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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流程说明.doc

上传人:ysd1539 文档编号:4335144 上传时间:2018-12-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6.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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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流程说明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可通过北京会计网(http:/) “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办理注册登记、变更、补证、调入、调出、超期调转、二次调转申请等管理业务,您需要在网站主页点击“从业资格管理”进入系统,根据页面提示内容选择您需要办理的业务,填写信息,并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网上申请,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业务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 ,然后持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所选择的办理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一、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二、请特别注意需要提供的资料内容。 三、请特别注意时间

2、要求,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jpg,尺寸为 114*156 像素,文件大小 20K 以下。 五、如需咨询,请拨打网站咨询电话:83834702。 第一部分 注册登记申请 一、注册登记范围 (一)北京市财政局签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中央国家机关、部队、铁道部及外省市已经转入本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具体安排 (一)注册登记时间为 2011 年 2 月 15 日开始,此次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网上注册登记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 2011

3、 年 2 月 15 日,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各注册登记地点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 2011 年 2 月 15 日。 三、注册登记流程说明 (一)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持证人员须登陆北京会计网(网址: ) ,进入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申请记录页面后点击“增加注册申请”填报注册登记信息,并选择注册登记地点,提交信息后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申请表 (以下称“申请表” ) ,持申请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2(二)本次注册登记需上传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标准

4、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jpg,尺寸为114*156 像素,文件大小 20K 以下。持证人员同时需要在打印出的申请表指定位置上粘贴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请持证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填写注册登记信息时,持证人员可同时对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变更。如变更学历与职称信息,在现场审核时需同时携带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填写注册登记信息时,持证人员不可对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 ) 、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等基础信息进行变更。如持证人员确需变更基础信息内容的(如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 ,应先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五)持证人员

5、应确保申请表中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发现申请表填写有误,在现场审核前可自行上网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表;通过现场审核后不可修改。 (六)持证人员只可到选定的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到其他地点无效。 (七)审核人员对持证人员提交的证书原件、申请表、其他材料等资料进行检查,同时与注册登记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在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统一的注册登记专用章(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交持证人员带回,申请表等资料存档备查(申请表上需记录审核序号) 。 (八)持证人员可登录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注册登记办理结果以及

6、更新后的档案信息。 第二部分 变更申请一、持证人员点击“变更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 )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可变更多项) ,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二、填写“变更申请”需要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jpg,尺寸为114*156 像素,文件大小 20K 以下。请持证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持证人员携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原件,于提交

7、申请后的 30 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四、持证人员申请的变更内容如果包括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 5 项关键信息,需要重新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同时需要在打印出的申请表指定位置上粘贴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如变更内容不包括以上信息,不需要重新制证,由区县会计科在从业资格证书上作记录,并加盖专用章。 五、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六、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30 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变更申请。 第三部分 补证申请 一、持证人员点击“补证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3“档案号码” )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

8、的档案信息。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可变更多项) ,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二、填写“补证申请”需要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jpg,尺寸为114*156 像素,文件大小 20K 以下。持证人员同时需要在打印出的申请表指定位置上粘贴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请持证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持证人员在提交补证申请后的 30 天内携带网上打印的申请表(贴好照片) 、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原件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公告确认手续。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四、补证

9、公告期为 30 天。待 30 日公告期满,持证人员需上网进入“补证申请”打印公告期满记录。 五、持证人员需在自申请提交日的 60 天内携带网上打印的公告期满记录、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补办手续。 六、公告期满记录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七、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30 天未办理公告确认手续的补证申请;系统将自动作废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60 天未办理补证手续的补证申请。 第四部分 调出申请 一、持证人员点击“调出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 )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调出申请,按单位所在

10、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二、持证人员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业务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 30 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四、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30 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调出申请。 第五部分 调入申请 一、持证人员点击“调入申请”按钮,输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填写信息,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

11、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二、填写“调入申请”需要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jpg,尺寸为114*156 像素,文件大小 20K 以下。请持证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持证人员携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调入单位接收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有变更内容的还应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原件,于提交申请后的 30 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4四、如不需要重新制证,由区县会计科在证书上作记录,

12、并加盖专用章;如需要重新制证,持证人员应在申请表右上角粘贴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 五、申请表、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等资料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六、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30 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调入申请。 第六部分 超期调转申请 一、持证人员点击“超期调转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 )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调出申请信息,填写超期调转申请原因,提交申请,然后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超期调转恢复档案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二、持证人员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

13、、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超期调转恢复档案申请,于提交申请后的 30 日内到原调出申请的办理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四、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30 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超期调转申请。第七部分 二次调转申请 一、持证人员点击“二次调转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 )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调出申请信息,重新选择调入地,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二、持证人员携带二次调转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 3

14、0 日内到原调出申请的办理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四、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 30 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次调转申请。第八部分 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一、时间选项日历按钮的操作说明(一)填写日期时,使用“日历”按钮选择日期。 (二)点击“日历”按钮,默认显示的是当前的年月日,要调整年月时,点击当前显示的年月,如点击数字“2008 ”年就可以快速选择年份,点击“06”月就可以快速的选择月份。或者点击“” , “ ”递减或递增年份,点击“”递减或递增月份。 (三)点击日期号确定选择的日期,同时自动退出日期选择框。 二、填写提示:请注意选择半角输入。 三、打印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打印申请表时,请单击菜单条上的“文件” ,选择“页面设置” ,纸张用“A4”,页眉和页脚都必须清空。 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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