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78 年改革开放之初,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地区,分布着 2.5亿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占当时农村总人口的30.7%。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国人民立志“向贫困宣战” 。 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扶贫大业中,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在扶贫工作的不同阶段(19781985 年:体制改革阶段;19861993 年:开发式扶贫阶段;19942000 年:扶贫攻坚阶段;20012010 年:建设小康社会阶段) ,始终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扶持重点。 30 年来,中国的扶贫事业开创了开发式扶贫、扶贫到村到户、对口帮扶、自愿移民等多种扶贫形式,制定了“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计划”
2、 、 “幸福工程” 、 “春蕾计划” 、“光彩事业”等专项扶贫计划,使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众多贫困人口相继远离贫困。 1994 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大规模扶贫攻坚,力争用 7 年的时间,到 2000 年底基本解决当时全国农村 8000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国家 592 个重点扶持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有 257 个,占总数的 43.4%。相比国家在 1986 年首次提出重点扶持贫困县时,确
3、定的 141个少数民族贫困县,足足多出了 100 多个。此外,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还在项目、资金上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采取更为优惠的照顾政策。 到 2000 年,全国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下降到 3%左右,全国农村的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经过多年努力,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很大成就,贫困人口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从 1994 年到2003 年,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从 4500 万减少到了1304 万人,累计解决了 3196 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民收入逐步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比原来有大幅度提高。 进入新世纪的 2001 年 5 月,党中央又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
4、纲要(20012010 年) ,这是继“八七计划”之后又一个指导全国扶贫开发的纲领性文件。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存在的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等问题,在这项扶贫开发纲要中,再次把民族地区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 根据纲要,在民族自治地方确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旗、市 )267 个(未含西藏) ,西藏作为特殊片区,有 74个县(市、区 )整体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以县为单位计,民族自治地方共有 331 个县( 旗、市、区) 被列入扶贫开发重点县,占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数的 49.7%。 随着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到 2008 年,全国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到 1479 万,低收入
5、贫困人口减少到 2841 万。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更是连续 5 年增幅在 6%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扶贫事业不仅为提高本国的富裕程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球消除贫困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关链接 光彩事业:为配合落实“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1994 年 4 月,10 位民营企业家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 ,提出到“老、少、边、穷”地区培训人才、兴办项目、开发资源。从此,光彩事业成为一个用企业家民间投资开展扶贫的新方式。经过多年实践,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参加“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已经超过 2 万多人,实施 “光彩项目”1.54 万多个,投入资金1247 亿元,培训了 370 多万人,安排就业 480 多万人,使770 多万人摆脱贫困。 幸福工程: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报社于 1995 年共同创立实施。该项目主要以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围绕“治穷、治愚、治病” ,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帮助她们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截止到 2007 年 12 月 31 日,幸福工程已在全国 29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了 415 个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 50239.003 万元,救助贫困母亲及家庭 191474 人(户),惠及人口 88162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