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撤销支付服务费承诺书致:引资人 先生/小姐等受益人(姓名手写有效) 。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授权委托以上引资人为我公司引融资业务的资金,融资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亿元。所引存资金到 公司账户。一、所引资金到达双方约定的接款公司账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 424 条、426 条、428 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9 第 29 号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我本人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自愿按实到账资金总额(完税后)的百分之 壹( 0.0%)标准,根据贵引资人的意愿和提供的银行账户号,以现金划账等方式在
2、支付银主贴息的同时、同台足额兑付该笔服务费。若分单操作,则批进批结清。贵引资人收取该笔服务费时不需办理任何收款凭证。贵引资人的服务费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缴纳;若涉及税金的法律或经济责任,由我公司全责承担。确保受益人的合法所得,该服务费是属于无偿永久性的投资回报,由贵引资人全权自由支配,我本人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股东对此款完全放弃追索权。并按以下指定的账户分流支付:按每批次实际存款总额为依据(由代表方再自行分流) 。以上表格里的内容手写有效:二、所引资金到达双方指定的接款银行账户后,我公司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接受下列处治:贵引资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账户;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公司欠贵
3、引资人该笔服务费的欠条;我公司愿意按该笔服务费总额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我公司承担,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居间服务方免责”的有关规定,执行中若银主方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占)用期间或资金使(占)用期满产生纠纷,贵引资人一律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我公司将遵守“不可逾越、不可泄密”的规定,绝对不和资方的相关人员相互交换联系信息、 ,否则均视为引资成功,我公司无条件按本承诺约定的条款支付佣金给各引资推荐人。若本次融资业务不成功,本承诺书自动失效。四、本承诺书为不
4、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我公司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增、减、换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五、本承诺书经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后即生效。本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传真件和本次融资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电子件、扫描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特此承诺!承诺企业全称: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盖 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押印: 承诺日期:2015 年 6 月 25 日 总佣金额 存款总额: 亿 元 X 0.0%(税后) 。总计人民币: 万元受 益 人 开 户 银 行 账 户 号 码 占比(%) 金额(万元)%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