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A. 担保物权 B. 所有权C. 人格权 D. 债权2。按照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 ,可以法律关系分为 ?A. 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B. 抽象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C. 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D.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3。任何法律关系主体都具有 ?A. 权利能力 B. 行为能力C. 责任能力 D. 办事能力4。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 ?A. 行为 B. 事件C. 积极行为 D. 消极行为5。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 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 所有公民
2、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 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 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6。魏某与桂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 证书。产生魏某与桂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再法学上被称作什么?A. 法律事件 B. 法律行为C. 事实行为 D. 事实关系7。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 发 展 都 必 须 以 另
3、 一 方的 存 在 和 发 展 为 条 件 。D. 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8。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A. 所有的法律关系的客体都包含着某种利益。B. 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C. 多向(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主次之分。D. 在确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法的价值评价。二。多项选择题1。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 更 和 消 灭 必 须 有 ?A. 法律事实的村存在 B. 权利主体的存在C. 法律规范的规定 D. 合法行为的存在2。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A. 限制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B. 奴隶主对奴隶之占有使用关系。C. 政党社
4、团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D. 无效的合同关系。3。依据内容不同,行为能力划分为权利能力、 以 无 行 为 能 力 和 责 任 行 为 能 力 , 下 列 关于 义 务 行 为 能 力 的 表 述 不 正 确 的 是 ?A. 义务行为能力就是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B. 义务行为能力是权利义务能力的一种。C. 义务行为能力是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形式。D. 义务行为能力是行为人能够实际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4。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A. 刘某因赌博欠吴某1万元。B. 甲区警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有关人员或被拘留或被处以重罚。C. 何某为急赶回家,将已过有效期限的身
5、份 证涂改,机场安检站不予放行登记。D. 任某在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5。法律关系有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之分,在以下法律关系中,属于横向法律关系的有?A. 在父亲对儿子提出的民事诉讼中二人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 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与被告人间的法律关系。C. A市公安局于春节前向B公司购买了一批葡萄酒,准备作为福利发放,因而产生在A市公安局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D. 母公司与子公司达成原材料购销协议,因此形成的法律关系。6。法律关系是一种 。A. 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B. 体现意志性的关系。C. 权利义务关系。D. 社会关系。7。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变 更 和 消 灭 的法 律
6、 事 实 , 主 要 是 指 。A. 法律规范 B. 法律原则C. 法律事件 D. 法律行为8。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 物 B. 人身 C. 精神产品 D. 行为结果9。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哪些不属于法律行为?A. 空难导致保险理赔。B. 超过诉讼时效导致丧失诉权。C. 因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导致丧失继承权。D. 因为年满十八周岁而开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名词解释1。法律关系2。法律事实3。法律行为四。简答题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答案: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法律关系客体具
