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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doc

上传人:j35w19 文档编号:4283446 上传时间:2018-12-2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4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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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自行車专业知识 2009-02-24 10:32:29 阅读 20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1 定义1-1 自行车1-2 童车1-3 座高1-1 仅借人力驱动后轮,有两个轮子的交通工具。1-2 鞍座高度调整到最高位置时,其高度仍未超过 635mm 的自行车。1-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1 仅借人力驱动后轮,有两个轮子的交通工具。1-2 鞍座高度调整到最高位置时,其高度仍

2、未超过 635mm 的自行车。1-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3 跑车:成人用850mm孩童用635850mm1-3 迷你车:成人用750mm孩童用650750mm1-3 轻快车:成人用750mm孩童用650750mm1-3 实用车普通用750mm20kg搬运车750mm ,20kg1-1 为一种双轮且全由人力驱动的车辆1-2 轮距在 640mm及 750mm(含)间之自行车1-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1 CYCLE:是指至少具有两个轮子且仅以人力经脚踏传动的车辆。1-2 BIC

3、YCLE:是指仅有两个轮子的 CYCLE。1-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1-1 为一种两轮或三轮且由人力经机械方式驱动前进,以作为人员及物品输送的工具1-3 为一种车辆直径达 450mm、限制最高体重 50kg、单人骑驶的自行车。1-1 为一种以人类肌肉力量推进的两轮、单轨迹的车辆。1-3 正规自行车座高必须大于635mm 的自行车。1-4 正常骑驶状态1-4 指骑乘者坐在车上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如有手闸装置,双手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位置)1-4 指骑乘者坐在车上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把,鞍座与车把均

4、调整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如有手闸装置,双手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位置)1-4 在正常骑乘状态下车把转动角度须60以上,且把手套煞车把手位置不得高于骑者之肩并须易于操纵。1-4 指骑乘者坐于车上双脚踩脚踏,双手扶握把,鞍座与车把均调整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如有手闸装置,双手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位置)2 机械性能要求2-1 装配2-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力为原则。2-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配的自行车,其所需的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力为原则。2-1 必须确保牢固,不得有脱落、松动等现象。2-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配的自行车,其所

5、需的技能,应以不超过一般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力为原则。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2-2 锐边 2-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或尖锐部分;冲剪金属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过程中形成的快口.毛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2-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能碰触到的地方,不能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或尖锐部分;冲剪金属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过程中形成的快口.毛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2-2 不得有尖锐毛边.突出物等骑驶时易刺伤人体的物体存在.2-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能碰触到的地方,不

6、能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或尖锐部分;冲剪金属材料应予以卷边,冲剪过程中形成的快口.毛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2-2 在正常骑乘操纵及保养易被四肢接触的地方,不得有暴露的尖锐边缘.2-2 自行车上所有暴露边缘均须加倒角,卷边或用其他方法使其成为钝口.2-2 暴露之边缘不得尖锐或粗糙.2-3 坚固性 2-3 自行车车架.车把. 车轮.脚踏. 曲柄以及车闸等零件,经载荷 .刹车. 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得有脆裂之现象.2-3 自行车车架.车把.车轮. 脚踏. 曲柄以及车闸等零件,经载荷 .刹车.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得有脆裂之现象.2-3 各部螺丝均须有足够长度及强度,且于骑乘中不得有松脱现象.2-3 自行车

7、车架.车把. 车轮.脚踏. 曲柄以及车闸等零件,经载荷 .刹车. 路试等试验之后,均不得有脆裂之现象.2-4 五金件 2-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2-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2-4 螺丝锁紧后, 突出尾端长度不得大于螺丝直径,但有尾套尾塞则不在此限.2-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固的螺栓.螺丝或螺帽,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应破裂.松脱或失去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2-5 突出物 2-5 凡能与直径 83mm.长 250mm 的圆筒状试验器中间长 75mm

