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述,主讲:,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历史沿革,(一) 初创、探索阶段1955年1982年1955年4月25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了8人死亡,17人重伤,52人轻伤,经济损失36.9万元。这起事故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当时参与事故调查的前苏联劳动保护专家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立锅炉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议,劳动部也向国务院提出了建立国家锅炉检查局的请示。1955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锅炉安全检查局,批准各地劳动部门成立安全监察机构及编制,对锅炉、压力容器行业专门监督管理,成为我国以国家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开端。1957年,劳动部和国务院连
2、续转发上海市设立安全监察机构的文件,以推进全国各地方政府尽快落实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作的开展,并且开始了在全国大范围检查锅炉的工作,短期内取得了明显效果,锅炉事故迅速下降。1960年制定了第一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即第一版的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随后颁布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一系列安全技术规范。,由于大跃进和其后的三年自然灾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受到很大冲击,锅炉安全检查总局被撤销,缩编为劳动部劳动保护局下属的一个处,处理日常工作。1963年5月,鉴于经济情况好转和安全生产需要,国务院批准在劳动部重新组建锅炉安全监察局,确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干部编制为500人。各省、自治区根据国
3、务院指示,相继建立了机构,加强立法、管理、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了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重要环节的监察管理,形成了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雏形,使安全监察工作得到比较大的发展。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有了好转,事故明显下降。1966年至1976年的文革动乱期间,安全监察工作又受到严重冲击,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被撤销,专业干部被下放或调离,大量技术资料丢失,管理措施废弃,致使当时制造的产品不经检验便安装在生产一线,为其后几年事故的接连发生埋下了隐患。1979年,我国锅炉压力容器万台事故率达到历史最高点(7.9起/万台)。,案例:1979年前后,全国连续发生几起压力容器恶性爆炸事故,对人民生
4、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1979年3月28日,河南南阳柴油机厂浴室热水罐爆炸,房屋倒塌,死亡44人,重伤3人,轻伤24人;1979年9月17日浙江温州电厂液氯钢瓶爆炸,死亡59人,中毒住院治疗779人,经济损失63万;1979年 12月18日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一台4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爆炸,死亡32人,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539万元等等。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1979年下半年,国务院先后发布若干文件,要求:“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改造等环节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遵照国务院批示精神,劳动部恢复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各省、自治区级安全监
5、察机构建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迅速开展工作,两年间制定并颁布了几个重要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培训了大批安全监察干部,成立了专门从事技术检验的检验机构,使监察、检验工作有了新起色。,(二)我国安全监察基本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阶段 (1982-2003年) 1982年2月,根据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践和国情,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首次提出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确定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内容、方法,明确了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提供了构建安全监察与检验“双轨体制”的法律支持,成为中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以来的重要立法工作里程碑,并为其后
6、十几年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仅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不能为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提供法律支持。虽然82年以后陆续颁发了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如1991年劳动部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这些特种设备仅依据行政规章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实施较为困难。,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参考国际通行的锅炉压力容器监管模式,1993年9月劳动部公布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开始了对
7、境外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程。 1998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和电梯、起重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整体从劳动部划转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专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2001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2年 总局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改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强化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到2003年3月
8、,新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应运而生,该阶段宣告结束。,(三)安全监察工作创新发展阶段2003年,为适应市场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需要,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了特种设备的定义、范围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施的程序、要求,进一步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法律地位。从此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入了创新发展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里程碑。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修改,扩展了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和要求,对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和事故调
9、查处理工作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二、我国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的概念: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八个种类,亦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注意:特种设备两个基本特征:“涉及生命安全和危险性较大”。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本次条例修订在设备类别范围上
10、增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有载运货物脱落、整体倾翻、撞击伤害周边人员等潜在危险性、符合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征,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我们国家的一个专有名词,它的法定概念是我国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时确定的。国际上虽然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监察,但是还没有形成特种设备的统一概念。按照特种设备的特点,可将其划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和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11、厂)内专用机动辆。,(二)我国特种设备种类、类别、品种1.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设备种类、类别、品种为了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具体范围,增加可操作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该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质检总局于2004年1月19日,以国质检锅200431号文予以公布,2010年1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了增补 。特种设备目录将特种设备分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11个种类。各种类中又分为若干类别(63个类别)、品种(307
12、个品种)。具体的内容大家可查看31号文。,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373号)中未包括场(厂)内机动车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对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予以规定(同时也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目前场(厂)内机动车辆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可分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类、汽车类、方向盘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手把式三轮机动车、其他机动车等9个类别。新修
13、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令第549号)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条例调整范围。特种设备目录近期修订就能予以公布。,(三)特种设备的作用特种设备是工业化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设备,同时也是现代社会中必备的生活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锅炉是工业生产的“心脏”。自1776年第一台蒸汽机发明带来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作为热能动力,锅炉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力、化工、冶金、纺织、机械、轻工、军工等各个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大作用。压力容器提供了介质反应、换热、分离和储存的空间,是介质物性、物
