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税收筹划概述一、术语解释1、税收筹划亦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它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2、税收筹划的筹划性(预期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未来事项所做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事先规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纳税义务,才缴纳各种流转税;在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在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如此等等。这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在纳税前进行事先筹划的可能性。3、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
2、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激应纳税款的,是偷税。4、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造成欠税的原因较多,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若是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欠税,属故意欠税;若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欠税,属非故意欠税。5、以暴力或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抗税是纳税人抗拒按税收法规制度履行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如拒不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拒不执行税法规定缴纳税款,采取聚众闹事、威
3、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等,均属抗税行为;唆使、包庇上述违法行为的,也属于抗税行为。6、避税应是纳税人在熟知税法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7、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法律是国家以征税方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税法调整税收征纳双方的征纳关系,形成征纳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严格地按照税法规定充分地尽其义务,享有其权利,才符合法律规定,即才合法。税收筹划只有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才可以考虑纳税人少缴纳税的各种方式。
4、8、税收筹划的主要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要使纳税人的可支配财务利益最大化,即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对于个人,要使个人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对于企业,要合企业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也称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当企业是股份制公司时,也可称为股东财富最大化。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除了要考虑节减税收外,还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财务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未来的财务利益;人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短期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有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9、法人税收筹划是把经济运行的主体法人作为税收筹划的对象,通过对法人组建、筹
5、资、经营各方面的税务动作,达到最小税收负担的目的。以法人作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研究和实施的主要内容。10、特别税收筹划是指仅针对特别税务事件制定可尽量少缴纳税收的纳税人投资、经营或其他活动的税务计划。特别税务事件是指企业合并、企业收购、企业解散、个人财产捐赠、个人财产遗赠等。这一类税收筹划,有一些并不具有事先性,有些甚至是事后筹划。11、内部税收筹划是指由企业内部专家制定可以尽量少激纳税收的纳税人投资、经营或其他活动的税务计划。比如,由企业内部税务专家进行本企业的税收筹划。12、实用派税收筹划是指彩简单、直观、实用的方法来制定可以尽量少缴纳税收的人投资、经营或其他活动的税收计划。实用
6、派反对使用复杂的财务技术。13、漏洞派税收筹划也称为避税派税收筹划,认为利用税法漏洞不违法即“合法” ,只要遵循不违法这个游戏规则,不“过激” ,税收筹划是与政府玩老鼠戏猫的游戏。政府补这个漏洞,税收筹划可以钻这个漏洞。漏洞派税收筹划实质上是通过节税和避税两种手段来减少纳税人总纳税义务。14、企业成果分配税收筹划是批企业在对企业地对经营成果分配时,充分考虑各种方案的税收影响,选择税向最轻的分配方案的行为。它主要通过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来进行。合理归属所得年度是指利用合理手段将所得归属在税负最低的年度里,其途径是合理提前所得年度或合理推迟所得年度,从而起到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作用。15、投资决策中的
7、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虑税收影响,从而选择税负最轻的投资方案的行为。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总会不断地扩大再生产,进行投资。投资影响因素的复杂多样决定了投资方案的非惟一性,而不同的投资方案显然有不同的税收待遇。因此,企业就有了以衡量轻重,选择最优方案的机会。具体地说,企业投资活动中组织形式的选择、投资环境的比较、投资行业和规模的决定等等都影响企业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而都应予以充分考虑。第二章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和实施条件一、术语解释1、企业的四大权利是指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和保护。纳税是有关企
8、业的重大利益之事,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2、对各国的税收管辖权的分析是进行跨国税收筹划的起点。所谓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征税方面所实行的管理权力。税收管辖权有三种:即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在实践中,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单纯地先使一种税收管辖权,大多数国家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补充,只是各国的侧重点不同。3、税负弹性是指某一具体税种的税负伸缩性大小。一般而言,某一种税税负弹性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税源的大小,即税源大的税种,其税负弹性也大。另一方面取决于该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计税基数、扣除、税率。即税率基越宽,税率越高,税
9、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和扣除越大则税负就越轻。4、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是指任何一种税都要对其特定的纳税人给予法律的界定,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这种界定理论上包括的对象和实际包括的对象差别极大。如果能说明不使自己成为该税的纳税人或成为该税减免征税的对象,那么自然也就不必成为该税的纳税人可成为负担较轻的纳税人。5、外汇管制是一个国家以财政手段控制国际避税的替代可补充,加强了对避税的控制,外汇管制的主要内容是禁止外汇的自由交易。6、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税收鼓励反映了政府行为,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偏好来