8、部分接触者,为暴露突出物2-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高于 8mm 的突出物须符合下列规定T3.2mm W12.7mm2-5 以圆筒状试具83mm 找出高于7.9mm 的突出物。2-5 突出物部分须符合下列规定T 3.2mmW12.7mmR 6.3mm2-5 刹车把手 .车把 .停车架尾端须倒圆角或以尾塞套管等保护,且不得轻易脱落.2-5 凡能与直径 83mm.长 250mm 的圆筒状试验器中间长 75mm 部分接触者,为暴露突出物 .2-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高于 8mm 的突出物须符合下列规定T3.2mm W12.7mm 2-5 凡能与直径 83mm长 250mm 之圆筒状试验器中间长 75mm

9、部分接触者,为暴露突出物2-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高于 8mm 之突出物须符合下列规定T3.2mm W12.7mm R6.3mm2-5 突出之零件及构件如操纵杆端螺钉末端突出达 8mm以上而未用护盖遮住者,其突出物部分之末端最大为25mm2-5 倒角之R3mm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2-6 护盖 2-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6.8kg 之力而不脱落.2-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7.0kg 之力而不脱落.2-6 车把尾端须以把手套或类似之物包裹.2-

10、6 使用把手套拉脱力不得小于 7kg 且不得回旋使用尾塞脱力不得小于 3kg.2-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其不外露,其应能承受7.1kg 之力而不脱落.2-7 限制区域 2-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前方 30mm 不得有突出物,但钢绳直径等于或小于6.4mm,钢绳夹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 4.8mm者可安装于上管.2-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前方 30mm 不得有突出物, 但钢绳直径等于或小于 6.4mm,钢绳夹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4.8mm 者可安装于上管.2-7 在车身垂直面两侧各 3mm 距离之平行面;把立管平行线后 90mm;鞍座前端相切线及上管上面 5mm

11、平行线;由鞍座前端至把接头的连接线,称限制区域, 不得有任何突出物.2-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的上方,由鞍座起至其前方 30mm 不得有突出物,但钢绳直径等于或小于6.4mm,钢绳夹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 4.8mm者可安装于上管.2-8 螺丝长度 2-8 螺丝露出螺母之长度必须受小于螺丝的限制.2-8 结合后突出的螺丝长度须小于螺丝之直径.2-8 身体可触及处须小于 3.2mm2-8 用于调整的螺丝未暴露于正常骑乘状态者不受此限。2-8 螺丝锁紧后突出尾端长度不得大于螺丝直径,但有尾套尾塞则不在此限.2-8 螺丝牙纹必须符合 JIS 规定,且精度须符合 6H6G 或 3 级配合.2-8 锁紧长度

12、须大于螺丝长度,且突出长度不得大于螺丝外径的 1.5倍。2-8 骑乘者身体可能触及之处除非加护盖外,突出长度不得3mm。2-8 螺丝超出螺母之长度应小于螺丝本身之直径.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2-9 钢绳尾端 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0.9kg 拉脱力不得松脱.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1kg 拉脱力不得松脱.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13、 1kg 拉脱力不得松脱.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0.9kg 拉脱力不得松脱.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0.9kg 拉脱力不得松脱.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以防止丝股分散,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0.9kg 拉脱力不得松脱.2-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盖或特殊处理, 以防止丝股分散, 护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0.9kg拉脱力不得松脱.2-10 钢绳擦伤 2-10 钢绳不可擦碰固定的车体零件,且应沿着鞘管方向进出,以免发生擦伤. 2-10 钢绳不可擦碰固定的车体零件,且应沿着鞘管方向进出,以免发生擦

14、伤.2-10 不得有多余松弛现象, 余长依各客户需求另定.2-10 钢绳的安装,应保证其被擦伤的影响最小.3 制动系统3-1 手闸握距自行车应装备前后轮制动装置,或单装后轮制动装置.3-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中心, 其间各点的握距须89mm童车须 76mm3-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中心, 其间各点的握距须89mm童车须 76mm3-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大量须12.7mm3-1 座高330mm-470mm握距70mm3-1 座高470mm-550mm握距80mm3-1 座高 500mm 以上3-1 轮距760mm 的自行车握距90mm, 一般童车握距75mm3-1 从中点向开口断