7、有三个特征:(1)它必须是对主体的有用之物;(2)它必须是人类能够控制或部分控制之物;(3)它必须是独立于主体之物。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主要有四种:(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 在 生 产 上 和 生 活 上 所 需 要 的 客 观 实 体 。( 2) 人 身 。 人 身 是 指 由 各 个 生 理 器 官 组 成的 生 理 整 体 ( 有 机 体 ) 。 ( 3) 精 神 产 品 。精 神 产 品 是 人 通 过 某 种 物 体 或 大 脑 记 载 下 来并 加 以 流 传 的 思 维 成 果 。 ( 4) 行 为 结 果 。作 为 法 律 关 系 客 体 的 行 为 结
8、果 是 特 定 的 , 即义 务 人 的 行 为 所 产 生 的 能 够 满 足 权 利 人 利 益要 求 的 结 果 。2。 简 述 法 律 关 系 的 概 念 和 特 征 。 答 案 : 法 律 关 系 是 在 法 律 规 范 调 整 社 会 关系 的 过 程 中 所 形 成 的 人 们 之 间 的 权 利 和 义 务关 系 。 其 特 点 是 : ( 1) 法 律 关 系 是 根 据 法律 规 范 建 立 的 , 具 有 合 法 性 ; ( 2) 法 律 关系 是 体 现 意 志 性 的 特 种 社 会 关 系 ; ( 3) 法律 关 系 是 特 定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的 权 利
9、和 义 务 关系 。 参 考 答 案 与 解 析 一。单项选择题1. D 2. A 3. A 4. B 5. B 6. B 7. B 8. B 9. D 10. A 1。 答 案 : D解 析 : 债 权 是 相 对 权 , 是 特 定 当 事 人 之间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 属 于 相 对 法 律 关 系 的 范畴 。2。 答 案 : A 解 析 : 按 照 法 律 主 体 在 法 律 关 系 中 的 地位 分 为 纵 向 法 律 关 系 和 横 向 法 律 关 系 。 前 者是 指 在 不 平 等 的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建 立 的 权 力 服从 关 系 , 而 后 者 是
10、指 在 平 权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的权 利 义 务 关 系 。3。 答 案 : A 解 析 : 权 力 能 力 , 是 指 能 够 参 与 一 定 的法 律 关 系 , 依 法 享 有 一 定 权 力 和 承 担 一 定 义务 的 法 律 资 格 , 任 何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都 具 有 权利 能 力 。 行 为 能 力 是 指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能 够 通过 自 己 的 行 为 实 际 取 得 权 利 和 履 行 义 务 的 能力 , 公 民 的 行 为 能 力 是 公 民 的 意 识 能 力 在 法律 上 的 反 映 。 责 任 能 力 是 行 为 能 力 的 一 种 ,
11、并 非 所 有 的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都 具 有 行 为 能 力 和责 任 能 力 。4。 答 案 : B 解 析 : 法 律 事 实 分 为 行 为 和 事 件 。 引 起财 产 继 承 关 系 的 法 律 事 实 是 被 继 承 人 的 死 亡, 这 一 法 律 事 实 与 人 的 行 为 无 关 , 乃 是 一 种事 件 。5。 答 案 : B 解 析 : 权 力 能 力 , 是 指 能 够 参 与 一 定 的法 律 关 系 , 依 法 享 有 一 定 权 力 和 承 担 一 定 义务 的 法 律 资 格 。 公 民 要 成 为 法 律 关 系 的 主 体, 就 必 须 具 备 权
12、 利 能 力 和 行 为 能 力 , 然 而 公民 的 权 利 能 力 不 同 于 其 行 为 能 力 。 具 有 行 为能 力 必 须 首 先 具 有 权 利 能 力 , 但 具 有 权 利 能力 , 并 不 必 然 具 有 行 为 能 力 。 也 就 是 说 , 在每 个 公 民 的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资 格 构 成 中 , 这 两种 能 力 可 能 是 统 一 的 , 也 可 能 是 分 离 的 。 根据 享 有 权 利 能 力 的 主 体 范 围 不 同 , 可 以 把 公民 的 权 利 能 力 分 为 一 般 权 利 能 力 和 特 殊 权 利能 力 , 前 者 是 一 国 所
13、 有 公 民 均 具 有 的 权 利 能力 , 而 后 者 只 授 予 某 些 特 定 的 法 律 主 体 。 可见 , 并 非 所 有 公 民 的 权 利 能 力 都 是 相 同 的 。故 B为 答 案 。6。 答 案 : B 解 析 : 法 律 事 实 是 法 律 规 范 所 规 定 的 能够 引 起 法 律 关 系 产 生 、 变 更 或 消 灭 的 客 观 情况 或 现 象 。 包 括 行 为 和 事 件 。 魏 某 与 桂 某 到婚 姻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登 记 结 婚 , 婚 姻 登 记 机 关依 法 予 以 登 记 并 发 给 结 婚 证 书 的 行 为 , 是 一种 法
14、律 行 为 。7。 答 案 : B解 析 : 一 般 而 言 , 权 利 应 该 是 本 位 的 ,享 有 权 利 不 是 为 了 更 好 地 履 行 义 务 , 而 履 行义 务 是 为 了 更 好 地 享 有 权 利 。8。 答 案 : B解 析 : 本 题 考 查 的 是 对 法 律 事 实 的 把 握。 法 律 事 实 可 分 为 法 律 行 为 和 法 律 事 件 。 法律 事 件 是 法 律 规 范 规 定 的 、 不 以 当 事 人 的 意志 为 转 移 而 引 起 的 法 律 关 系 形 成 、 变 更 或 消灭 的 客 观 事 实 。9。 答 案 : D 解 析 : 本 题
