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B/T 2422-1998 BOPP封箱胶带行业标准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JIS Z 1539-1991包装用聚丙烯压敏胶粘带。与日本工业标准JIS Z 1539-1991相比,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都达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JIS Z 1539-1991包装用聚丙烯压敏胶粘带。与日本工业标准 JIS Z 1539-1991相比,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都达到或超过日本工业标准。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工业包装标准化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华美精密化工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汇群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通泰胶粘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
2、人:邵 波、李烈伟、盛朝江、周栋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封箱用 BOPP 压敏胶粘带 (以下简称“胶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为基材,在基材一面均匀地涂布一层压敏型胶粘剂的胶带。该胶带主要用于封箱、封盖和捆扎物品等,也可作为办公用品。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92-81 压敏胶粘带 1800 剥离强度测定方法GB 2828-
3、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 4850-84 压敏胶粘带低速解卷强度测试方法GB 4851 一 84 压敏胶粘带持粘性测定方法GB 4852 一 84 压敏胶粘带初粘性测定方法 斜面滚球法GB 6388 一 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125 一 86 压敏胶粘带厚度测定方法 涡流法GB 7753 一 87 压敏胶粘带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1 10003 一 1996 普通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3、产品分类3.1 分类胶带分为透明胶带、着色胶带和印字胶带三类。3.2 命名例如:YZ-JD 48 50 表示宽度为 48mm、长度为 50M 的印字胶带。注: ZS, TM, YZ, J
4、D 分别为 “着色”、“ 透明”、“印字”和 “胶带”二个汉字的拼音字母。4、技术要求4.1 规格产品规格及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宽度 mm 长度 m 基材厚度 mm 纸管芯内径 mm基本尺寸偏差 基本尺寸偏差 基本尺寸偏差 基本尺寸偏差2436486072+0.51010000 0.028 +0.002 76 +1注: 用户所需特种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制定。4.2 材料4.2.1 基材采用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简称 BOPP 薄膜。入厂检验按GB/T 10003 进行。4.2.2 胶粘剂采用压敏型胶粘剂。4.3 外观胶带应均匀卷取,不得损伤端面。不得有明显的折皱、变形、色差、溢胶
5、和端面不平整现象。解卷后胶带表面应无杂质、色斑,胶层厚薄均匀,连续分布,不得出现缺胶和胶层与基材分离现象。4.4 物理指标胶带的物理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项目名称 单位 物理指标初粘性 钢球号 13持粘性 mm/h 3常态 N/25mm 5180剥离强度湿热老化后N/25mm 5拉伸强度 N/cm 30断裂伸长率 % 1001805、试验方法5.1 试验条件除外观、规格、尺寸和湿热老化试验外,各项物理指标测试,应在 (23+9)、相对湿度 (6070)%状态下进行。5. 2 试样制片将试样在 5.1规定的环境中放置 2h以上,除去外层 3-5圈胶带后,沿胶带的长度方向按各项测试方法标
6、准规定制作试片。5.3 规格检验5.3.1 宽度在胶带上截取长约 300mm的试片,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lmm的游标卡尺,沿长度方向取间隔约相等的三处进行测定,求三处值的算术平均值。5.3.2 长度将胶带解卷后在不施加任何外力的条件下,放在长度大于 lm 的平面上,用分度值不大于 I mm的钢卷尺测定。5.3.3 筒芯内径用游标卡尺在筒芯内径上大致等分地取三处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5.34 基材厚度用丙酮或甲苯等溶剂轻轻擦去胶带表面的胶粘剂,待溶剂挥发后按 GB 7125进行。5.4 外观检验在正常的光线下用手感和目测检查。需解卷检查的项目,以约300mm/s的速度解开胶带检查。5.5 物
7、理指标5.5.1初粘性按 GB 4852进行测定。5.5.2 持粘性按 GB 4851进行测定。5.5.3 1800剥离强度5.5.3.1常态检验按 GB 2792进行测定。5.5.3.2 湿热老化后检验将整卷试样置于温度为(6512),相对湿度为 (80 土 5)%的调湿调温箱中放置 24h后,再按 GB 2792进行测定。5.5.4 拉伸强度按 GB 2753 进行测定。5.5.5 断裂伸长率按 GB-7753进行测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批号原材料,相同颜色、配方及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班产量为一个检验批。6.2 抽样以“卷”为样本单位,按 GB 2828进行。6.3 检验分类胶
8、带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6.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有规格、外观、初粘性、持粘性、常态 1800剥离强度和拉伸强度。6.3.2 型式检验6.3.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b)正常生产过程中每 6个月进行一次;c)生产中材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时;d)停产 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提出要求时。6.3. 2.2 型式检验项目a) 出厂检验项目;b)湿热老化后 1800剥离强度:c) 断裂伸长率。6.4 抽样方案6.4. 1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按表 3规定执行。表 3检 测 项 目 检 查 水 平 合 格 质 量 水 平物理性
9、能 S-1 6.5规格及外观质量 S-1 156.4.2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按表 4 规定执行。表 4检 测 项 目 检 查 水 平 合 格 质 量 水 平物理性能 S-2 4.0规格及外观质量 S-2 6.5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7.1.1 产品标志可用中、英文书写。一般用中文书写或按用户要求商定。7.1.2 胶带的纸芯内表面应注明商标,较窄的胶带,单个时允许商标表达不完整。7.1.3 每箱胶带的包装箱外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毛重、净重、体积、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质检印记、产品质量等级以及防压、防潮、防晒、防火等标志。各类标志应符合 GB 191 和 G
10、B 6388 的规定,也可以按用户要求增减标志内容。每箱产品都应装有产品合格证。7.2 包装7. 2.1 产品内包装一般采用无标记的纸或塑料薄膜筒式包装,也可根据用户要求采用热封薄膜或热收缩薄膜进行单个或数个产品独立包装等。7.2.2 产品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纸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胶带在贮存和运输时不受损坏。7.3 运输胶带运中应轻拿轻放,禁止横放和挤压,防止阳光曝晒和雨淋。不得与挥发性溶剂及腐蚀性物品混运。7.4 贮存7.4.1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 (-5-40)、相对湿度为 (40-80)%的无挥发性溶剂存在的库房内。7.4.2 产品贮存时包装箱应离地面 l00mm 以上,距仓库内墙 200mm 以上,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以包装箱不变形为宜。7.4.3 符合本标准 7.3, 7.4 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贮存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