15、之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大量须12mm.3-1 由开口端向内3-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中心, 其间各点间的握距须90mm童车须 76mm3-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握距可略增大,但除了尾部 20mm 处之外不得3-1 手闸握距不得75mm童车握距不得62mm.3-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中心, 其间各点之握距须90mm童车须76mm3-1 从中点向3-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握距可略增大,最大增大量须12.7mm3-1 由开口端向内12.7mm 之间不受此限制.3-1 由开口端向内12.7mm 之间不受此限制.握距95mm(闸把尾端外缘算起40mm 处, 把手套与闸把两端外缘宽度)12.7mm 之间不受此限制

16、.(前刹车线装右侧,后刹车线装左侧)超过 100mm(前刹车线装右侧,后刹车线装左侧)开口端之握距可略增大,但除了尾部20mm 处之外不得超过100mm.(前刹车线装右侧,后刹车线装左侧)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B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3-2 制闸力 3-2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端 25mm 处,施加握力 4.5kgf,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 脚闸制闸力:于脚踏处加力制动,制动力与与脚蹬力相反,制动力与脚蹬力间差应60,同时应能独立运转不受驱动机械位置及调整影响。3-2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

17、把开口端 25mm 处,施加握力 4.5kgf,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 脚闸制闸力:于脚踏处加力制动,制动力与与脚蹬力相反,制动力与脚蹬力间差应60,同时应能独立运转不受驱动机械位置及调整影响。3-2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端 25mm 处,施加握力(童车 4.5kgf,成车 6kg)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端 25mm 处,施加握力 4.6kgf,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 闸皮在 1203C 预热 30 分钟不得融化起泡.3-2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端 25mm 处,施加握力 4.6kgf,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 闸皮在 1203C

18、 预热 30 分钟不得融化起泡.3-2 手闸制闸力:在离闸把开口端25mm 处, 施加握力4.6kgf,应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面.3-2 闸皮在1203C 预热 30 分钟不的丧失刹车功能.3-3 载荷试验 3-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 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5Kgf,至少 10 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5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3-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 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 45.5Kgf,至少 10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45.5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

19、到此为止),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 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9Kgf,至少 10 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9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 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9Kgf,至少 10 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9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 于闸把尾端25mm 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9Kgf,至少 10 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

20、.9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3-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于闸把尾端 25mm 处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施力45.9Kgf,至少 10次(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9kg,闸把就已碰到车把,载荷到此为止),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3-4 推拉试验 3-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68.1kg,加力使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45.5kgf,向前后推拉,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77mm,共推拉 6 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

21、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68.1kg,加力使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45.5kgf,向前后推拉,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77mm,共推拉 6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60.0kg,闸把尾端 25mm 处作刹车状施力 35kgf,向前后推拉, 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80mm,共推拉 6 次.任何具有刹车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68.1kg,加力使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45.5kgf,向前后推拉,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77mm,共推拉 6 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4 在自

22、行车鞍座上加重至少 70.0kg,加力使闸把碰到车把,或施力18.4kgf,向前后推拉,每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至少 75mm,共推拉 10次,任何具有制动功能的组件均不可松动。3-5 手闸性能试验3-5 由一体重 68.1kg 但全重不超过 91kg 的骑乘者, 在摩擦系数1, 斜度 1%,风速 11km/h条件下,于 G.D.5 以24km/h 时速;G.D.5以 16km/h 时速,其制停距离须4.57m.3-5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闸把尾部 25mm 内,施力不超过 80kg 为准, 体重每增加 4.5kg 可增长制停距离 0.3m.3-5 由一体重 68.1kg 但

