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 于 调 整 乡 镇 街 道 名 称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项 目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加 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网 底 功 能 ,保 障 人 民群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的内容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组 长: (镇政府 )副组长: () 成 员: ()()()各行政村书记、主任工作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督导
2、检查、效果评估。负责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保障、经费拨付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 任: (卫生院院长)副主任: ()成 员: 公共卫生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室护士长 卫生监督协管科科防保科科长妇女保健负责人儿童保健负责人健康教育负责人慢病防控工作负责人重性精神病管理负责人工作职责: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管理、指导、培训、监督、绩效考核;负责督导各村社区责任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信息监测、报告、数据收集和汇总,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定期、及时报送旗卫生局项目办或上级各相关单位;负责制定社区责任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职责、工作计划并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责任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工作进展及提出督导整改意见;负责编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报道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