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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手册.doc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4330327 上传时间:2018-12-2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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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81.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发出加盖市建设局印章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信用管理手册实行一年复查一次。在到期前 30 日内企业应申报复查,在规定时间内未申办复查的企业,其手册自行失效。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建筑行业企业必须持信用管理手册、企业注册人员(施工企业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上,方可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4.设定依据一、广东省建设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粤府1991150 号,1991 年 12 月 7 日颁布实施,1997 年 12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3 号

2、重新修订)第四条 跨地区施工的企业经营活动,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实行分级管理,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 号)(三十四)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资质许可的层级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实施监督管理。(三十五)监督管理的内容是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以及企业资质条件的检查。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同

3、时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资质许可机关及时核查其资质条件。5.审批条件一、建筑行业企业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一)企业在莞有固定办公场所。企业在莞办公场所需经现场检查(本市企业除外),并符合下列要求:1、办公地址。指企业在东莞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的营业执照(市外企业为东莞分公司营业执照)地址。2、办公场所类型。指在本市有已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一年的商用综合、办公写字楼(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处办公地点只能注册一家企业。3、办公场所面积。要求办公面积总承包企业不少于 200 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 150 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 100 平

4、方米。对租赁商用综合、办公写字楼的,其办公使用面积达到上述要求的 65%以上即可。4、办公设施配置。有固定办公电话和挂公司牌,有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办公台、可用电脑、传真机、固定电话等及相关办公设施)。(二)企业在莞有管理人员。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相对稳定。市外企业还需按下列要求配置企业管理机构人员:(1)在莞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并具备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经理从业条件,法人授权委托书。(2)在莞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或 B 证),并具备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从业条件,及明确授权在莞可签署施工管理中技术文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5、。(3)在莞分支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 号文要求配置企业在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项目专职安全员且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在莞分支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或 C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在莞分支机构专职安全员:企业需配置 2 人以上机构专职安全员(C 证)。(详见建质200891 号文第八条要求)(4)注册人员: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首资申领信用管理手册应配置不少于 1 名与主项资质等级同级别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只限本市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证,无证的应提交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和2 / 8企业聘书。(5)企业统

6、计员:1 人(可用其它人员兼任)。(6)造价人员:企业需按东建市20109 号规定在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配置或手册增加造价人员。注:以上在莞管理人员,除企业统计员、造价人员外均不得重复兼任。(三)企业负责人(本市企业除外。市外企业指在莞行政、技术、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由建设培训中心(网址:)组织的“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书办理在莞登记备案及人员变更。造价人员必须在莞参加由建设培训中心举办的有关广东省定额、电子标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取得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方可备案。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应建设局

7、通知三次不到场处理的,暂扣信用管理手册直至有关事件处理完毕并付清工资。6.申请资料说明:1、请企业注意,我局的“电话通知或短信发送”一律通过市外企业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或本市企业负责人登记的手机号码发出通知。2、企业提交申领手册书面申请资料时应将所有人员的相关职称证、注册证、安考证原件一并提交市建设局核查,对收取的证件原件在该受理事项正式办结后即可凭收证原件领回证件。企业若急需证件的,在窗口正式受理后,企业可将“需要提前领证的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私章)”投入设置在办事大厅的“市场科收件箱”,经核实理由充分、情况属实的,我局可在收到报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结查证程序,企业即可凭收证原件领

8、回证件,但以下情形除外:企业提交的原件经查验有伪造行为的,该证件不予退回,我局将依据东建市200955 号、东建市201023 号文处理;对怀疑有伪造行为的,该证件暂不予退回,我局将原件寄到发证机关查验。3、企业应认真按照“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的身份证号、注册专业、安考证、职称证等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用手册登记信息,企业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应与所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相一致(特别是人员职称信息)。对企业提交的“资质证、注册证、安考证”的网上信用手册登记信息无法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网查询属实的,我局将按照东建市200939 号文规定“2009 年 7 月 1 日起,凡企业向我局申请办

9、理相关事项所提交的企业资质证和人员安考证、注册证的相关信息无法通过相关政府部门信息网查证的,我局将不予办理该企业的相关事项”,企业应凭受理回执原件和收证原件领回原申报资料和原件。政府部门网查询途径包括: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建设或水利或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网址或质监、安监机构网址。4、企业提交的申领手册书面申请资料应注意以下情形:(1)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安考证等证件复印件时,应自行将原证书所有页面完整复印(包括:封面、增项记录、延期记录、变更记录等页面);复印件必须清晰(包括字迹、纸纹、人员相片等),不得比原证件缩小或放大,否则不予受理。(2)提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意

