入 WTO 参与世界性金融竞争作好准备的需要。众所周知,加入WTO 以后,在华外资银行将取得国民待遇,

17、其在业务范围、机构设置,经营地域和服务对象上都将全面放开。这就意味着中、外资银行间进入全面竞争时代。中资银行原有的市场准入方面的优势不再存在。外资银行凭借其服务理念、金融技术和市场经验的优势,将从多方面挤压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而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经营模式上的挑战。因为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业务方式上仍是以传统的一般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为主,在业务范围上则局限于相当狭小的范围内,这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进而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而西方主要国家商业银行却是混业经营,混业经营能为客户提供较全

18、面的服务,能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系,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成本,取得有利的竞争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若中资银行与国外混业银行相竞争,因为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是难以竞争过混业银行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需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向混业经营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也是目前所亟需的。随着我国加入 WTO 的日期日渐接近,我们更需要在此之前尽快提高国内银行的竞争力,把国内金融市场的“蛋糕”做大,以更好地服务于国际金融竞争。2 、实行混业经营是优化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促进资源有效配置,降低资产风险,提高经营效率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

19、,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证券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很小。从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的结构来看,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类资产、其他资产的比例大约为 77:3 :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有7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9显而易见,这种资产结构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尚未完全走出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一旦出现经济运行不畅,企业大量倒闭破产,则银行也是最大的受害者。而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介入证券、投资、保险等业务,可以改变银行的资产结构,实现银行资产多元化,从而分散风险。3 、是进一步深化中

20、国金融改革的需要。金融改革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在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潮流中,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建成一个自由、开放、安全、高效的现代化金融体系。而混业经营制度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法律框架健全。10可见,完善混业经营的基础性条件本身便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应指出的是,在我国实行混业经营并不意味着要等上述条件成就才可开始进行,因为我们已站在 WTO 的门槛上,时不待我,我们不能再延误时机,否则将会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当务之急是,一方面要逐步地推进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一方面要着手商业银行和金融监管体制改

21、革,尽快建立混业经营所必需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混业经营有助于金融改革的深化。具体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商业银行看,与混业经营相适应,就是要使我国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所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另一方面从中央银行来看,与混业经营相呼应,就是要建立起科学的监管体制,以提高监管的力度和监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为此,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体制改革。首先,在监管结构方面,要求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目前,适应混业经营的需要,从方便全球客户、提高本国金融服务业的

22、国际竞争力出发,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统一由一个机构来监管的单一监管体制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其次,在监管手段方面,要求中央银行从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转变。混业经营有助于中央银行间接调控的进行。因为,中央银行间接调控主要是指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等,其实质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行为而达到刺激或抑制经济增长的目的,这样,商业银行业务覆盖面的大小便直接决定着中央银行间接调控效力的涉及的范围和程度。实行混业经营,商业银行可介入证券业,则中央银行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将政策效力直接渗透到证券业,并以此为媒介影响证券市场其它者的行为,从而更能达到有效调节宏观经济的目的。11在中国,之所以不象

23、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那样将公开市场操作作为中央银行最重要、最经常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未具备展开公开市场业务所需要的一定基础,如:金融市场上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有价证券,并且长期、中期和短期的证券要配置适当,供有选择的买卖;要有发达的、完善的金融市场,以便顺利地进行买卖等。12实行混业经营可使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所需的证券种类、数量增加,从而也更有利于中央银行运用公开市场手段进行宏观调控。4 、发展混业经营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要求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国有企业的资产营运效率,使处于困境的国有企业重

24、新产生活力。国有企业重组是战略性改组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具体形式包括扩股融资、债务重组、收购兼并、售股变现、外资注入、破产清算等。由于国有企业重组主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的,为此,它对国有商业银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重组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为国有企业重组扫清金融方面的障碍;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其信贷与结算杠杆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优化贷款增量,促进国有企业盘活存量,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本结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而现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分业经营限制,无法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充分发挥促进国有企业重组的作用。所以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为我

25、国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所必要。况且,商业银行如果以全能银行的身份参与国有企业重组也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企业重组来盘活一部分沉淀的信贷资产,同时,通过参与企业重组,掌握企业资产状况,调整结构,减少贷款损失。5 、是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的需要。90 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到 1999 年 7 月中旬,上市公司总数已突破 900 家,市价总值达到 2.85 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必然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从而对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产生重要

26、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3第一,造成银行存款的大量减少。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所带来的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导致储蓄存款向资本市场分流,进而使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减缓的趋势不可逆转。这种趋势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规模经营和竞争力,因为商业银行主要是以吸收存款负债经营的金融机构。第二,导致银行资产结构失衡。资本市场的发展使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为降低融资成本,企业更愿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从而对商业银行的中长期信贷需求减少,导致商业银行在资产的期限结构上逐渐向短期资产集中。此外,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许多优势企业可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也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产的客户结构逐渐向劣势企业即规模较小、实力较

27、弱、信誉较差的客户集中。第三,商业银行获利空间趋于缩小,风险增加。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负债规模、资产规模与结构产生的影响,必然导致商业银行利润总水平的下降。进而使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下降。商业银行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应对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就必须调整经营战略,向全能银行发展。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日益萎缩,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职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投资银行业务的繁荣与银行业务的萎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彻底打破了金融服务产业的原有平衡,银行机构渗透其它金融领域的冲动难以抑制,要求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立法改革势在必行。6 、是适应我国金融创新发展趋势的需要

28、。尽管我国目前总体上仍是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但在金融一体化和我 国即将加入 WTO 的背景下,上述分业经营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首先是 1999 年我国先后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股票二级市场外,可以从事包括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14;其次是 1999 年 10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允许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基金类证券的投资交易,以提高其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再次是 1999 年文秘站:10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条例允许各类券商用证券质押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融资。2000 年 2 月,中国光大集团入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成为拥有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

29、的集团公司。15上述一系列举措表明,我国金融业正直接或间接地向综合业务渗透。结语: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有着深刻的背景。其根本性原因在于金融市场一体化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这种要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样,我国也处于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并且在加入 WTO 后一体化趋势更为明显,因而金融市场一体化所提出的一般要求也是我国面临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分业经营抑或混业经营,作为金融制度,关键在于是否能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所以在我国现阶段便实行混业经营,不是人云亦云,盲目照搬西方,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从长远利益来看,也是很有必要

30、的。我认为当务之急,在我国不应是讨论要不要实行混业经营的问题,而是要研究如何在现阶段就逐步展开混业经营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以促进金融发展的问题。这样才可能在加入 WTO 前的较短时间内使我国商业银行的国内、国际竞争力提高,才能使我国商业银行在未来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注释:1 参见黄毅、杜要忠译: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0 年版序言部分。2 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 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第 7 页。3 吴群慧:美国 金融监管制度改革:金融业的分与合载证券市场导报2000 年第 2 期。4 王松奇编著金融学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0 年版第302303 页。5 戴园晨: 构

31、建“金融超市”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载金融研究2000 年第 8 期。6 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 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第 309310 页。7 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 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第 286 页。8 王元龙: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新潮流与我国的抉择 载经济学动态1999 年第 11 期。9 赵瑞芹:21 世纪与中国银行业分业制或全能制发展的取向问题载西南金融 。10 袁管华/李建国:美国金融进入“混业经营”之意味 载经济学消息报2000 年第 3 期。11 参见高程德主编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高程德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33334 页。12 参见 王松奇编著金融学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0年版第 357358 页。13 蒋清海:机遇与挑战: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载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 ,1999 年第 5 期。14 参见 1999 年 4 月 5 日中国证券时报 。15 参见 2000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时报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大学论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