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工 程 训 练 中 心学 生 教 学 实 习 手 册目 录一、学生教学实习守则 1二、安全实习技术规程3三、学 生 教 学 实 习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10学 生 教 学 实 习 守 则一 、 考 勤 制 度 :1.实 习 学 生 须 按 学 校 规 定 的 实 践 教 学 时 间 上 课 : 上 午 8:00-11:30下 午 12:45-16:00。 迟 到 早 退 一 小 时 内 扣 当 天 成 绩 的 六 分 之 一 , 实 习 18次 的 学 生 满 四 次 者 作 旷 课 一 天 处 理 。 实 习 9 次 的 学 生 满 两 次 者 作 旷 课 一
2、天处 理 。2.实 习 时 中 途 不 得 离 开 岗 位 , 未 征 得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 擅 自 离 开 者 ,作 旷 课 论 。3.实 习 学 生 在 实 习 途 中 一 般 不 会 客 , 不 请 事 假 ,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 必 须经 过 所 在 院 系 、 工 程 训 练 中 心 教 育 培 训 部 批 准 。4.实 习 学 生 病 假 , 必 须 持 有 医 生 证 明 。5.迟 到 早 退 不 登 记 或 谎 报 姓 名 态 度 恶 劣 者 , 作 半 天 旷 课 论 。6.实 习 学 生 累 计 请 假 超 过 实 习 时 间 五 分 之 一 ,
3、应 补 做 实 习 。7.实 习 学 生 无 故 缺 席 作 旷 课 论 , 旷 课 一 天 以 上 ( 包 括 一 天 ) 总 成 绩 为不 及 格 。 要 求 补 做 实 习 者 只 能 在 毕 业 前 由 本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 经 所 在 院 系 及教 务 处 批 准 到 教 育 培 训 部 办 理 手 续 、 补 做 费 用 自 理 。二 、 听 从 实 习 指 导 、 遵 守 实 习 纪 律 :1.虚 心 听 从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 注 意 听 讲 及 示 范 。2.尊 敬 指 导 老 师 , 虚 心 请 教 , 热 情 而 有 礼 貌 , 如 有 意 见 向
4、教 育 培 训 部反 映 。3.在 实 习 地 点 工 作 , 不 随 便 走 动 , 高 声 喧 嚷 或 打 闹 嬉 戏 。三 、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 注 意 实 习 安 全1.一 切 机 器 设 备 , 未 经 许 可 , 不 准 擅 自 启 动 开 关 或 拨 动 手 柄 等 。2.操 作 机 器 须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实 习 时 , 应 注 意 保 养 和 爱 护 机 器 、 工 具 、 防 止 损 坏 , 实 习 完 毕 , 按规 定 做 好 清 洁 和 整 理 工 作 , 如 不 符 合 要 求 者 , 指 导 老 师 可 令 其 重 做 , 否
5、 则 本次 实 习 作 未 完 成 处 理 , 无 实 习 成 绩 。4.在 各 实 习 工 种 , 实 习 人 员 还 应 遵 守 各 工 种 制 定 的 具 体 安 全 规 则 。安 全 实 习 技 术 规 程一 .车 床 工 作 安 全 技 术 :1.卡 盘 上 的 扳 手 夹 紧 工 件 后 不 要 忘 记 取 下 , 以 免 开 车 时 飞 出 伤 人 。2.装 刀 时 车 刀 刀 尖 应 和 工 件 轴 心 在 同 一 水 平 面 上 , 刀 杆 不 要 伸 出 刀 架太 长 。3.车 削 时 的 切 削 速 度 、 切 削 深 度 、 进 给 量 等 都 应 选 择 适 当 ,