15、考 查 法 律 关 系 的 课 题 。 法 律关 系 客 体 是 指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之 间 权 利 义 务 所指 向 的 对 象 , 它 是 构 成 法 律 关 系 的 要 素 之 一, 缺 乏 客 体 , 法 律 关 系 将 不 复 存 在 , 所 以 B项 正 确 。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是 承 载 一 定 利 益 的法 律 形 式 , 任 何 外 在 的 客 体 , 一 旦 承 载 某 种利 益 价 值 , 就 可 能 会 成 为 法 律 关 系 客 体 , 所以 A项 正 确 。 由 于 利 益 关 系 的 存 在 , 在 确 定法 的 客 体 时 就 必 然 会 对
16、 这 些 利 益 关 系 做 出 反映 , 这 就 涉 及 到 价 值 评 判 问 题 , 所 以 D项 错误 。 实 际 的 法 律 关 系 多 种 多 样 , 它 们 可 以 分解 成 若 干 单 项 的 法 律 关 系 , 诸 单 项 法 律 关 系有 主 次 之 分 , 所 以 客 体 也 有 主 次 之 分 , 所 以C项 正 确 。10。 答 案 : A解 析 : 本 题 考 查 行 为 能 力 。 具 体 可 参见 上 述 第 5题 的 解 析 。二 。 多 项 选 择 题1. ABC 2. BCD 3. AB 4. BCD 5. ABCD 6. BCD 7. CD 8. ABC
17、D 9. ABD1。 答 案 : ABC解 析 : 法 律 关 系 的 产 生 、 变 更 和 消 灭 ,需 要 法 律 规 范 和 法 律 事 实 同 时 存 在 。 另 外 ,任 何 法 律 关 系 首 先 有 权 利 主 体 存 在 有 意 义 ,故 B项 也 应 选 。2。 答 案 : BCD解 析 : 法 律 关 系 是 在 法 律 规 范 调 整 社 会关 系 的 过 程 中 所 形 成 的 人 们 之 间 的 权 利 和 义务 关 系 。 ( 1) 法 律 关 系 是 根 据 法 律 规 范 建立 的 一 种 社 会 关 系 , 具 有 合 法 性 。 ( ) 法律 关 系 是
18、体 现 意 志 性 的 特 定 社 会 关 系 。 ( ) 法 律 关 系 是 特 定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之 间 的 权 利和 义 务 关 系 。 选 项 中 奴 隶 不 具 有 人 格 , 项 中 政 党 章 程 规 定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 而 无 效的 合 同 关 系 更 不 具 有 法 律 关 系 的 特 性 。 因 此, 本 题 选 BCD。3。 答 案 : AB解 析 : 义 务 行 为 能 力 是 行 为 能 力 的 一 种形 式 , 是 指 行 为 人 能 够 实 际 履 行 法 律 义 务 的能 力 。 A项 中 规 定 的 义 务 行 为 能 力 的 范 围
19、 过于 广 泛 , 是 错 误 的 。 B项 混 淆 了 行 为 能 力 和权 利 能 力 , 也 是 错 误 的 。4。 答 案 : BCD解 析 : 法 律 关 系 是 法 律 在 调 整 社 会 关 系的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是 根 据 法 律 规 范 建 立 起 来 的 一 种 社 会 关 系, 具 有 合 法 性 。 刘 某 因 赌 博 欠 某 1万 元 , 这种 债 的 关 系 并 非 依 法 建 立 , 因 此 不 能 构 成 民事 法 律 关 系 , 也 不 受 法 律 保 护 。5。 答 案 : ABCD解 析 : 横 向
20、 法 律 关 系 是 指 平 权 法 律 主 体之 间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 纵 向 法 律 关 系 是 指 在不 平 等 的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所 建 立 的 权 力 服 从 关系 。 其 特 点 是 : ( 1) 法 律 主 体 处 于 不 平 等的 地 位 ; ( 2)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的 权 利 义 务 具有 强 制 性 。 根 据 本 题 选 项 中 的 内 容 , ABCD均 符 合 规 定 。6。 答 案 : BCD解 析 : 本 题 考 查 的 是 对 法 律 关 系 的 把 握。 法 律 关 系 是 法 律 在 调 整 社 会 关 系 的 过 程 中形
21、 成 的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 它 具 有如 下 的 特 征 : ( 1) 法 律 关 系 是 根 据 法 律 规范 建 立 的 一 种 社 会 关 系 , 具 有 合 法 性 ; ( ) 法 律 关 系 是 体 现 意 志 性 的 特 种 社 会 关 系 ;( ) 法 律 关 系 是 特 定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的 权 利义 务 关 系 。 。 答 案 : CD 解 析 : 本 题 考 查 的 是 法 律 关 系 产 生 、变 更 和 消 灭 的 原 因 。 法 律 事 实 是 引 起 法 律 关系 产 生 、 变 更 和 消 灭 的 客 观 情 况 或 现
22、 象 , 主要 包 括 法 律 行 为 和 法 律 事 件 。 故 本 题 选 CD。8。 答 案 : ABCD解 析 : 本 题 考 查 的 是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种类 。9。 答 案 : ABD解 析 : 法 律 行 为 是 人 们 有 意 识 的 行 为 ,以 人 的 意 思 表 示 为 必 备 要 素 ; 而 事 件 是 客 观存 在 的 ,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为 。 因 此 , ABD均 属 于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 客 观 存 在 , 是法 律 事 件 , 不 属 于 法 律 行 为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