10、注明“为东莞分公司*负责人(行政、技术或安全),负责分公司的* 方面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还需注明在莞可签署施工管理中技术文件),并填写完整信息(特别需注意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信息、营业执照号信息等),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不少于一年。(3)提交的社保证明原件指企业注册地近三个月出具的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需包括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社保证明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 (或身份证号 )、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等;对缴费记录为零的,同时应附企业的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企业必须随社保证明提交个人养老保

11、险的查询途径(网址。对无网上查询途径的应提供查询部门的电话、联系人等),以供我局对社保证明进行核查。3 / 85、本市施工企业向建设局申领信用管理手册的,只需按下列“(二)提交书面申报资料”规定进行申报,无需申请办公场所检查和人员到场核查(本环节纳入本市企业资质管理)。一、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一)申请办公场所检查说明:可与书面申报一并办理(分两个事项受理)。企业领取东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即可向建设局提出办公场所检查。凡企业提交“申请核查办公场所报告 ”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建设局无法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或检查后企业办公场所达不到办公设施配置条件的,需一个月后方可再次

12、申请。1、申请核查办公场所报告(附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手机号码);注:需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东莞分公司在莞办公场所证明;注:办公场所证明即业主为本公司的房产证或租户为本公司的不少于一年租赁合同,地址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租赁合同有效期自窗口正式受理之日起应不少于一年,租赁的办公面积总承包企业不少于 200 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 150 平方米。(二)提交书面申报资料说明:以下资料除注明原件外均为核原件收复印件,以下第 1、2 项其中一份与其余资料 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书面申报资料前先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东莞建设网-信用管理

13、”,网上填写信用管理手册。网上申报确认后,打印信用管理手册二份原件。1、打印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二份;注:需为网上申报系统所形成的打印件,否则不予受理;2、建筑行业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二份;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表格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在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必须由本人签名,所有在莞登记人员签名齐全;企业负责人情况必须贴人员照片。 3、本市企业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14、书原件(委托办理该事项);注:授权委托书需采用工商部门监制格式;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公司盖章,填写完整;需与来办理该事项的人员核对身份相符;否则不予受理。9、在莞分支机构管理人员资料:(1)企业在莞行政负责人(A 证)、技术负责人(A 或 B 证)、安全负责人(A 或 C 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莞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证、负责人简历表;注:本市企业只需提交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A 证、身份证,外市企业在莞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由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在莞可签署施工管理中技术文件。授权委托书需采用工商部

15、门监制格式,需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私章)、公司盖章,应注明权限、填写完整,简历表需有本人签名、贴人员照片,否则不予受理。简历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4 / 8(2)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身份证、在莞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证;注: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需盖上注册章和本人签名,并提交建造师注册章核查后退回。项目经理只限于本市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无资质证书的应提交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和企业聘书代替,聘书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被聘用人签名,聘用时间不得少于 2 年。企业进莞登记的资质范围(含主项、增项)中,按资质申报条件无需配置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可不提交

16、本项资料。(3)企业在莞机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身份证、在莞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证、社保证明原件;注:本市企业无需提交社保证明,本市企业可同时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登记在信用手册中。10、企业造价人员资料:(1)造价人员属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交:注册执业证原件核对(附身份证复印件)、计价的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2)造价人员属本单位的造价员需提交:造价员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计价的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企业注册地社保证明。(3)造价人员属企业聘用造价员的需提交:造价员属已在莞登记备案的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员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培

17、训合格证书、企业聘书(造价员与该申请企业签订的不少于一年的企业聘书,造价员个人签名及盖申请单位公章)、原造价咨询企业注册地社保证明或申请企业(施工企业)东莞本地社保证明。市外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11、建筑业企业近两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59 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证明原件;注: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当地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广东省省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中央部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提交之日必须在行为证明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内。12、东莞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附东莞分公司在莞办公场所证明;注:办公场所证明即业主