6、不 得 任 意加 大 。4.切 削 中 途 欲 停 车 时 不 要 用 开 倒 车 来 代 替 刹 车 也 不 能 用 手 去 压 在 卡 盘上 , 车 螺 纹 开 倒 顺 车 时 须 等 完 全 停 车 转 动 后 才 能 变 换 方 向 。5.切 削 时 勿 将 头 部 靠 近 工 件 及 刀 具 。 人 站 立 位 置 应 偏 离 切 屑 飞 出 伤 人 。切 屑 应 用 钩 子 清 除 。6.装 夹 长 棒 料 时 , 棒 料 后 端 伸 出 床 头 箱 的 长 度 直 径 不 小 于 25 毫 米的 不 超 出 200 毫 米 , 大 于 25 毫 米 不 超 出 400 毫 米 ,
7、 车 床 转 速 不 得 超 过530 转 /分 。7.实 习 人 员 应 在 指 定 的 车 床 上 操 作 , 不 要 任 意 开 动 其 他 车 床 及 触 动 手柄 , 以 免 发 生 不 应 该 发 生 的 事 故 。8.三 爪 卡 盘 的 三 个 爪 不 要 松 开 太 大 , 以 免 卡 爪 和 平 面 螺 纹 脱 开 , 而 在开 车 时 卡 爪 飞 出 伤 人 。9.小 拖 板 和 转 盘 平 面 上 下 面 应 对 齐 , 不 要 往 前 摇 出 太 长 往 后 摇 太 多 。以 免 撞 坏 拖 板 。二 .铣 床 工 作 安 全 技 术1.铣 床 机 构 比 较 复 杂
8、, 操 作 前 必 须 要 熟 悉 铣 床 性 能 及 调 整 方 法 。2.铣 床 运 转 时 不 得 调 整 速 度 ( 扳 动 手 柄 ) , 不 得 装 拆 工 件 , 如 需 调 整铣 床 速 度 , 应 停 车 再 调 整 。3.注 意 铣 刀 转 向 及 工 作 台 运 动 方 向 , 一 般 只 准 使 用 逆 铣 法 。4.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过 程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切 削 用 量 。 铣 削 时 , 人 不 要 站 在 与铣 刀 平 行 的 两 侧 ( 如 用 锯 片 铣 刀 切 断 零 件 ) 。5.铣 削 齿 轮 用 分 度 头 分 齿 时 必 须 等 铣
9、刀 完 全 离 开 后 方 得 转 动 分 度 头 。6.铣 削 时 , 不 得 按 快 速 按 钮 ( 或 扳 动 快 速 手 柄 ) 。三 .刨 床 工 作 安 全 技 术 :1.工 件 夹 紧 后 , 机 床 开 动 前 , 适 当 地 调 整 滑 枕 的 行 程 长 度 和 初 始 位 置 ,不 得 在 机 床 开 动 时 调 整 。2.刨 刀 须 牢 固 地 夹 在 刀 架 上 , 刀 杆 不 得 伸 得 太 长 , 吃 刀 不 可 太 深 , 以防 损 坏 刨 刀 。 当 遇 到 吃 刀 困 难 时 应 立 即 关 车 。3.开 动 刨 床 后 , 不 要 站 在 滑 枕 的 前
10、方 , 操 作 时 不 得 戴 手 套 , 不 要 随 意拨 动 机 件 。 调 整 切 削 用 量 须 征 得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的 同 意 后 停 车 调 节 。4.刨 床 工 作 时 , 不 要 手 触 摸 刨 刀 和 工 件 。5.测 量 工 件 尺 寸 时 必 须 停 车 , 工 件 上 的 切 屑 须 用 刷 子 扫 除 。6.量 具 用 好 后 , 必 须 放 在 操 纵 杆 下 的 安 全 地 方 。四 .磨 工 工 作 安 全 技 术 :1.开 车 前 要 检 查 磨 床 各 运 动 部 分 保 护 装 置 , 不 允 许 在 没 有 砂 轮 护 罩 的磨 床 上 工