23、全重不超过 91kg 的骑乘者, 在摩擦系数1,斜度 1%,风速 11km/h 条件下,于G.D.5 以 24km/h 时速;G.D.5 以 16km/h时速, 其制停距离须4.57m.3-5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闸把尾部 25mm 内,施力不超过 80kg 为准, 体重每增加 4.5kg 可增长制停距离 0.3m.3-5 由一体重 70-85kg之骑乘者,在摩擦系数1,斜度 1%,风速3m/s 条件下, 于C.D.5 以 24km/h 时速;G.D.5 以 16km/h时速. 其制停距离钳式5.5m; 捏式15m3.5 制停距离取 5 次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闸把尾部 2

24、5mm 内施力 G.D.5 以18kg;G.D.5 以 10kgf为准, 速度体重增加另以公式计算.3-5 捏式出水量为4ml/s.3-5 由一体重 70.0kg 但全重不超过 91kg 之骑乘者, 在摩擦系数0.5,斜度 0.5%,风速 3m/s条件下,于 G.D.5 以24km/h 时速;G.D.5以 16km/h 时速,其制停距离须5.57m.3-5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闸把尾部 25mm 内,施力不超过 80kg 为准, 体重每增加 1.0kg 可增长刹停距离 0.7m.3-5 由一体重 70.0kg 但全重不超过 91kg 之骑乘者, 在摩擦系数0.5,斜度 0.

25、5%,风速3m/s于 C.D.5 以 24km/h时速;G.D.5 以 10km/h时速, 其刹停距离钳式5.5mm,捏式 15m3.5 刹停距离取 5 次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闸把尾部 25mm 内,施力不超过 80kg 为准, 体重每增加 1.0Kg 可增长刹停距离 0.7m.3-5 捏式出水量为4ml/s.3-5 由一体重 70.0kg但全重不超过 91kg之骑者在摩擦系数0.5,斜度 0.5%,风速 3m/s, 于G.D.5 以 24km/h时速,G.D. 5 以16km/h 时速其刹停距离须5.57m.3-5 刹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计算,施力点应在操纵杆尾部25mm 内施力不超过

26、80kg 为准,体重每增加 1.0kg 可增长刹停距离 0.7m.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3-6 脚闸性能试验3-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由 9.1kg 逐渐增至 32kg,其所产生的制闸力至少3-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由 9.0kg 逐渐增至32kg,其所产生的制闸C.V.最大齿速比= FR.V.最大齿CD=2.54*速比* 车轮直径3-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于脚踏施力,随着

27、脚蹬力由 9.2kg 逐渐增至31.6kg,其所产生的制闸3-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由 15.3kg 逐渐增至30.6kg,其所产生的制闸3-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至一圈时,沿其切线方向于脚踏施力,随着脚蹬力由10.2kg 逐渐增至须18kg.3-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 应 4.57m力至少须18.5kg.3-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 应 4.57m力至少须18.4kg,3-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 应 5.5m力至少须15.3kg,3-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 应 5.5m3-6 在脚踏中心点施力15.3kg,呈刹车状态 15

28、秒,重复 10 次,刹车系统不得损坏.30.6kg,其间制闸力线性变化差异应在20%以内 ,施力达30.6kg,时刹车力须15.3kg3-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均值,应5.5m3-6 当施以14.3kg/km 驱动扭距时其驱动与刹停间角度需603-7 童车脚闸性能试验3-7 随着脚蹬力由 4.5kg逐渐增加到 23kg 时, 脚蹬力与制闸力之比应不得大于 2:1.3-7 随着脚蹬力由 4.5kg逐渐增加到 23kg 时, 脚蹬力与制闸力之比应不得大于 2:1.4 转向系统4-1 把立管插入标记 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 2.5倍距

29、离.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2.5 倍距离.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司)至少为 60mm以上.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 2.5倍距离.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司