18、为本公司的房产证或租户为本公司的不少于一年租赁合同,地址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租赁合同有效期自窗口正式受理之日起应不少于一年,租赁的办公面积总承包企业不少于 200 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 150 平方米。13、东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东莞分公司税务登记证;14、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15、市外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莞备案资质、人员信息表(填写管理机构人员)和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表(填写注册建造师)。注:收取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表上签字盖章应齐全,否则不予受理。(三)资料确认及人员到位核查1、市外企业办公场所现场核查和书面申报资料均符合

19、要求的,我局将以挂号信方式向企业注册地寄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确认书 ”。企业需按要求在相关资料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行政负责人签名、加盖私章,盖企业公章,并寄回我局。2、企业寄回的确认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安排人员到位核查、指模采集。到位核查人员提交以下证件原件核对:5 / 8(1)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A 证;(2)东莞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A 证或 B 证、职称证;(3)东莞分公司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A 证或 C 证;(4)机构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C 证;(5)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安全考

20、核合格 B 证、建造师注册证;(6)造价人员:身份证、造价师注册证或造价员证。3、人员到位核查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以挂号信方式向企业注册地寄出“企业 IC 卡、启用确认书 ”;企业需按要求在启用确认书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并寄回我局。(四)正式启用“企业 IC 卡”企业寄回的确认资料符合要求的,正式启用企业网上信用管理手册和“企业 IC 卡”,并确定企业人员到位指模确认初始时间(原则上为启用时间后 1 周为初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二、在莞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说明:未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在莞已中标的企业,依据东建市200871 号文规定,在办理合同备案前可申请建立 “网上信用管理档案

21、 ”。企业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可登陆东莞建设网,按照提示在网上填写信用管理手册 。信用管理手册 的填报必须按公司资料填写,无需填写 “分支机构情况 ”,其中信用管理手册 -企业在(拟投入)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企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应按拟承接工程的项目配置人员中的“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 ”填报,所填报人员(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符合工程规模要求(具体要求请详见 “合同备案指南”)。网上申报确认后,打印信用管理手册二份,提交以下资料进行书面申报(无特殊注明的资料均要求收复印件核对原件):1、打印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二份;注:必须为网上申报系统所形成的打印件,否则

22、不予受理。2、建筑行业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二份;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表格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3、建立网上信用档案书面申请原件;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否则不予受理。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原件);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公司盖章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该事项);注:授权委托书应采用工商部门监制格式;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公司

23、盖章,填写完整;需与来办理该事项的人核对身份相符;否则不予受理。10、中标通知书。注:属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承接外商投资工程的,提交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代替。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受理机构:市建设局;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市建设局大楼。受理机构: 市建设局一楼大厅办事窗口(1-3)8.审批决定机关 6 / 89.审批程序一、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一)外市企业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检查1、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 1-3 号窗口收验材料。对资料不齐全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自收到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建设局完成对办公场

24、所的现场核查(核查提前电话通知企业。企业在莞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应在场协助核查)。3、现场核查结束后,当场出具现场核查表并加署核查意见。核查表上由建设局核查人员及分公司行政负责人签名,分公司加盖分公司印章。现场核查表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由建设局和被核查企业留存。注: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建设局无法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或检查后企业办公场所达不到办公设施配置条件的,企业需在一个月后再向建设局提交申请。(二)书面申报资料审查1、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 1-3 号窗口收验材料。对资料不齐全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自收到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

25、,通过综合办事系统发出企业申报资料审查结果。对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说明理由;书面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1)对本市企业通过综合办事系统发出“审批通过”意见。企业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经理凭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建设局咨询窗口办理领卡手续,经局市场科核对企业证明资料符合要求,即可领取 “企业 IC 卡”。(2)对市外企业办公场所现场核查和书面申报资料均符合要求的,将以挂号信方式向企业注册地寄出 “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确认书”。(三)外市企业资料确认、人员到位核查1、企业需按要求在我局寄出的相关资料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

26、行政负责人签名、加盖私章,盖企业公章,并寄回我局。企业可通过多种形式将上述已确认的资料(原件)寄回,由人员携带的,需由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本人递交到建设局咨询窗口。注:从建设局发出挂号信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收到企业寄回“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确认书”的,对企业提交的申领 信用管理手册资料作退件处理;三个月后企业方可再次提交申请。2、对外市企业寄回确认资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办事系统发出“确认资料审查意见”。对企业寄回的确认资料经核查未按规定履行确认手续的,将说明理由,一个月后再次以挂号信方式寄到企业注册地签名、盖章,公司需再将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