11、作 。2.砂 轮 安 装 前 必 须 检 查 有 无 裂 缝 , 进 行 平 衡 , 紧 固 要 可 靠 。3.拆 装 工 件 或 搬 动 附 件 时 , 要 注 意 勿 使 物 件 敲 击 台 面 或 碰 撞 砂 轮 , 防止 手 或 手 臂 触 摸 砂 轮 。4.砂 轮 引 向 工 件 时 , 应 均 匀 和 小 心 , 避 免 冲 撞 。5.在 校 正 台 面 后 拆 装 工 件 时 , 要 退 出 砂 轮 ( 注 意 进 退 的 方 向 ) 。6.摇 动 工 作 台 , 或 调 节 行 程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避 免 砂 轮 撞 上 磨 头 或 尾 架 。五 .钳 工 工 作 安
12、全 技 术 :1.在 钳 工 工 作 台 上 工 作 工 作 物 必 须 牢 固 地 装 夹 在 虎 钳 上 , 装 夹 小 工 件 时 须 防 止 钳 口 夹 伤 手指 。 松 紧 虎 钳 时 , 须 防 止 工 件 跌 落 伤 物 、 伤 人 。 不 可 使 用 没 装 手 柄 或 手 柄 松 动 的 锉 刀 与 刮 刀 。 不 得 用 手 去 挖 剔 锉 刀 齿 里 切 屑 , 也 不 得 用 嘴 去 吹 , 应 该 用 专 备 的 刷子 剔 除 。 使 用 手 锤 时 应 检 查 锤 头 装 置 是 否 牢 固 , 是 否 裂 缝 或 油 污 , 挥 动 手 锤时 须 选 择 挥 动
13、方 向 , 以 免 锤 头 脱 出 伤 及 别 人 。 锤 击 凿 子 时 , 视 线 应 该 集 中 凿 切 的 地 方 。 凿 切 工 件 最 后 部 分 时 锤 击要 轻 , 并 注 意 断 片 飞 出 的 方 向 , 以 免 伤 人 。 使 用 手 锯 时 , 不 可 用 力 重 压 或 扭 转 锯 条 , 材 料 将 断 时 , 应 轻 轻 锯 割 。 铰 孔 或 攻 丝 时 , 不 要 用 力 过 猛 , 以 免 折 断 铰 刀 或 丝 攻 。 禁 止 用 一 种 工 具 代 替 其 它 工 具 使 用 , 如 用 扳 手 代 替 手 锤 ; 用 钢 皮 尺代 替 螺 丝 起 子
14、; 用 管 子 接 长 扳 手 的 柄 ; 用 划 针 代 替 样 冲 打 眼 ; 用 高 度 尺 的 刀尖 代 替 划 针 线 等 。 锉 削 时 , 工 件 的 表 面 应 高 与 钳 口 面 , 不 能 用 钳 口 面 作 基 准 面 来 加 工平 面 , 以 免 锉 刀 的 磨 损 和 台 虎 钳 的 损 坏 。 使 用 砂 轮 机 磨 砺 工 具 时 , 须 先 征 得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的 同 意 , 并 须 注 意下 列 事 项 : 工 作 前 应 先 检 查 砂 轮 机 的 罩 壳 和 托 架 是 否 稳 固 , 砂 轮 是 否 有 裂 缝 ,不 准 在 没 罩 壳 和
15、托 架 的 砂 轮 机 上 工 作 , 砂 轮 和 托 架 的 间 隙 不 得 大 于 2 公分 。 刀 架 在 砂 轮 上 不 能 压 得 太 重 , 以 防 砂 轮 破 裂 飞 出 。 不 准 在 砂 轮 上 用 废 锯 条 磨 刀 片 。2.在 钻 床 上 工 作 : 未 经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不 得 任 意 变 更 钻 床 速 度 , 调 整 速 度 时 , 必 须先 停 车 然 后 再 用 手 小 心 移 动 皮 带 或 变 速 箱 的 手 柄 。 正 在 调 试 的 钻 床 不 得 开 动 。 禁 止 用 手 握 住 工 件 进 行 钻 孔 , 应 该 把 工 件 紧
