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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材料.doc

上传人:eukav 文档编号:4326379 上传时间:2018-12-2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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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解救乞讨儿童亟待更多政府行动近日,知名学者于建嵘开设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颇受关注。据报道,一方面,是网友纷纷将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能借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公安部门也对此予以回应,并提醒网友,如发现乞讨儿童有被拐嫌疑的请立即拨打110。由学者发起,以微博为平台并由广大网友参与的这项“解救”实践,试图通过网络所带来的技术性变革,扭转以往在解救乞讨儿童上信息隔绝的困境。此项“解救”成效究竟如何,自然还有待时间来检验。但在“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这一微博运行仅仅数天之后,我们已经乐观地看到,微博所带来的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这一社会力量

2、如能保持良性运转,它所能带来的社会收益将无可估量。在这个“人人都有摄像机(手机拍照)”的时代,经由网络传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网友具备了随时都可成为“随手拍”志愿者的心境。收获实质的“解救”成果,将只是时间问题。旨在“解救乞讨儿童”的“随手拍” ,还因其贴上了网络媒体的标签,而将担负起监督乃至倒逼一些政府部门履职的功能。 “随手拍”是以网络为媒介的社会动员,它的社会属性和辅助作用异常明显。解救乞讨儿童的首要责任人仍是政府 当然,还可以具体到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从法律上说,乞讨儿童本不应存在。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

3、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仅就这一法条的施行而言,年满六周岁的乞讨儿童都应接受当地政府的调查和救助。尽管这一工作可能会涉及复杂的异地协作和部门协作,但“复杂”并不是地方政府可以一推了之的理由。对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也不应允许其乞讨。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基本建立起了全方位保护机制。当作为最底层的“家庭保护”出现问题之后, “行政保护” 、 “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理应无缝衔接。乞讨儿童集中在城市,且乞讨必须公开进行,因此,乞讨儿童的行踪并不难掌握。作为综合执法主体的城管,能否摆脱与小摊贩进行街巷追逐战的固有形象,也

4、真正履行起管理和协调职能来 至少,城管在发现乞讨儿童后可区别情况及时联系公安或民政部门。与此相关的另一项政府职能,是打击隐藏于乞讨儿童身后的刑事犯罪。除拐卖儿童外,刑法还明文规定了“强迫乞讨罪”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即构成犯罪。对网友而言,在发现乞讨儿童之后,既可以“随手拍”上传到微博,也可以同时向警方报案。对公安部门而言,不管有无接到报案,也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的信息,只要是本地出现了乞讨儿童,都应进行调查处理。与司法的被动属性不同,侦查是一项主动的权能。并不是所有的乞讨儿童背后都有刑事罪案,只有经过调查之后才能排除暴力、胁迫或拐卖等犯罪嫌疑。从法治的角

5、度看,对儿童乞讨熟视无睹,就是一种失职。于建嵘教授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目前已引起了一些公安部门的关注。对于来自社会的信息支持,还亟待更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关注起来,行动起来二、 “民工争夺战”比拼权利保障摘要:各地对农民工的“争夺战” ,本质上还是反映了对廉价和低端劳动力的巨大需求。只有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与农民工素质持续提高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时,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对农民工的权益有更好、更全面的保护和提升。每年开春之后,各地都会遭遇不同程度的“民工荒” 。不过,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今年对劳动力的渴求,已经演变成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争夺战” 。各地区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农民工前

6、来就业。我们期望的是,这种农民工的“争夺战” ,能最终演变成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大比拼。随着“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力度加强,过去只发生在东部发达地区的“民工荒”现象,如今已蔓延到中西部地区。不仅珠三角、长三角这些发达地区早在前七八年就已出现局部的“民工荒”现象,近两年在中西部地区这些传统的劳动力输出地区, “民工荒”现象也愈演愈烈。中西部地区闹“民工荒”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梯度转移的结果。近些年来,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一直要快于东部地区,而随着大量出口加工型企业由沿海向内地的转移,中西部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的人口结构正面临着“刘

