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 季 施 工 增 加 费指建设项目的某些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需在冬季施工,以致引起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人工与机械的工效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1.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施工机具所需修建暖棚(包括拆、移),增加油脂及其他保温设备。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费用。2.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期限以工程所在地区连续 5 年以上的气象资料为依据,按工程类别分别确定如下:桥、隧等工程的施工,从每年第一次连续 5 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5以下或
2、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的第一天起,至最后一次连续 5 天出现同样温度的最后一天止。路基土方工程,从每年第一次连续 15 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 0以下的第一天起,至土壤连续冻结的最后一天止。其他工程,可参照桥隧工程的期限计算。3.冬季施工增加费计费标准原则上凡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冬季施工的工程量,不论采用何种冬季施工措施,均应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为简化概算的编制工作,采用全年均衡施工,并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和冬季施工地区划分表(见下表)所确定的温度区及冬季施工期限,制定了各温度区不同工程类别的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见表)。当一个建设项目跨越两个以上的温度区时,则可按线路通过不同温度区的工程量比例,计算冬
3、季施工增加费的综合费率(按工程类别分类综合),再计算该建设项目的冬季施工增加费。本项费用按各类工程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数,乘以下表所列费率计算。注:路基土方工程,区中,除河北、山西、甘肃省及西藏自治区计列冬季施工增加费外,其余各省(市)均不计列。注: 东北原始森林地区的路基土方、石方工程,在表列费率的基础上,另加 50。石方大爆破,按路基石方的 50计算。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可按工程类别比照表列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计算。凡系购买的土、砂、石、矿碴等作填料者,其购买价部分,以及采用火车运输发生的运输费用部分,均不计列。采用汽车运输的定额“增运”部分,按表列费率的 10计列。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和四
4、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范围内各温度区的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按下表相应温度区的费率乘以下表中的系数计算。冬 季 施 工 增 加 费 用 计 算根据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2011)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稳定低于 5,即满足施工条件。工程预算单价包括:一、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2.其他直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设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及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上述费用为正常冬雨季施工时增加费用。若采用以下施工措施需另行核算,特殊措施指:a.搭设暖棚 b.蒸汽养护 c.
5、暖棚骨料加热(加火烧)d.烧热水拌合,采用以上措施时,要给施工单位计算帐篷、煤以及需要购买大型炉子的费用,冬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以上设备返还建设单位。E.掺防冻剂(一般为 40005000 元/吨,掺加标准约 3-4kg/m3 砼)。采用外用防冻剂时不再采用其他防冻措施。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指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措施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海拔高程超过 2000 米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其他: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
6、3.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但又未被列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如:供风、供水(支线)、供电(场内)、夜间照明、供热系统及通信支线、土石料场,简易砂石料加工系统,小型混凝土拌合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场内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及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现场管理费:一是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二是办公费。指现场办公用具、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三、计划利润四、税金五、材料差价(含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