16、 固 在 虎 钳 中 或 用 压 板 固定 在 工 作 台 上 。 孔 将 穿 透 时 应 十 分 小 心 , 不 可 用 力 过 猛 。 钻 孔 时 如 发 现 中 心 不 对 , 不 能 用 强 拉 的 方 法 来 校 正 。 钻 孔 时 不 得 戴 手 套 操 作 。六 .铸 工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1.紧 砂 时 不 得 将 手 放 在 砂 箱 上 。2.造 型 时 不 准 用 口 吹 分 型 砂 。3.手 锤 应 横 放 在 地 上 , 不 可 直 立 放 置 。4.每 人 所 用 的 工 具 应 放 在 工 具 盒 内 , 不 得 随 意 乱 放 。5.起 磨 针 及 气 孔
17、 针 放 在 盒 内 时 , 尖 头 应 向 下 。6.在 造 型 场 内 行 走 时 , 要 注 意 脚 下 , 以 免 踏 坏 砂 型 或 被 铸 件 碰 伤 。七 .焊 接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一 )电 弧 焊1.焊 接 操 作 时 必 须 戴 防 护 面 罩 及 手 套 , 穿 好 工 作 鞋 , 以 免 弧 光 灼 烧 皮肤 及 伤 害 眼 睛 。2.正 在 进 行 焊 接 时 , 未 经 许 可 , 禁 止 调 节 电 焊 机 的 电 流 或 拉 开 闸 刀 ,以 免 烧 毁 电 焊 机 或 闸 门 。3.启 动 直 流 电 焊 机 之 前 , 启 动 手 柄 必 须 停
18、在 零 件 上 ; 启 动 时 , 手 柄 先推 向 前 面 位 置 略 停 一 下 , 等 电 机 的 转 数 升 足 后 再 搬 到 后 面 位 置 。4.无 论 在 工 作 或 休 息 的 时 候 , 都 不 要 把 焊 钳 放 在 焊 接 工 作 台 上 , 以 免发 生 短 路 烧 坏 工 具 。5.不 要 直 接 用 手 拿 焊 过 的 钢 板 及 焊 条 残 头 , 应 用 专 用 夹 钳 夹 取 。6.用 铁 锤 敲 打 或 用 钢 丝 刷 熔 渣 时 , 利 用 面 罩 以 防 止 熔 渣 飞 进 眼 睛 里 。7.不 得 用 手 套 代 替 钢 丝 刷 揩 刷 工 件 。8
19、.不 得 用 气 焊 眼 镜 来 代 替 电 焊 面 罩 。9.如 发 生 故 障 或 事 故 时 , 不 要 慌 乱 , 要 镇 静 地 先 将 电 门 闸 刀 拉 开 , 并报 告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二 )气 焊1.不 要 随 便 移 动 乙 炔 瓶 、 氧 气 或 瓶 上 的 减 压 器 。2.实 习 前 应 该 首 先 检 查 回 火 防 止 器 是 否 正 常 , 然 后 才 开 焊 枪 。3.实 习 时 必 须 戴 防 护 眼 镜 。4.点 火 必 须 用 打 火 器 , 不 要 用 邻 近 同 学 的 焊 枪 火 焰 点 自 己 的 焊 枪 。5.不 要 用 拿 着 焊
20、 枪 或 焊 条 的 手 移 动 铁 板 、 眼 镜 。6.不 要 让 氧 气 或 乙 炔 气 的 橡 皮 管 碰 到 焊 接 火 焰 或 炽 热 的 钢 板 上 。7.不 要 让 油 脂 与 焊 枪 口 、 氧 气 瓶 、 减 压 器 等 接 触 , 以 免 发 生 燃 烧 。8.不 要 直 接 用 手 拿 刚 焊 过 的 钢 板 , 一 定 要 用 夹 钳 夹 取 。9.注 意 不 要 踏 着 地 上 的 橡 皮 管 , 不 要 使 管 子 过 度 的 弯 曲 。10.点 火 时 先 点 乙 炔 气 , 然 后 放 少 量 氧 气 , 熄 灭 时 先 关 乙 炔 气 , 再 关 氧气 。1