14、态变化和保持的必备设备,而压力管道则提供介质流动的通道。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石油化工产业的“命脉”。一方面石油、石化和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石油化工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附属设备的投资额约占项目设备投资总额的40-50%,另一方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业还带动了钢铁、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机械加工等产业的发展。起重机械产品种类繁多,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港口、建筑、制造业等各个领域,它是”现代工业的基础,是支撑工业、交通业、建筑业等主要产业的“骨干”。现代生产主要依靠起重机械来完成物料的搬运作业,其拥有量和配置已经成为上述产业装备水平的标志,需求呈现迅速发展的态
15、势。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标志”。随着我国物流业和工程建筑业的发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成为提高生产效率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的工具。,2、 特种设备是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电梯是现代城市生活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据统计发达国家电梯拥有量30台以上/万人,瑞典达到120台以上/万人;而我国大陆电梯拥有仅为5台/万人;我们自治区仅为3.3台/万人。气瓶是人们生活中最常用的压力容器,气瓶在广泛用于工业、建筑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的同时,也大量使用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目前全国正在使用的各类气瓶1.32亿只,其中液化石油气瓶占75%以上,我国已经成为世界
16、气瓶生产大国,每年生产气瓶约2500万只。燃气压力管道被喻为城市的“生命线”。大型游乐设施已成为人们享受现代美好生活的载体。客运索道是旅游观光,实现人与自然沟通的桥梁。客运索道能适应复杂地形,跨越山川河谷,为人们游览风景名胜提供了安全快捷的交通工具。客运索道还是滑雪场的基础设施,为人们亲近大自然,享受“雪上飞行”的美好感受创造了条件。伴随着特种设备的广泛应用,特种设备的重要性正在被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和关注。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将日益明显。,(四)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 1.我国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截止2008年底统计,在用特种设备共521.11万台(套.辆.条),其中,
17、锅炉57.82万台、压力容器195.6万台、电梯115.31万台、起重机械118.28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2.56万辆、大型游乐设施1.47万台套、客运索道793条;压力管道63.3万公里、各类气瓶1.32亿只。 2.我区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截止2008年底统计,在用特种设备共70366台(套.辆.条),其中,锅炉13900台、固定式压力容器26893台、移动式压力容器307辆、电梯8689台、起重机械1501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196辆、大型游乐设施349台套、客运索道17条;压力管道3979.5公里、各类气瓶148.4万只。 3.我国在用特种设备的分布情况:排位广东、江苏
18、、浙江、山东、上海、辽宁、北京内蒙古、吉林、甘肃、贵州、宁夏、海南、青海、西藏。广东占14.42%、江苏占11.18%、浙江占10.98%、山东占7.32%、上海占6.68%、辽宁省占5.65%,以上六省市的特种设备数量就占全国的56.23%。内蒙拥有量排在全国倒数第八位(占1.41%)。特种设备数量(拥有量)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五)我国特种设备的发展特点及发展趋势 1.发展特点 (1)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近几年来,我国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平均每年以8%以上的幅度增长。这个增长幅度是全球最大的,反映出我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区。特种设备数量与经济
19、发展水平呈正比关系。 (2)在用特种设备分布不均匀各地区特种设备的数量增长率有较大差距,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特种设备拥有量较多,且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率也较大。我区各盟市之间也是如此,发展不均匀。 (3)特种设备制造业发展迅速一是特种设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已经占有相当的比重;二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种设备制造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三是特种设备制造业已形成区域性产业带。如江苏苏南地区、哈尔滨、上海、四川自贡等地初步形成锅炉制造业基地;浙江温州、河北沧州等地初步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基地;上海、广东珠三角、浙江宁波等地初步形成了电梯制造基地;河南新乡、江
20、苏无锡等地初步形成了起重机制造业基地;广东中山、陕西西安、河北保定等地的游乐设施制造业已初具规模。,2.我国特种设备的发展趋势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种设备不仅数量呈上升的趋势,而且向着更高效、更安全、更环保、节能、更具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1)更高效为了实现更高的效率,电站锅炉,加氢反应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场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向高参数、大型化方向发展。如华能浙江玉环电厂 单机容量1000MW,额定蒸汽压力27.56Mpa(临界压力22.129Mpa);内蒙神华煤制油加氢反应器重达2052吨,是目前世界上单台重量最大的加氢反应器;上海锦江乐园大观览车,高
21、度108M,为亚洲之最,63台吊厢,每个6人,共计一次载客378人;黄山太平索道的吊厢载客量达到100人,运行整度已达10M/S。,更安全随着科技的进步,大量新材料,新的保护装置及先进技术不断应用于特种设备,提高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a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如钛及钛合金等贵金属在压力容器上的应用,使设备耐腐蚀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为实现长周期运行,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奠定了基础。城市燃气管道材料逐步向复合材料和聚乙烯(PE)方向发展,在设计寿命上有了很大提高。b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向着更加齐全完善的方向发展,如电梯双向限速与安全钳、主副门锁与非正常开门报警等安全装置的增加,为电梯运行的更安全提供了保障;起重
22、机械的新型安全保护装置和故障自动显示装置的开发研究,也提高了其安全性能。c控制系统水平的提高,也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如燃气输配的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逐步完善,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性;客运索道的控制系统朝自动化、集成化发展,操作更方便,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更加齐全,所有安全监控均输入计算机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可以自动停车并显示故障位置等。,更环保、节能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节能、环保问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环保、节能型产品越来越受欢迎,特种设备也是如此。如垃圾焚烧锅炉既利用了垃圾中的可燃烧能源又可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无机房电梯为节省建筑物空间、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23、等高效驱动系统为降低能耗提供了可能。 更具人性化特种设备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人性化的设计理念更多地体现在特种设备产品中,如医用氧舱加装舱内外互动设施,在治疗中患者可以与医生交谈或者收听音乐,缓解患者的紧张情绪,对治疗十分有利;人机工程学把起重机械、人和作业环境作为整个系统来研究,创造一种人与起重机械最佳相互作用状态;电梯应用智能网络控制、远程监控、远程维修等技术,使电梯能够实现的服务功能以及维护保养的及时性与便捷性更趋于人性化。,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况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概念 国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设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
24、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目的而从事的有关特种设备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在国家行政体系中,不同的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任务不同,高层行政机关(国家总局特设局)以决策、组织为主,中层行政机关(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管理为主,低层行政机关(盟市、旗县局)以控制和监督检查为主。,安全监察用于特种设备领域最早是在1963年5月28日,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中,将政府负责锅炉和压力容器的行政管理工作称为安全监察,并在以后的十几年中一直使用。在1982年2月4日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
25、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中正式使用了安全监察概念,使其法制化。安全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一部分,它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着共同的目的:即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但是,安全监察活动有其特殊性,是为了公众安全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以政府的名义并利用行政权力进行的活动不受部门或行业的限制。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安全监察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执行性、法律性、规范性和能够调整行政相对人的争议等特征。监察与监督的意思十分接近,但监督的用意更广泛,它可以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也可以是企业单位中