10、实现的,所以也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大杠杆。7、对纳税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对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提出了“税收影响点”的理论。他把整个国民经济假定为两个部门组成:一个是个人家庭部门,另一个是企业部门。不同税种在两个部门的收支流转中居于不同的“影响点” 。8、税率是税收制度中的核心要素。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三种,所谓税率上的差异就是指同一数量的应税所得在不同国家之间承受高低不同的税率,从而负担轻重不一的税负。第三章 税收筹划的工作步骤一、术语解释1法律条文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但税法的执法实践也对纳税人的纳税有着切实的引导作用。所以,全面了解财税机关对“合法和
11、合理”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另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前期工作。税收筹划是要合法和合理地节税,任何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合法和合理的事物和行为。同时,不同国家对“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也是不同的。有些国家执法偏于宽松,没明确禁止的即为合法和合理;有些国家执法偏于严格,主要侧重于法律规定应该如何。世界上还没有一本权威书籍可以真正给“合法和合理”下一个全球范围内都适用的定义,因此税收筹划人只能根据法律条文和法律实践做出判别。2由于各类纳税人的行业、业务和委托进行税收筹划的内容不同,因此注册税务师进行税收筹划也没有统一的程序,但总体来看也有不少相类似的工作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九个步骤:客户提出要求谈判组
12、织力量初步调查提出建议书签订合同开始工作中间报告最终报告3税收筹划人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及其具体情况来制定税务计划。无论是内部税收筹划人还是外部税收筹划人,无论是纳税人要求知道详细的税务计划的内容还是只要求知道大体情况,税收筹划人都要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税收筹划草案。税收筹划草案应该包括:税收筹划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税收筹划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等。4敏感分析是指对影响税务计划实施的外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而引起税收筹划节税效果变化的敏感程度进行分析,以防止因外部因素变化产生的风险。第四章 税收筹划的原理一、术语解释1、绝对节税原理是指使节纳
13、税绝对总额减少的原理,它又分为直接节税原理和间接节税原理。直接节税指减少了某一个纳税人税收绝对节税;间接节税指某一个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但减少了同一税收客体税收绝对节税。2、相对节税原理是指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因为各个纳税期纳税额的变化而增加了收益,抵消了部分或全部的税收负担,从而相对节减税收的节税原理。3、绝对节税是指直接便纳税绝对总额减少。绝对节税原理很简单:在各个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缴纳税收最少的方案,这种最少的纳税绝对总额,包括横向的和纵向的。横向绝对节税是指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纵向绝对节税是指直接减少某一个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比如纳税总额
14、。4、直接节税原理指直接减少某一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5、间接税指某一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提这个纳税人的税收客体所负担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间接减少了另一个或一些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6、相对节税是指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因各个纳税期纳税额的变化而增加了收益,从而相当于冲减了税收。使税收总额相对减少。相对节税主要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7、风险节税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下,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的去获取超过一般节税所节减的税额。风险节税主要是考虑了节税的风险价值,它与绝对节税原理、相对节税原理并行不悖。8、节税风险有些有一定的确定性,比如,名国的税收优惠、各国的生产率差异等。此
15、外各国的税制变化、经济周期、市场利率、通货膨胀、企业本身的发展和所得增幅(或)减幅等都有一定的确定性、这些确定性风险因素在节税时必须要考虑进去,但可以作为一个定量考虑进去,我们把这种风险节税称为确定性风险节税。9、现实生活中许多节税存在着不确定性风险,比如,国际节税中的汇率问题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有人能够正确地预测出汇率的变化,这样,跨国节减的税收很可能由于汇率而完全抵消,甚至增加税收。因此,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在节税时也是必须要考虑的。我们把这些风险节税称为不确定性风险节税。10、组合节税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条件下,通过多种节税技术组合使节税总额最大化、节税总风险最小化。11、节税目标、节税
16、条件、如何节税、节税风险等不具有内在确定性,呈现模糊特征,需要用模糊决策来筹划节税的,称为模糊型节税。12、风险是指在时期和环境条件下,某一事件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风险越大,偏差程度越大,节税也可能越多,风险从性质上区分,又可以分为确定性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13、风险价值是指投资者因冒风险进行投资而获取的超过一般投资报酬率的那部分额外报酬。一般风险越大,风险价值也越大。第五章 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一、技术节税1、在投资者眼里,税收利益的取得基本可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通过政府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另一个方面,是通过纳税人对税收方案的选择取得。共同特点是风险与收益并存,在税收筹划
17、中必须做仔细的衡量和慎重的决策。2、免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完全免征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3、免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4、减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完全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5、减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与缴纳全额税收相比,减征的税收越多,节
18、减的税收也越多。6、税率差异是指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税种适用税率的不同。税率差异主要是出于财政、经济政策原因。7、税率差异技术是指在合法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与按高税率缴纳税收相比,按低税率少缴纳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8、扣除愿意是从原数额中减去的一部分。税收中狭义的扣除指从计税金额中减去一部分以求出应税金额,税收中广义的扣除还包括:从应计税额中减去一部分,即“税额扣除” 、 “税额抵扣” 、 “税收抵免” 。9、扣除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在同样多收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
19、于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小,所节减的税款就越大。10、税收抵免是指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税收抵免额。11、抵免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节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税收抵免额越大,冲抵应纳税额的数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则越小,从而节减的税额就越大。12、退税是税务机关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收的退还。13、退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在已缴纳税款泊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纳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得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也是越多。14、纳税期的递延也称为延期纳税或税收递延,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