21、1.如 发 现 火 焰 回 缩 , 并 听 到 嘘 声 , 就 是 回 火 的 象 征 , 应 立 即 先 关 乙 炔气 阀 门 。12.乙 炔 瓶 场 内 禁 止 吸 烟 及 明 火 操 作 。八 .热 处 理 安 全 操 作 过 程 :1.电 阻 炉 在 使 用 前 电 源 接 头 和 电 源 线 的 绝 缘 良 好 , 配 电 柜 上 的 红 绿 灯 工作 正 常 。 炉 内 保 持 清 洁 , 工 作 完 毕 清 除 炉 内 及 地 上 氧 化 皮 。 装 炉 时 工 件 不 能碰 着 电 阻 丝 , 以 防 加 热 时 发 生 短 路 , 烧 断 电 阻 丝 或 烧 坏 工 件 。2
22、.在 盐 熔 炉 上 工 作 时 , 盐 浴 的 电 极 上 不 得 放 置 任 何 金 属 物 品 ; 以 防 变 压器 发 生 短 路 。 工 作 前 通 风 机 的 运 转 和 排 气 管 道 畅 通 。 炉 内 氧 化 皮 沉 积 , 必 须定 期 清 除 。盐 熔 炉 加 热 时 , 防 止 水 分 进 入 炉 内 , 以 免 引 起 熔 盐 飞 溅 或 爆 炸 事 故 。 操作 工 具 、 工 件 及 添 加 新 盐 等 都 应 进 行 烘 干 。使 用 硝 盐 炉 , 应 控 制 硝 盐 温 度 ( 约 550 )3.淬 油 操 作 时 , 油 槽 的 温 度 不 得 高 与 3
23、0 , 油 槽 应 装 槽 盖 以 保 持 油 的清 洁 和 防 止 火 灾 。4.不 允 许 在 盐 浴 中 加 热 无 通 气 孔 的 中 空 工 件 , 管 口 不 应 朝 向 自 己 或 其 他人 。九 .数 控 铣 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操 作 前 必 须 熟 悉 并 掌 握 机 床 操 作 面 板 各 键 的 功 能 及 调 整 方 法 。2.在 机 床 起 动 前 , 摇 动 各 手 柄 , 检 查 相 应 移 动 部 件 , 看 其 是 否 灵 活 。3.刀 具 、 工 件 必 须 夹 紧 。4.在 切 削 加 工 前 , 应 先 在 安 全 位 置 试 运 行 程
24、 序 一 次 。加 工 过 程 中 , 遇 到 意 外 情 况 , 应 及 时 按 下 CNC 面 板 上 的 “急 停 ”按 钮 。5.当 升 降 台 处 于 锁 紧 状 态 时 , 不 允 许 摇 动 升 降 台 手 柄 使 其 上 下 移 动 ,以 免 损 坏 部 件 。6.机 床 主 轴 变 速 时 , 必 须 在 主 轴 转 动 时 摇 动 变 速 手 轮 才 可 变 速 , 但 当拨 动 高 低 速 手 柄 变 速 时 必 须 停 止 主 轴 的 电 机 运 转 。7.当 主 轴 锁 紧 手 柄 处 于 锁 紧 状 态 时 , 切 勿 起 动 主 轴 电 机 。8.机 床 每 天
25、应 擦 拭 干 净 , 工 件 应 摆 放 整 齐 , 工 具 收 拾 保 管 妥 当 , 经 常保 持 工 作 环 境 卫 生 。 按 照 机 床 的 润 滑 现 象 , 定 期 加 注 润 滑 油 。9.为 了 避 免 工 作 台 面 的 局 部 磨 损 , 应 经 常 交 换 工 作 台 面 上 工 件 装 夹 位置 , 以 使 台 面 磨 损 均 匀 。10.在 拆 、 装 和 维 修 机 床 前 必 须 先 切 断 电 源 。11.未 经 培 训 的 人 员 , 不 经 允 许 , 不 得 擅 自 操 作 该 机 床 。十 .数 控 车 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1.仔 细 阅
26、 读 实 验 指 导 书 。2.熟 悉 机 床 及 控 制 柜 上 按 钮 、 开 关 的 用 途 。3.未 经 保 管 人 员 同 意 不 得 私 自 开 机 。4.电 源 接 通 后 首 先 检 查 计 算 机 电 源 电 压 , 其 值 应 为 5V。5.卡 盘 上 扳 手 使 用 后 应 立 刻 取 下 , 以 免 开 车 时 飞 出 伤 人 。6.加 工 中 发 生 问 题 时 , 请 按 “回 零 点 ”, 使 刀 具 退 回 零 点 。7.刀 具 对 准 工 件 中 心 时 , 应 采 用 手 动 完 成 。8.刀 具 从 工 件 中 心 调 动 至 零 点 时 , 在 X 方