27、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寄回建设局。对确认资料符合要求的,将通知企业可安排人员到位核查、指模采集工作。人员到位核查是指:企业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包括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 名机构专职安全员和登记在手册上的建造师、造价人员)持本人证件到建设局办事大厅咨询窗口进行签到、指模采集。3、企业可自行安排人员到位核查时间(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建设局市场科预约);对企业人员7 / 8到位核查情况,市建设局将核对现场签到资料与网上填报信息、书面申报资料,7 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办事系统发出“人员到位审查意见”。对到位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根据不符情况,企业可另行安排时间由分支机构行政负责

28、人和相关人员重新持证到建设局进行核对(已符合要求的人员无须到场)。对到位核查符合要求的,同时以挂号信方式向企业注册地寄出“企业 IC 卡、启用确认书”;启用确认书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并寄回我局。企业可通过多种形式将启用确认书(原件)寄回,由人员携带的,需由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本人递交到建设局咨询窗口。(四)启用信用管理手册(IC 卡)收到企业寄回的“启用确认书”,3 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办事系统发出“启用确认书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说明理由和处理方式。对符合要求的,通过东莞建设网正式启用信用管理手册,并开通“企业 IC 卡”,确定企业人员到位指模确认初始时间(原则上为启用时

29、间后 1 周为初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二、在莞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一)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 1-3 号窗口收验材料。对资料不齐全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二)市建设局对填报的网上信用管理档案及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受理当天通过综合办事系统发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同意建立内部网上建立信用管理档案。对企业填报的拟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资料,将与业务登记一并审查。对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建立信用管理档案,网上系统发出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10.审批时限办公场所核查自提交申请 10 个工作日(必须在资料审查前核查通过);书

30、面资料审查 20 个工作日;企业寄回的确认资料审查 5 个工作日;人员到位核查 7 个工作日;企业寄回的信用手册启用确认书审查 3 个工作日;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当天办结。11.审批收费 无12.审批表格 有。可在网上下载 13.年审或年检 无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受理咨询机构:市建设局市场科 电话:22207989受理投诉机构:市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2220731815.备注 企业填报各项资料应确保完整、真实;如查实备案企业提交虚假资料的,全市通报,二年内不受 理进莞登记。8 / 8信用管理手册向建设局提出办公场所检查提交书面申报资料资料:1.申请核查办公场所报告附东莞分公司行政负

31、责人手机号码, 需加盖企业公章 ,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东莞分公司在莞办公场所证明书面资料见附件资料确认及人员到位核查市建设局寄出“企业 IC 卡、启用确认书” ;企业需按要求在启用确认书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并寄回市局。正式启用企业网上信用管理手册和“企业 IC 卡” ,并确定企业人员到位指模确认初始时间在莞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企业可登陆东莞建设网,按照提示在网上填写信用管理手册进行书面申报(无特殊注明的资料均要求收复印件核对原件):无特殊注明的资料均要求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1、打印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二份;注:必须为网上申报系统所形成的打印件,否则不予受理。2、建筑

32、行业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二份;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表格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3、建立网上信用档案书面申请原件;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否则不予受理。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原件);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公司盖章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该事项);注:授权委托书应采用工商部门监制格式;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公司盖章,填写完整;需

33、与来办理该事项的人核对身份相符;否则不予受理。10、中标通知书。注:属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承接外商投资工程的,提交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代替。 结束信用管理档案中增加备案一名造价人员登记备案的造价人员资料要求: (一)造价人员属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只需提交注册执业证原件核对(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二)造价人员属本单位名下的造价员,只需提交造价员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企业注册地社保证明。(三)造价人员属企业聘用造价员,该造价员必须属已在莞登记备案的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员,需提交造价员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造价员与该申请企业不少于一年的企业聘书(造价员个人签名及盖申请单位公章)、原造价咨询企业注册地社保证明或申请企业(施工企业)东莞本地社保证明。需要的证件原件核对:(1)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A 证;(2)东莞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A 证或 B 证、职称证;(3)东莞分公司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A 证或 C 证;(4)机构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C 证;(5)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 B 证、建造师注册证;(6)造价人员:身份证、造价师注册证或造价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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