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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与翻译-第五章-科技翻译-(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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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信息型”功能文本(1)科技翻译 应用翻译体裁中最具“信息”功能的文本当属科技翻译,其主旨就是转达原文科技信息、传播科技知识、进行科技交流,不折不扣地“报道事实”。鉴于本科阶段已经开过科技翻译课,研究生阶段也将课设相关课程(如石油英语翻译)本章对科技文本的语言及篇章特点、科技文本翻译技巧等不再赘述。仅谈诸多翻译技巧之一语序调整。 由于科技文章大多进行理论阐释、原理分析以及个案演示,因而较之汉语,在逻辑语序上英语多为“归纳演绎”式,即按“果因/条件,结论陈述”等模式展开,与汉语的事理顺序形成反差,对此翻译时必须做适当语序调整,充分考虑译文读者的思维习惯和阅读心理,尽量按译文的事理顺序行文

2、布局,利于读者理解和接受。,译例1:Railways are the top mode of transportation for most Chinese passengers. National conditions including a great population and a low average personal income are reasons for this. (结论陈述;结果原因) 我国人口众多和人均收入相对较低的现实国情,决定了铁路是我国大部分旅客首选的交通方式。 (杨寿康,2000)(陈述结论;原因结果)简评:原文若译为“铁路是我国大部分旅客首选的交通方式。我

3、国人口众多和人均收入相对较低的现实国情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则明显不合汉语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习惯,读来感觉别扭。(汉语欧化;好的译文和差一些的译文),译例2:Fatigue failure(疲劳强度方面的问题) of structural components of an aircraft of fail-safe(自动防故障的) design is quite acceptable, providing it does not occur often enough to endanger the aircraft, reduce its service life, or reduce i

4、ts utilization and economy by excessive maintenance. (结果条件) 对于飞机自动防故障装置的设计,只要其结构部件疲劳状态不至于危及飞机安全、缩短飞行寿命或因维修过多导致使用率和经济效益降低,那么,一般的部件疲劳是可以承受的。(有自动防故障设计的飞机,其结构部件在疲劳强度方面的问题只要不经常出现以至于危及飞机安全、缩短飞行寿命或因维修过多导致使用率和经济效益降低,就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范武邱,2001:81)(条件结果),译例3:Investors differ in how they evaluate project risks and

5、project returns, and what numerical value of return is considered an acceptable rate, this so-called “hurdle rate” varying from one organization to another, and from time to time within an organization depending on competing opportunities. (结论陈述) 如何评估工程的风险和利润以及多少利润额才算可接受的比率,投资者们对这一问题看法不一。这种所谓的“利润跳栏率

6、”会因机构不同而产生差异,并且即使在同一机构内,也会因不一样的竞争机会而时有变化。 (陈述结论),译例4:色以光显其形:色浓则明,色淡则藏;色立乎异,则相得益彰;色傍乎同,则若存若亡。 A thing shows its shape by its color: it is conspicuous when its color is deep; it is invisible when its color is light. There will be a striking contrast if the colors of the things are quite different whil

7、e their existence will not be felt if their colors are almost the same. 简评:在汉语主从复句中,主句和从句最初的顺序是从句在前,主句在后,汉语句法受时间顺序这一原则支配,遵循的是林同济指出的“逻辑推论上动作的先后顺序”,而英语中主从句的先后顺序则相对灵活。尽管受句法欧化的影响,汉语复句中出现了主句在前,从句在后的情况,但从句在前、主句在后仍是汉语复句的典型结构(无标记结构),其使用频率远高于前者。所以,英汉互译中还是应充分考虑目的语读者的语感,尽量选择归化译法。上面的译例就很好地体现了英汉语复句在主从句先后顺序方面的差异,

8、英译文自然流畅,朗朗上口。如果采用异化译法,从句在前,主句在后,那么译文无论形式的衔接还是意义的连贯都会大为失色。,译例5: He was wrongly sentenced to death. 原译:他被错误地判处了死刑。 改译:他被判处死刑是冤枉的。简评:在包含“叙事”与“表态”两部分的句子里,英语常先表态,后叙事,汉语则遵循先叙后议或者先表情况、后表态度的时间顺序。这类句子翻译时可用异化法也可用归化法,但两种译法的译文有优劣之分。原译文顺从了原文的语序,是异化译法,可以接受,但稍兼洋味;改后译文是归化译法,先表事后评述,因而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6. “High” and “tall”

