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 http:/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报诉讼服务工作四起典型案例2016 年 2 月 26 日上午,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哈铁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四起典型案例。案例一: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案情摘要】2015 年 12 月初,孟某某到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咨询旅客受伤有关事宜,孟某某称 2015 年 3 月 7 日21 时 15 分,其持哈尔滨至北京的 Z16 次软席客票,检票后通过站台时,因站台内薄冰清理不及时,导致其滑倒致腿部摔伤骨折。事发后,哈尔滨火车站将其送往哈尔滨医大四院治
2、疗,并为其支付医疗费用。两个多月后,孟某某出院,但因腿伤未愈合,再次住院继续治疗,但哈尔滨火车站拒绝支付后续费用,故孟某某诉至法院,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基本情况后,哈铁法院研究后决定启动诉前调解机制,院长崔林生亲自协调哈尔滨站主要领导,于 12 月 9 日在法院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崔林生院长听取哈尔滨火车站代表对事发经过的陈述和对权责纠纷的看法后,从社会层面阐述了矛盾激化给双方带来的风险,并向双方提出中肯建议。立案庭庭长和民庭庭长分别从“旅客伤”的相关法律规定出发,帮助、分析了双方责任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经过法院的努力,哈尔滨火车站同意为旅客孟某某垫付二次手术治疗的费
3、用,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典型意义】本案系一起涉及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旅客因伤后治疗等问题与铁路涉案单位沟通不畅,且双方对责任区分争议较大,受伤旅客长时间未能得到赔偿而寻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考虑年终岁尾如案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审判周期可能过长、容易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等情况,哈铁法院对于此纠纷没有机械立案、审理,而是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果断运用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职能,在立案前由法院院长亲自主持、参与调解,矛盾双方以平等身份,面对面直接交流,加强了沟通,消除了误会,调解过程中哈铁法院充分利用了双方当事人立案前对立情绪尚不十分强烈,易促成和解的特点,通过宣讲法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谅解,既简化了
4、当事人的维权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效分流了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通过立案调解,把极易激化的矛盾化解于无形,达到了“双赢”的效果。案例二: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案情摘要】2013 年 2 月 6 日,被害人方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在碾子山火车站候车室,因讨要工资双方发生口角,厮打中方某某右胫骨、腓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九级伤残。2013 年 8 月 23 日齐铁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齐铁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方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齐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 2013 年 11月 5 日依法以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被害人方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56127
5、.35 元。判决生效后,齐铁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现,方某某虽经判决取得赔偿款,但因其一直靠外出打工支撑家庭,受伤后其身体状况一直不好,无法正常参加劳动,且在诉讼过程中方某某与妻子离婚,尚有一个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生活陷入困境。在了解方某某的情况后,两级法院从人文关怀入手,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同时,齐铁法院也多次奔赴方某某住所地,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希望地方政府能对其给予生活上的救济。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为方某某筹集救助金七万元。2015 年12 月 23 日,中院副院长王伟超与齐铁法院院长胡国林一行六人前往碾子山区,与当地政府相关领导一同将救助金发放到方某某手中,方
6、某某对法院为其所做的工作再三感激,并表示今后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生活,走出困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典型意义】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 http:/司法救助工作是法院诉讼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司法救助,帮助被救助人走出生活困境,给其生活的希望,使其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是法院一直追求的目标。本案中,齐铁法院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协作、沟通,共同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案件的发生到最后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在这个过程中,齐铁法院一是通过审判维护了法律权威,及时地确保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7、二是通过司法救助,帮助需要救助的当事人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生活困难,既解开了当事人内心的症结,更重要是使其有了重新生活的希望和目标;三是通过法院与地方政府的协作,搭建了多方参与救助的救济平台,有助于实现社会稳定的最终目标。案例三:网络视频审理案件【案情摘要】2015 年 1 月 11 日,佐某在乘坐哈尔滨铁路局 2062 次列车时,因列车在行驶至拉哈站时突然刹车,列车车体发生剧烈晃动,导致刚上到上铺位置上还没有躺下的佐某从卧铺位上掉下受伤。对于佐某受伤的过程,当时有三人分别是张某、赵某、洪某在场,三人分别出具了各自的证言但所证实的内容却有所不同。后佐某起诉至齐铁法院,要求哈尔滨铁路局对其人
8、身损害进行赔偿。本案的焦点为对于佐某的受伤,铁路运输企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责任大小、比例的问题。因此,作为本案的目击证人张某、赵某、洪某的证言将对法院的最终裁判结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齐铁法院向三位证人分别送达了出庭作证通知书,但是家住辽宁铁岭的证人赵某因为身体状况不佳向法院提出无法到庭作证,并提供了医院诊疗病例。考虑到这种情况,齐铁法院经过研究,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通过视听传输技术,以 QQ 视频的方式对赵某进行远程取证。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通过网络视频对赵某的身份情况予以核实后,赵某通过视频陈述了其所看到的事实经过,双方当事人和主审法官也分别向赵某进行了发问,整个
9、作证过程有条不紊,顺利完成了整个庭审过程。【典型意义】法院在开展诉讼服务过程中,把“创新”意识贯穿于诉讼服务的全过程,主动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推广网上服务,力求让信息多提速,百姓少跑路,方便当事人诉讼。齐铁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过程中,当发现证人患病且路途遥远无法出庭时,决定借助日常网络聊天、交友的工具,由证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作证,确保了远在辽宁铁岭的证人及时“出庭” 。在视听传输技术的支持下,以视频方式让证人完成“远程出庭”作证,把服务融入到审判的全过程,这对于推进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案例四:第三方参与解决纠纷【案情摘要】2014 年 11 月 16 日
10、,原告鲁某某的父亲在缸窑沟至七台河站间被行进的 53217 次货运列车刮碰致死。事故处理过程中,被告哈尔滨铁路局给付原告赔偿金 10000 元。原告对赔偿数额不服,于 2015 年 11 月 6日向牡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哈尔滨铁路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38148 元。案件受理后,牡铁法院发挥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在案件送达和答辩期间,由聘请的调解员先行对纠纷进行人民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各扬所长,有的发挥多年从事律师职业的工作经验,通过反复沟通,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其心中的顾忌和疑虑;有的发挥行业优势,结合铁路运输特点和工作规程,从事故发生
11、原因、双方过错责任入手进行分析,适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经过充分沟通协商,11 月 23 日,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双方的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 http:/【典型意义】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前沿窗口,在诉讼服务中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社会多方力量,通过邀请相关组织和调解员等第三方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处中来,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个人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本案中,牡铁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根据案情确定了以“调”为主,以“判”为辅的工作思路,并将案件交由法院聘请的调解员先行调解,将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机结合,使诉调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联动,在调解中充分发挥调解员特有的行业优势及专业知识,通过合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来源: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