7、易斯拐点”的制约,新增劳动力人口逐年下降,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在劳动力总量不变甚至下降的情况下,东中西部地区对劳动力的争夺或许就不可避免。农民工从过去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变成了“香饽饽” ,将给农民工的权益提升提供难得的机遇。长期以来,农民工的工资低下,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突出。但近几年来,农民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从国家统计局的历年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工的工资在2000年前增速较缓,但2004年是个转折点,此后每年以大约两位数的势头增长,其中2008年增长19%,2009年则增长了16%。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在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的覆盖面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

8、,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比如工资水平和城镇职工相比仍差距不小,拖欠工资现象屡禁不止;农民工的工资提高主要依靠超时工作,大多数农民工平均每个月要工作26天,每周工作近60小时;在劳动合同签约率上,有近六成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参保比例有所提高,但参保水平仍处于极低的水平。从目前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争夺大战看,双方在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均开出了比过去更为优厚的条件。比如双方都对农民工承诺有相对较高的收入保障、有公租房、有子女入学等政策优惠。东部地区侧重宣传经济发达、发展空间大等优势;中西部则不仅强调工资和社会保障将努力与东部接轨,还大打离家近

9、、更方便照顾老人孩子等亲情牌。不管怎么说,对农民工而言, “短缺”就意味着“抢手” 。但应该提醒的是,各地对农民工的“争夺战”,本质上还是反映了对廉价和低端劳动力的巨大需求。只有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与农民工素质持续提高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时,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对农民工的权益有更好、更全面的保护和提升。三、大学毕业生半年跳槽率高企的启示据南方日报报道,国内高教领域权威调查机构发布的2010年就业蓝皮书显示,有38%的2009届大学毕业生在工作半年内离职,其中近九成是主动离职。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半年便跳槽,颇令人纠结。但总体而言,这并非好事。其一,用人单位会因担忧大学生跳槽,而不愿投入培训成本,甚至

10、会减少大学毕业生的招聘比例,这不仅会加剧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还会促使大学教育日益职业化。其二, “先就业,再择业” ,虽提高了大学的初期就业率,却让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有了一个并不理想的开端,而职场的第一份工作,对一个人习得职场经验十分重要。大学毕业生这么高的半年跳槽率,表明其毕业半年后找到工作的可能性相当大(占到近四成)。这给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启示是,在进行毕业生就业服务时,要改变“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同时改变按初次就业率考核就业的做法,应允许并鼓励大学生毕业之后,花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去找自己合适的工作。此举有三大好处。其一,大学不必急于“了结”大学生就业工作,而是进一步关心毕业生的求职

11、与生活。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为解决大学生就业,我国就推出了“大学毕业生实习基地” ,给毕业未就业的学生提供求职实习机会,既缓解了他们毕业之后的生活困难,同时也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针对就业周期的延长,政府和学校可以改变传统的管理办法,比如,允许毕业未就业学生继续获得学校的服务、政府携手企业为毕业生提供实习机会、推出就业保险(在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期间获得基本的生活费用),等等。其二,有利于大学生择业心态更趋理性与成熟。更重要的是,大学教育与学生就业,不会产生激烈的冲突。目前,很多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就业年” ,学校基本不安排教学活动,给学生跑招聘会、实习让路,这导致大学教育严重缩水,影响人才培养质量,降低大学生的求职竞争力。其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择才观和用人观优化调整,包括:愿意投入更多的成本培训新进员工,与学校教育合理分工,承担大学生社会化、职业化的责任。其实,在国外,大学毕业后花一段时间找工作,是十分普遍的。社会中介机构统计一所学校的就业情况时,也不是用毕业时的就业数据,而是用毕业半年或一年的就业情况。我国教育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高校,应当从对教育质量负责、对大学生职业发展负责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环境出发,重新梳理大学生就业工作,让其从“急吼吼”转向“从容不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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