26、上级对下的行为;而监察一般指国家行为。,(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地位、作用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地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部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的是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安全监察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国家安监总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而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实行专项安全监察。“安全”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其基本内容之一。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安全生产是减少事故损失(负效益)的有效手段;国际经济贸易市场准入条件;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是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的基础和条件。从社会进步的角
27、度来看,安全生产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以人为本(人权)的重要内涵;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指标和前提。从政治改革的角度来看,安全生产是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国家性质的本质要求;“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是由国家政权性质决定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可以认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大局,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问题,它应当与人口、资源、环境一样提升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作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一项由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安全服务,安全监察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主要作用: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定必须普遍遵守的有关
28、特种设备的规则,禁止或限制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行为,防止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牺牲特种设备安全指标(社会福利的经济指标之一)。 (2)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可以归结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即物)的不安全状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企业识别、控制、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发现特种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时,限制其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3)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利用对事故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把事故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伴随着设备生命周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产生重大影响,是造成事故的根本
29、原因;安全监察影响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监察对国家的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负有责任。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是世界各国通用做法,实践证明是一种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政府所要进行的安全、健康、环境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特点 1.预防为主安全监察不是目的,是手段。安全监察是采取行政手段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要求,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方法在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每个环节,督促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者确保特种设备的状态,相关人员的行为达到预定的要求,消除产生事故的原因,从而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2.全过程实
30、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以防止事故为出发点,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全过程即在设备从生到死的全过程(分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环节)实施的。这个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互相影响,不可分割,有机统一。忽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影响设备安全,埋下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3.强制性 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国务院赋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使政府赋予的权力,具有强制性。,四、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体系国家设
31、立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和部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设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设备较集中的行业或企业设立自检机构。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下设旗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盟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级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中国特种设检测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省级特种设
32、备检验机构,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检验机构,企业自检机构,安全监察股,县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察体系示意图,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方案规定(国发20081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职能是: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
33、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各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行政许可分级实施和地域管理原则分别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法规体系分为五个层次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引用标准。国家制定的法律为最高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第二层次;依据法规制定的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第三层次;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为第四层次;相关的引用标准为第五层次。,1、特种设备的法律制定情况: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特种设备法律。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34、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6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从2000年开始,每年都有一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加快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经过全国人大代表持续七年不断地提案呼吁,特种设备安全立法工作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特别批准将此项法律作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外立法项目予以立项和启动。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情况(1)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现行行政法规中与
35、特种设备相关的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549号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44号令2002.1.9)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313号令2001.8.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2001.4.2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第412号令2004.6.2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 2007.4.9)等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法规的形成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等。(2)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通过的条例。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
36、省相继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情况(1)部门规章: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首长签署部门令予以公布的并经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告的“办法”、“规定”。 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1个。、劳动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2000.6.29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85号2001.2.23游乐园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2001.09.1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总局第14号2001.12.2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
