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位教研员:教育厅要求各学科提供“深化课程改革”后必修、选修课程的教学情况。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求:(1)调研的样本数必须足够大, (2)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 为便于数据处理,除学校名称外,其它所填内容均用数字表示,数字意 义详见填表说明。请各位教研员将本县(市)学校的数据汇总后,在 3 月底前发给梁旭()谢谢大家支持!祝新学期快乐!必修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以县、市为单位)县(市)或市直周课时(含周六)学校名称文 理文理分班时间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学生学业负担填表说明:周课时:若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周课时不同,可用 “2/3”方式表示(2 表示第一学期周课时,3表示第二学期周课时)。如不是 45
2、分钟/ 节,请根据“ 等时性”折算,非整数请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文理分班时间:第一学期开学初用“1”表示;第一学期期中考后用 “2”表示;第一学期结束用“3”表示;第二学期期中考后用“4”表示;第二学期结束后用“5”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所有学生均在高一结束用“1”表示; 所有学生均在高二结束用“2” 表示;侧文学生在高一结束、侧理学生在高二 结束用“3”表示。学生学业负担:与 09-12 年第一 轮课改差不多用“1”表示;比第一轮课改轻用“2”表示;比第一轮课改重用“3”表示。选修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以县、市为单位)县(市)县(市)或市直学校名称 选修课程名称开设时间性质类别学分适合学生类型
3、学生欢迎程度填表说明:学校名称:同一学校可以有多门与物理相关的选修课程,在每门选修课程前面,都需要填写学校名称。选修课程名称:按照课程全称填写。开设时间:高一第一学期用“1”表示;高一第二学期用“2”表示;高二第一学期用“3”表示;高二第二学期用“4”表示。性质:国家选修课程用“1”表示;本校教师自编课程用“2”表示; 校外引进课程用“3” 表示;引用省网络课程用“4”表示。类别:知识拓展类用“1”表示;职业技能类用“2”表示;兴趣特长类用“3”表示;社会实践类用“4”表示。学分:填“1”(18 课时)或“2”(36 课时)。适合学生类型:学术型(建构扎实系统基础知识)用“1”表示;通 识型(兴趣,比较全面的科学素养)用“2”表示;实践型(联系生活实际中的问题解决)用“3”表示;操作型(知识与技能兼顾)用“4”表示。学生欢迎程度:报名人数超 50 且保持持久兴趣用“1”表示; 报名人数超 50 不能保持持久兴趣用“2”表示;报名人数在 30-50 之间且保持持久兴趣用“3” 表示;报名人数在 30-50 之间不能保持持久兴趣用“4”表示;报名人数少于 30 且保持持久兴趣用 “5”表示;报名人数少于 30 不能保持持久兴趣用“6”表示。 (如是准备在高二开设的选修课,此项可不填)注: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