20、。纳税期的递延,给纳税人带来的好是不言而喻的。15、某些税收的最初纳税人,并不定是该税收的最后承担者,他可以把所纳税款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其它人负担。这种纳税人将其所缴纳的税款转移给他人的过程就叫税负转嫁。16、税基转嫁法也叫税基宽窄运用法,是根据课税范围的大小、宽窄实行的不同税负转嫁方法。第六章 增殖税的税收筹划一、术语解释1增殖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2还本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达到一定期限后,将其货物价款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方式。第七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一、 术语解释1、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
21、纳税人当月或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2、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第八章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一、术语解释1、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2、营业税的征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所有应税行为,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第九章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 术语解释1.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签
22、订合并协议,.依法律程序,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2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成为存续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3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或联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4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5 存续分立亦称派生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而其中一部分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6 新设分立亦解散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7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准
23、备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8 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契约,以收取一定的租金为条件,将租赁资产在规定限期内交给承租人使用。租赁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9 融资性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2)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3)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值。10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它是一
24、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11 外币统账制是指业务发生时即将外币折算为记帐本位币入账。12 外币分帐制是指在日常核算时分币种以外币原币记帐,而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日才将其折算为记帐本位币报表。13 记帐汇率是指企业在外币业务发生当日记帐时,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时所采用的汇率。第十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术语解释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总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实际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的中心机构。3.预提所得税是指外
25、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如财产转让收人的计算)外,按 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减按10的税率征收。4.两免三减半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 10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 1 年和第 2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3 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再投资退税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也是外国投资者
26、在其投资的企业减免税期满,开始进人征税期时所关心的一项政策。再投资退税按其投资方式分为两种优惠处理办法:(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 40税款(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 5 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6
27、.亏损弥补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5年。7.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营业利润的来源地,是以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是否设有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为标准加以认定。即凡是在我国境内设有生产经营机构场所的,均为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营业利润。具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二是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
28、费和其他所得。8.参照国际惯例,我国对投资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是以资金、财产、产权的实际运用地为标准。具体来说,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6)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所得。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 术语解释1 个
29、人所得税是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内地公民、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2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这个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 年得个人。3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得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
30、国境内得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得个人” 。也就是说,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习惯性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而且不在中国居住,或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4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5 “削山头”法是指对于适用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6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总共列举了 28 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所得,对于这些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取