9、 are synonymous: this may be used in speaking of what grows - a tree; that in speaking of what does not grow - a mountain.原译:High和tall是同义词:后者用来指生长的东西,如树;前者用来指不生长的东西,如山。,7. The two units used most frequently in electricity are ampere and volt: this is the unit of voltage and that of current flow.原译:电

10、学上最常用的两个单位是安培和伏特:后者是电压单位,前者是电流单位。 上面的例句表明,在英语里,回指前面提到的两个名词时,我们要用this回指较后的名词,用that回指较前的名词。这一语序现象可以用顺序象似性中的“与说话人邻近原则”从隐喻的角度作出解释。所谓“与说话人邻近原则”是指在不受其它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与说话人越接近(字面义或隐喻义)的实体越早被提及。从隐喻的角度看,一个人说话有起点和终点,就如同一个人旅行有出发点和目的地一样,当他回头看自己说过的话时,后面说的话离自己近,自然会先被提及并用this回指,前面说的话离自己远,自然会后被提及并用that回指。可以说在这类句子中英语的语序所遵循

11、的是以说话人为参照点的空间顺序。明白这一点,对上例英文中先用this回指较晚出现的tall, volt而后用that回指较早出现的high, ampere这一回指顺序就不难理解了。,上面英语句子的汉语原译部分为异化,部分为归化。归化体现在原文中的空间顺序在译文中被转化为时间顺序,表空间的 “thisthat”被译为表时间的“后者前者”而不是被译为仍表空间的“这个那个”;异化体现在译文保留了原文的结构顺序,汉语中的固定表达式“前者后者”被异化为“后者前者”。这种半归化半异化的译法虽然再现了原文的语序和意义,但却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和思维顺序。“后者前者”这一异化语序与译文读者心理预期的语序不符,

12、与前文衔接不自然,故导致语义在心理上也不连贯,不易于读者的认知处理。汉语中回指前面提到的两个先行项时要用“前者后者”这一语序。汉语的这一语序有其自己的动因。在类似的句子中,汉语语序不能遵循以说话人为参照点的空间顺序,只能遵循与事件或事态发生的先后顺序相照应的时间顺序:先提到的事物或先发生的事件先被表达。汉语的“前者后者”语义上相当于“先被提到者后被提到者”,表达的是时间顺序。所以,为体现出汉语的时间顺序象似性,上面的英语句子译成汉语时最好改变语序,彻底归化为:,High和tall是同义词:前者用来指不生长的东西,如山;后者用来指生长的东西,如树。 电学上最常用的两个单位是安培和伏特:前者是电流

13、单位,后者是电压单位。 当然,英语语序除了遵循空间顺序外,也遵循时间顺序,所以才有了与汉语“前者后者”相对应的“the former, the latter”。“the former, the latter”可释义为“the first of two people or things just mentioned, the second of two people or things just mentioned”(见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显然其体现的是时间顺序。如: Jack and Bill are twins, but t

14、he former is taller than the latter. 杰克和比尔是双胞胎,但前者(杰克)比后者(比尔)个子高。这个句子的意义要用thisthat结构表达,应为:Jack and Bill are twins, but this is shorter than that.,“与说话人邻近原则”有时还可用来解决指示代词this的所指难以确定这一问题。下面是新概念英语第四册第一课中的一个句子: Fortunately, however, ancient men made tools of stone, especially flint, because this is easie

15、r to shape than other kinds. 原文中this的所指是模糊的,难以确定的。从语法上讲,它可以回指stone,也可以回指flint。但考虑到英语语序常遵循“与说话人邻近原则”,this应回指离其较近的flint,而不是较远的stone。课文后面的问答题“Why did ancient men prefer to use flint for making tools?”佐证了我们对this所指的推断是正确的。翻译时应将原文为避免重复同一个词而使用代词替代之的行文方式归化为汉语少用代词、常用重复的行文方式。原句可译为: 然而幸运的是,远古人用石头制作了工具,特别是用燧石,因为燧石较之其它石头更容易成形。,翻译中语序的归化和异化(戴瑞亮)(科技英语翻译中概念的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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