30、),至少为其直径之 2.5倍距离.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4-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一永久性标示,应距离把立管的最下端(不含乌司),至少为其直径之65mm 以上4-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与上端同强度.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4-2 把横管 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距离应大于350mm 小于 70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面4-2 车把两端内侧连

31、线距离应大于350mm 小于 70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距离应大于 450mm小于 60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距离应大于400mm 小于 66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面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距离应大于350mm 小于 70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

32、位置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座垫面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距离应大于350mm 小于70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 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车把处于4-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距离应大于 350mm小于 700mm.4-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400mm.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的拉脱力.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 60.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506kg-cm,童车 235k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 185kg-c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面 400mm.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能

33、承受 7kg 之拉脱力.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 60.4-2 车手须能承受成车450kg-cm,童车 230k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 167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高出鞍座面 400mm.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能承受7kg 之拉脱力 .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 60大于 180.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500k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200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400mm.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之拉脱力.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 60.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506kg-cm 童车 235kg

34、-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 185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400mm.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之拉脱力.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 60.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506kg-cm 童车 235k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 185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最高位置时,车把末端不可高出座垫面400mm.4-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盖物且须能承受7kg 之拉脱力 .4-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度不得小于 60.4-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506kg-cm 童车235kg-cm 之扭距(锁紧扭距不得高于185kg-m)无滑动或损坏现象.而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车

35、把末端不可高出座垫面400mm.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5 脚踏构造 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左牙纹, 右踏右牙纹. 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面须有随时向的之功能.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无色或琥珀色,童车可不装脚踏反光器.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左牙纹, 右踏右牙纹. 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面须有随时向上之功能。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址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

36、, 左踏左牙纹, 右踏右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之功能。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为嵌入型.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之功能。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AS MARK 标示.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之功能。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BS MARK 标示.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称,左踏左牙纹

37、,右踏右牙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之功能。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其颜色为琥珀色6 定趾器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装踏面;可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装踏面;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装踏面;可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装踏面;可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装踏面;可装或

38、不可装定趾器的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定在脚踏上,此种脚踏可无须装踏面;可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装置7 传动链条 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强度在 817kg 以上,童车636kg 以上.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强度在 817kg 以上.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强度在 820kg以上, 也不可太松太紧,必要时得装调链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强度在 816kg 以上.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不应卡住或咬合,其抗拉强度在 817kg 以上.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 不应卡住或咬合,

39、其抗拉强度在817kg 以上.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8 链罩 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链罩应向后伸展到距后轮轴 8mm 处, 后轮前宽为链宽 2 倍, 尾端为链宽 1/2,并能防止9.4mm L76mm 圆棒,从自行车装链条的一侧,在与链轮法线 45 范围内的任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链罩应向后伸展到距后轮轴 8mm 处, 后轮前宽为链宽 2 倍, 尾端为链宽 1/2,并能防止9.4mm L76m

40、m 圆棒,从自行车装链条的一侧,在与链轮法线 45 范围内的任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链轮装外变速器或弹簧张力盖(DISC)者不受此限 .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 且前端覆盖须90 ,链轮装外变速器或弹簧张力盖(DISC)者不受此限 .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链轮装外变速器或弹簧张力盖(DISC)者不受此限 .链条与链轮交点至链罩距离至少须 25mm.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且前端覆盖须90 ,并能防止9.5mm L75mm 圆棒自链罩外侧任何点试靠均不被带入.9 拔链挡盘 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

41、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 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 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挡盖直径须大于后轮最大齿外径 20mm 以上.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防止因调速不当或拔链器损坏时,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轮.10 车胎

42、10 须以高 3.2mm 字体塑上建议压力,并充气达建议压力 110%再进行车圈试验,须承受 205kg 车胎不得变形.10 须以高 3.2mm 字体塑上建议压力,并充气达建议压力 110%再进行车圈试验,须承受 205kg 车胎不得变形.10 将车轮充气至指定胎压,水平放置 ,然后对车轮轴施加200kgf 垂直负荷,经 30 秒后 ,车胎与钢圈结合不得脱离.10 充气至指定胎压放置 48 小时不得漏气.10 使用者必须可由气嘴直接量侧气压.10 轮胎的建议充气压力必须模塑在侧壁且入胎后仍很容易识别.10 充气至指定胎压 110%,放置 5 分钟后车胎在钢圈上要保持原状.10 依轮圈宽不同,须