27、向 上 应 按 “+X”键 , 以 免刀 具 与 工 件 相 撞 。9.无 论 零 点 位 置 数 值 多 少 , 在 Y 方 向 应 多 退 出 工 件 外 径 的 1/2。10.按 键 不 要 重 压 , 应 轻 触 。11.不 能 任 意 拆 装 单 板 机 防 护 罩 , 勿 要 触 摸 机 内 文 件 。12.经 常 保 持 机 床 及 工 作 场 地 卫 生 及 安 全 。十 一 .数 控 电 火 花 线 切 割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操 作 者 必 须 熟 悉 线 切 割 机 床 的 操 作 技 术 , 开 机 后 应 按 设 备 润 滑 要 求 ,对 机 床 有 关
28、 部 位 注 油 润 滑 , 润 滑 油 必 须 符 合 机 床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2.操 作 者 必 须 熟 悉 线 切 割 加 工 工 艺 , 恰 当 地 选 取 加 工 参 数 , 按 规 定 操作 顺 序 操 作 , 防 止 造 成 断 丝 等 故 障 。3.用 摇 手 柄 操 作 贮 丝 筒 后 , 应 及 时 将 摇 手 柄 拔 出 , 防 止 贮 丝 筒 转 动 时将 摇 柄 甩 出 伤 人 。 装 卸 电 极 丝 时 , 注 意 防 止 电 极 丝 扎 手 , 换 下 来 的 废 丝 要 放在 规 定 的 容 器 里 , 以 防 止 混 入 电 路 和 走 丝 系 统
29、中 去 , 造 成 电 气 短 路 , 触 电 和断 丝 等 事 故 。 注 意 防 止 丝 筒 惯 性 造 成 断 丝 及 传 动 件 碰 撞 , 为 此 要 在 丝 筒 换 向后 按 下 停 止 按 扭 。4.正 式 加 工 工 件 之 前 , 应 确 认 工 件 位 置 是 否 已 安 装 正 确 , 防 止 碰 撞 丝架 和 超 程 撞 坏 丝 杆 , 螺 母 等 传 动 部 件 。 对 于 无 超 程 限 位 的 工 作 台 要 防 止 超 程坠 落 事 故 。5.尽 量 消 除 工 件 的 残 余 应 力 , 防 止 切 割 过 程 中 工 件 爆 炸 伤 人 。 加 工 前应 安
30、 装 好 防 护 罩 。6.机 床 附 近 不 得 放 置 易 燃 、 易 爆 物 品 , 防 止 因 工 作 液 一 时 供 应 不 足 产生 的 放 电 火 花 引 起 事 故 。7.在 检 修 机 床 、 机 床 电 气 、 加 工 电 源 、 控 制 系 统 时 , 应 注 意 适 当 地 切断 电 源 , 防 止 触 电 和 损 坏 电 路 元 件 。8.不 可 用 手 或 手 持 导 电 工 具 同 时 解 除 加 工 电 源 的 两 端 ( 床 身 与 工 件 )防 止 触 电 。9.禁 止 用 湿 手 按 开 关 式 接 触 电 器 部 分 , 防 止 工 作 液 等 导 电 物 进 入 电 器部 分 , 一 旦 发 生 因 电 气 短 路 造 成 的 火 灾 时 , 应 首 先 切 断 电 源 , 立 即 用 四 氯 化碳 等 合 适 的 灭 火 器 灭 火 , 不 准 用 水 救 火 。10.停 机 时 , 应 先 停 高 频 脉 冲 电 源 , 之 后 停 工 作 液 , 让 电 极 丝 运 行 一 段时 间 并 等 贮 丝 筒 反 向 后 再 停 走 丝 。 工 作 结 束 后 , 关 掉 总 电 源 , 擦 试 工 作 台 及夹 具 并 润 滑 机 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