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记账服务合同 甲 方: _ 乙 方: 麻城立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_ 联系人: _ 联系电话: _ 联系电话: 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会计事物事宜的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 委托事项及期限: 1. 委托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 税务申报 账务处理 上门协助 代开发票( 税盘 ) 发票领购 年度清缴 代开发票( 网厅 ) 代签三方协议 工商年报 一般纳税人 税务申报 账务处理 上门协助 代开发票( 税盘 ) 发票领购 年度清缴 代开发票( 网厅 ) 代签三方协议 工商年报 2. 委托期限自 2018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上述事项 服务
2、费为 元 /月, 本合同 合计 为 元 ( 大写: 人民币 圆 整 ) ; 2.超出上述服务事项的, 甲方应 按照乙方收费标准 支付费用 ;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 7日内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三、 双方权 责 A、乙方责任 : 1、按照新会计准则及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事项处理。 2、乙方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 过程中知悉的商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乙方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妥善保管甲方的会计资料。 4、乙方 如 未按约定按时税务申报引起的税务 处 罚 ( 甲方未履约付费的除外 ) 由乙方承担。 B、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提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合法、准
3、确、真实、完整。 2、甲方应每月 28号至 次 月 5号按照相 关部门的要求,提供需账务处 理月份的收入记账联 、 银 行对账单、费用单据 及其它原始单据等相关资料 。 由于甲方未及时移交单据或未及时移交完整做账的 原始凭证导致税务惩罚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退回 的、 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之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财产变动等情况。 4、甲方对乙方所归还的会计资料,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甲方如有事需乙方上门处理, 请 提前 一 天预约。 5、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财务、税务及其他相关责任。甲方如自己购买发票,请及时主动告知乙方发票的数量、发票的购买和缴销日期,以便乙方及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项 ,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6、当甲方接到通知,但未按时缴纳税金或乙方税务申报时甲方申报的银行账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扣交税金或不配合税务等部门检查所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