43、符合下列压力32mm 以下,4.5BAR32-37mm, 4.0BAR37-44mm, 3.5BAR44-47mm, 3.5BAR47mm 以上, 2.5BAR10 轮胎的建议充气压力必须模塑在侧壁且入胎后仍很容易识别.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11 车轮11-1 两轮对准11-1 前后轮直线容许偏差2711mm2610mm11-1 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车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1.6mm11-1 车轮偏摆:1.5mm 以内.11-1 前后轮直线容许偏差2711mm2

44、610mm11-1 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车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1.6mm11-1 车轮偏摆:1.5mm 以内(结合点不算)11-1 前后轮胎与前后叉骨内侧的间隙须3mm,与钢圈边缘间隙须5mm.11-1 车轮偏摆:1.5mm 以内11-1 车轮偏摆1.5mm11-1 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车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2mm.11-1 车轮偏摆1.5mm11-1 有装置钢圈刹车的,上下左右偏摆须2mm; 无装置钢圈刹车的,上下左右偏摆须4mm11-1 车轮偏摆1.5mm11-1 上下左右偏摆4mm11-1 车轮偏摆1.5mm11-1 上下左右偏摆4mm.11-2 钢圈 1

45、1-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除去负荷装在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11-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除去负荷装在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11-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 ,不得变形11-2 施力 18.2kgf于钢圈之一点 1 分钟,其变形量不可超过 1.5mm.11-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 ,除去负荷装在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11-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除去负荷,装在车架上运转应顺适,无粗糙感.11-2 施力 18.2kgf 于钢圈之一点 1 分钟,其变形量不可超过 1.5mm.12 花鼓12-1 锁紧装置1

46、2-1 后轮: 锁至 280-320kg-cm 之规定扭力, 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地施加一个 181kg 的力,为时 30 秒,后轮轴与车架间不得有相对位移.12-1 前轮:锁至 240kg-cm 之规定扭力,须能承受 173kg-cm 之拆卸力矩 .12-1 后轮: 锁至 280-320kg-cm 之规定扭力, 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地施加一个 181kg 的力,为时 30 秒,后轮轴与车架间不得有相对位移.12-1 前轮:锁至 240kg-cm 之规定扭力,须能承受 173kg-cm 之拆卸力矩 .12-1 后轮: 锁紧扭力须能承受 280kg-cm 以上.12-1 前轮: 锁紧扭力在 200k

47、g-cm 内于无安全华司之状态下,沿花鼓轴取出方向施加 50kg 的力,前轮固定位置不可位移.12-1 后轮: 锁紧螺冒或螺丝轮轴由手紧到全部锁紧至少须转动 180以上12-1 前轮: 锁至240kg-cm 之规定扭力须能承受 173kg-cm 之后退扭力.项 目 美 国 C P S C 中 国 C N S 日 本 J I S 澳 洲 A S 英 国 B S 德 国 D I N 加拿大 C A N12-2 快卸装置(Q/R HUB PIN 及Q/R SEAT PIN)12-2 快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 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 快速装

48、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 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 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 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 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

49、而锁紧, 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其锁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12-3 前轮毂拴牢试验12-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 应在手指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此时沿平行前叉开槽方向施力 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叉,Q/RPIN 不受此限. 12-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 应在手指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此时沿平行前叉开槽方向施力 11.3kg前轮毂不得脱离前叉,Q/RPIN 不受此限.12-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应在手指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此时沿平行前叉开槽方向施力 11.3kg 前轮毂不得脱离前叉,Q/RPIN 不受此限.12-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应在手指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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