31、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这里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7 支付次数筹划法即纳税人和劳务报酬的支付人商议,把本应该三个月支付的劳务费在一年内支付,使该劳务报酬的支付每月比较平均,从而使得该项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8 系列丛书筹划法是指:如果一本书可以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则该作品将被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节省纳税人不少税款。9 如果一项稿酬所得预计数额较大,可以考虑使用著作组筹划法,即改一本书由一个人写为多个合作
32、创作。该种筹划方法利用的是低于 4000 元稿酬的 800 元费用抵扣,该项抵扣的效果是大于 20%抵扣标准。10 在版筹划方法就是在作品市场看好时,与出版社商量采取分批印刷的办法,以减少每次收入量,节省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每次以图书的形式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11 专项基金筹划法就是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12 如果个人对企业的前景看好,就可以将本该领取的股息、红利所得留在企业,作为对公司的在投资,而企业则可以将这部分所得以股票或债券的形式
33、记在个人名下,这就是所得在投资筹划法。这种做法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又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使得自己的股票价值更加可观。13 所谓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时根据征税对象的数量,规定一个标准,也就是数量界限,达到这个标准或超过这个标准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这个标准地就不征税。第十二章 关税及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一、 术语解释1、 关税是海关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税法和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 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或免税,纳税人无须提出申请,海关可按照规定直接予以执行。适用这类减免税优惠的货物、物品有:关税税额在人民币 10 元以下的一票货物;无
34、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等等。3、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这类货物、物品主要有: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料加工等) ;边境贸易进口物资;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进口设备;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等等。4、 临时减免税指这类政策一般对可减免的商品列有具体清单。如为支持我国海洋和陆上
35、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对相关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5、 最惠国税率是最惠国待遇条款规定使用的优惠税率,它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原产于与我国共同使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 WTO 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6、 保税区是在一国海关监控管理下进行存放和加工保税货物的特定区域。保税区内复运出口的进口货物通常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国家在境内设立保税区,通常是为了创造完善的投资、运营环境。7、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
36、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8、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解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9、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10、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1、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1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3、车船使用税是国家对行使于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依法征收
37、的一种税。14、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根据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契约合同,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第十三章 跨国税收筹划概述一、术语解释:1、跨国税收筹划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别和漏洞,以种种公开的合法手段减轻国际税负的行为。2、税收管辖权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利,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它意味着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行使主权的完全独立自主性,在处理本国税务时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3、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某国法律,根据住所、居所、管理场所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
38、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4、经济性重叠征税是指在国际通行税制下,公司取得的经营利润,在公司层次要缴纳一次公司所得税,其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在投资者股息收益人(公司或个人)层次还要缴纳一次公司或个人所得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经济性重叠征税。5、税收饶让也称饶让抵免,其含义是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6、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第十四章 跨国税收筹划的基
39、本方法一、 术语解释1、国际控股公司是指一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股权。它是为了控制而不是为了投资目的,而持有一个或几个大公司的大部分股票、证券或通过非股权安排以控制其股份为业务的一种机构。其全部活动就是把外国子公司的所得汇总,集中在它所在国的帐户上,然后将筹集的资金再投资,或者转回集团的母公司。2、递延税收是指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建立在国外的子公司所取得的利润等收入,在没有以股息形式汇回母公司(或股东)之前,对本国母公司(或股东)不就其外国子公司的利润等收入征税。3、常设机构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4、转让定价也称划
40、拨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相互举借贷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等经济往来中所确定的内部交易价格。5、国际避税地指一些国家或地区为发展经济,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出部分甚至全部区域和范围,允许并鼓励外国政府和民间在此投资从事各种经济、贸易等活动,投资者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可以享受不纳税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这种区域和范围,在国际上一般被称为避税地。6、虚构避税地营业是指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7、外国