37、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总局第22号2002.7.1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46号2003.4.24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锅200431号2004.1.19特种设备目录(由于该文件经国务院批准,故列入部门规章层次)、总局第70号2005.1.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2006.12.29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2000.6.15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地方政府规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办法”、“规定”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38、,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如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节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提出特种设备基本安全和节能要求。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是指特种设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安全、节能技术项目和指标,即特种设备安全基本要求的总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规程、规则、导
39、则、细则、技术要求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拼音标志TSG特(Te)、设(She)、规范(Guifan)的拼音首字母组成。 如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近90项。总局在近3-5年立法规划中,将制修订150项左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分为:综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几大类。综合Z 锅炉G 压力容器R 压力管道D 电梯T 起重机械Q客运索道S 大型游乐设施Y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N,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点 安全技术规范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这个法律地位
40、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我们在座的安全监察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均应以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绳。 安全技术规范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a、全方位、在单位(机构)、人员、设备、方法等方面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方位; b、全过程: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过程; c、全覆盖: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设备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对强制性标准的定义,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执行力,与特种设备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法规
41、标准体系中的地位相当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代号GB,强制性的行业标准也是直接使用代号如JB(机械)。,5、相关的引用标准(推荐性标准)情况引用标准是指与特种设备安全有关的经法规、规章或安全技术规范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它们一旦被安全技术规范所引用,具有与安全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具有强制属性,并成为安全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目前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特种设备产品标准、材料标准、性能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共有4500余项。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代号为GB/T;推荐性的行业标准的代号表示方法也是在分类代号加“/T”如“HG/T”、“化工”;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
42、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中国特色,世界上各国的普遍作法是:标准均为推荐的。,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概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是国家公务员,即在国家行政机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中工作的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其获批准的专业监察范围和法定的区域或场所内,依法行使所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职能,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公务。 监察人员凭其资格证件,在所管辖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这些单位提供执行法规、标准情况的资料及其他有关技
43、术资料;有权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挠。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条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使用、检验等项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实践经验。 3、具有设备专业
44、技术知识和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作风与廉政建设国家为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政体系,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一定的权以使其能有效履行职责。国家为了确保特种设备法规的有效实施,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规定了责任与义务,提出了要求,并对其行政行为予以监督。与特种设备制造、使用、检验、维修及管理等相关的社会有关各方,亦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效率及其行为予以高度
45、的关注,并以多种方式反映其相关信息。尤其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行政行为,以及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作风,更为各界关注的焦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行政行为,应以满足法律实施的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以受法律约束对象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其职责。因此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安全监察“十不准”规定,即: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从事特种设备经营活动;不准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不准指定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包庇和纵容违法行为;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员刁难和打击报复;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不准私
46、自处理、留置罚没财款和抽检样品;不准随意增加设备检验项目;不准随意缩短设备的检验周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规定,即: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时刻注意塑造、维护和保持政府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科学、公正、廉政、高效);实事求
47、是,注意工作方法;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奋斗目标与发展对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一)指导思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安全效能”为根本出发点,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促进节能为目标,通过倡导安全节约文化、完善法制、健全体制、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加大投入、依靠科技、科学监管等措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节约运行,推行安全发展和节
48、约发展。,(二)奋斗目标到2015年,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节能监管制度,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部门依法监管、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格局。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整改率基本达到100%,力争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每年0.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每年0.4以下,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高耗能特种设备平均能效比2007年提高8%。,(三)主要工作 1、构建五个工作体系 (1)构建法规标准体系: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是实现依法监管的基础,是完善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用三至五年左
49、右的时间,构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标准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构建动态监管体系: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第一阶段用 年左右时间,构建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在使用环节实现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二阶段,从生产源头实现动态监管,完成生产环节监管与使用环节监管的衔接。 (3)构建安全责任体系。要以强化责任的管理理念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的实现。条例第七条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督促支持特种
50、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予以协调、解决。要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增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法制意识,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督促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安全主体责任,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要落实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把关责任,确保特种设备检验率、检验工作质量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要落实各级质检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六到位”,即生产源头监管到位,使用登记到位,现场监督检查到位、检验覆盖监督到位、事故调查处理到位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