41、基地公司是指以避税港为基地而建立的,为了从事转移和积累与第三国营业或投资而产生利润的公司。8、信箱公司即招牌公司,指仅在所在国完成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拥有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的“文件”公司,招牌公司是典型的避税地公司,它往往只有一个常务董事,公司营业范围内的商业、创造、管理等活动都是在别处进行的。9、虚构避税地信托财产是指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一个受控信托公司,然后把高税国的财产通过信托的方式转移到避税港,借以躲避有关的税收。10、个人持股信托公司是指消极投资收入占总收入 60%以上,股份的 50%以上被五个或五个以下的个人所持有的公司。11、税收协定的滥用又称选择条约,指的是非条约受益人
42、利用条约从事经济活动,从而享受税收条约优惠待遇的行为。这种滥用税收协定行为,使非税收协定受益人得以逃避原应承担的税负。12、虚假迁移是指纳税人为获得某些收入和某些税收好处而进行的短期迁移,如迁移时间仅有半年、一年、两年。13、税收流亡指一些跨国纳税人不购置住所或通过旅游的方式,如在旅馆、船舶、游艇等场所,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确保自己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以躲避居民管辖权;而且通过不断地变换其居住地点,不停地从这个国家流动到那个国家,在一国的停留时间均不超过该国规定对非居民征税的起点时间,以躲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这些避税行为,在国际税收领域里通常被称为“税收流亡” 。14、国际投资公司指全
43、部或主要的活动是进行有价证券投资的公司,即通过持有资产从而获得所得的公司。这种公司从事特别的离岸投资业务,即在外国管辖区汇集资金和将这些资金投向第三国。目的是为了消除或减轻在股息、利息、租金、运输、特许权行使用费和营业等所得税负,以及对处理财产取得的资本利得的税收负担。15、国际金融公司是指在一个企业或公司集团充当借贷中介人或向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机构。跨国纳税人为了不缴纳或少缴纳利息所得税,或取得高税对公司集团支付利息进行税收扣除的许可,或利用有利的税收协定,不缴纳或少缴纳利息支付国对利息的预提税,通常可以在避税港设立金融公司,既充当公司集团内部借款与贷款的中介人,为其不同成员从一国向另一国转送
44、资金,又可为第三方筹措款项。第十五章 国际避税的防范措施一、术语解释:1、 预约定价制也称预先认定制,指的是纳税人事先将其和境外关联企业(有些国家还适用到境内关联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与财务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审定认可后,可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并免除事后税务机关对定价调整的一项制度。2、 禁止法指的是国家政府同“避税港”或那些实行低税政策的国家或地区缔结双边税收协定。3、 例外法指的是在双边税收协定中,特别指明对某一类纳税人作例外对待,不得享用协定给予某些方面的税收优惠。4、 真实法指的是对于那些不是出于真实生产经营目的,而只是为了谋取税收协定优惠的
45、纳税人,不得享受利益。五、问答题1、答:税收筹划亦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它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可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激税和递延激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2、答:税收筹划的特点包括(1)合法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2)预期性。税收筹划的预期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对未来事项所须知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事先规划。(3)风险性。由于税收筹划有预期性,所以,进行税收筹划是有风险的,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激税或降低部分税负,获得税收
46、利益,但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与税收筹划成本和税收筹划风险有关。(4)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性表示纳税人要通过税收筹划活动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5)收益性。收益性其实是税收筹划目标的最终表现。(6)专业性。主要不是指纳税人的税收筹划需要其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指面临社会大生产,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经贸业务的日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各国税制也越来越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3、答:我同意这种说法。(1)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求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同时,税收筹划将避
47、免税收违法作为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使纳税人从理性分析中解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正确认识,进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不少缴税或缓缴税,但企业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正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有力证明。(3)现在,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多是一些大、中型企业或三资企业,这些企业的纳税事顶处理比较规范,相当一部分还是纳税先进单位。也就是说,
48、税收筹划搞得好的企业往往纳税意识也比较强。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这种一致性关系体现在:第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只有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自尊心的权威才能得以体现,否则,如果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仅局限于补缴税款,没有严厉的惩处手段,无疑会助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在那种情况下,企业纳税意识淡薄,不用进行税收筹划就能取得较大税收利益。第二,企业纳税意识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应有
49、之意。第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健全、规范,其节税和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同时,依法建账也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4、答:税收筹划的综合性原则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站在实现纳税人的整体财务管理目标的高度,综合考虑规划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水平的降低。这是因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纳税人的其他财务管理活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一般情况下,税收负担的减轻,就意味着纳税人股东权益的增加。但是在一般特殊情况下,税负的降低并不会带来纳税人股东权益的增加。所以,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不能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而应该着眼于实现纳税人的综合的财务管理目标。除此而外,在进行一种税收筹划时,还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筹划,综合衡量,力求整体税收种和长期税负最轻,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综合衡量从小的方面说,眼睛不能只盯上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上,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激,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另一个角度看,税收支付的减少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某些设在我国经济特区的外资企业,用转让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